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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的校徽

广西师范学院

等级:二本 位于广西 关注人数:
类型:师范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硕士点:19个
广西师范学院图片

  春风化雨,教书育人;沧桑砺洗,与时俱进;传承文明,开拓创新。   广西师范学院,这是一片厚重的土地,历经半个世纪的沧桑,谱写一页页辉煌;这是一片骄人的土地,撑起八桂教育的蓝天;这是一片希望的土地,播撒科教兴桂的种子!  广西师范学院是一所广...

广西师范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5日

广西师范学院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前身为创办于1953年的广西教师进修学院。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2008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
学校现有明秀、长岗、五合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688.7亩,校舍建筑面积27.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9602万元,全校纸质图书144.8万册、电子图书247万册;设有17个教学院、4个公共教学机构、43个科学研究机构和1所附属实验学校,合作举办1所独立学院。
学校现有各类学生29279人,其中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2157人,专科生309人,硕士研究生1057人,研究生班学生2000人,留学生537人,成人高等教育学历生13119人。开设有56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自治区级精品专业1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1个、广西高校优质专业9个,开设了广西第一个本科空乘专业方向;拥有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和管理学等9个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2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793人,具有正高职称121人,具有博士学位139人、硕士学位431人;教师中享受国务院特贴3人,广西优秀专家3人,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5人、八桂名师称号2人、广西青年科技奖2人、广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4人、广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1人、广西高校首届杰出科技人才称号1人,获自治区先进工作者2人、广西“五一”劳动奖章1人、广西五一巾帼标兵1人、广西高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12人,入选广西高校骨干教师培养计划14人,3个团队被确定为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
学校坚持科研兴校,科研实力不断增强。现有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建设实验室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1个,广西科技创新金源单位1个,广西高校重点学科5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校地校企共建科技创新平台4个,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五年来,共获纵横向及培训服务项目1059项,获资助总经费1.19亿元。全校教职工共公开发表论文4249篇,出版著作和教材211部,获得发明专利18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63项,科研成果被鉴定为国际领先水平1项、国际先进水平2项,国内先进水平7项。学校被评为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工作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广西高校“三对创新行动计划”先进集体。学报被评为第七届广西优秀期刊,哲社版被评为全国优秀高校文科学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 栏目被评为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特色栏目。
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显著。深入实施“质量工程”,现有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广西高校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7个、广西高校重点教学实验中心5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建设中心2个;自治区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立项2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31门,其中广西教师教育精品课程14门;自治区级教学团队5个、自治区级教师教育学科教学团队4个,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1个、广西高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3个。五年来,获自治区级教研教改课题141项,其中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93项,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48项;获广西教师教育研究课题15项;广西高校大学英语教改项目重点课题2项;广西教育科学应急研究项目1项;广西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重点项目3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专项课题研究项目29项;在2009年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有15个成果获奖,其中特等奖1个、一等奖4个,取得了近十年来的最好成绩。学校被确定为首批自治区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师范专业办学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学校启动了“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构建了“高师院校-地方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合作办学新模式。学校先后被自治区教育厅批准为“广西‘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培训基地”、“广西中小学校长培训基地”和“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等,成为广西重要的基础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学校坚持“德才并育,知行合一”的校训,努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学生参加区级以上各类竞赛活动,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研究生、本专科生参加全国和全区各类学科竞赛共获得2914个奖项,其中,全国特等奖8项、一等奖76项、二等奖185项、三等奖364项,全区特等奖28项、一等奖153项、二等奖348项。获得全国先进班集体1个,自治区先进班集体15个;学生田径队、篮球队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近5年来,我校本科毕业生年底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位于全区高校前列,连续八年获得全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多彩。先后十次获得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学联联合颁发的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师德论坛”荣获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红水河”网站荣获第四届全国高校百佳网站,红水河网站的“精神家园”栏目被自治区教育厅授予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主题网站“精品栏目”称号。创办校级学生社团34个,5个社团被评为全区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社团。学校被教育部确认为田径、篮球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学校,荣获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广西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和全区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高校优秀组织奖、首届广西全民读书活动优秀项目奖、广西高校首届教职工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被评为全国高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主动融入广西-东盟国际教育合作框架,在校内建立“泰国语言文化中心”,在印尼等东盟国家建设“汉语中心”、“汉语教育实习学校”。积极开展中外教育文化合作交流平台建设,与澳大利亚教育国际集团合作成立“中澳学院”,与广西侨务部门共建“广西华文基地”,新增国外合作高等院校及教育机构20多所。学校被授予“广西政府东盟国家奖学金”留学生接收学校。
学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校军训工作优秀学校、第二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中华经典诵读2006年度全国优秀组织机构、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志愿助残示范基地、广西爱心大学 、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自治区级卫生优秀学校、绿色大学等荣誉。

广西师范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历史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信息、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

广西师范学院的重点专业

现有教育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自治区级精品专业1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1个、广西高校优质专业9个

广西师范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文件要求和有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入学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的原则。

第九条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远程异地网上录取。

第十条录取批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进行。

第十一条投档办法:学校根据各省(市、区)投档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超过我校在相关省(市、区)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依据生源情况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到录满为止。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没有分数级差限制。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招生省份有关招生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进档考生和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根据师资情况,学校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对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教学语种。

第十六条特殊专业的录取办法:

一、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按“达到投档条件,参照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体育高考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5%+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投档到我校后: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主科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者,按外语成绩高低进行录取。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学前教育专业的录取。该专业只招文史类考生,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文艺基础。考生必须经过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的内容为:视唱练耳、朗诵、舞蹈、绘画等。所有本科普通批填报我校学前教育专业志愿且成绩达到当年广西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都可以来校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志愿。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四、小学教育(壮汉双语方向)专业的录取。该专业为二年制专科,定向招录广西应届高中毕业生,毕业后按协议定向到壮汉双语小学就业。

1.考生须符合广西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当年的高考报名,按照广西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办法填报志愿。原则要求参加报名的高中毕业生须会讲壮语(包括壮语当地方言),且户籍地为定向培养壮汉双语小学所在的乡镇。

2.高考结束后,由我校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初选,按自治区下达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教育厅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面试办法,由我校组织面试考官进行面试。

3.我校按照高考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预录,并对预录名单进行公示,实行提前批次录取。

五、外语类专业的录取。要求考生参加所在省级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及格”以上。

六、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严格按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办法要求执行。2014年我校继续招收田径、篮球两个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招收对象和条件:(一)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14年9月1日);(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者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田径、篮球项目主力队员。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级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学校从文化课单独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选择拟录取考生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二级运动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按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办法进行录取。

七、民族预科班的录取。我校的民族预科班分为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普通民族预科班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80分。入学时集中在教育厅指定的高校补习一年高中文化,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直升我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

1.少数民族预科班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A类录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报考我校免费民族预科班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少数民族;(2)农业户口;(3)应届高中毕业生。

2.普通民族预科班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录取。我区所有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普通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学费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由于受专业性质所限,我校师范类专业(含职教师资班、小学教育〔壮汉双语方向〕)要求考生男性身高155cm以上、女性身高150cm以上,建议身材过于矮小,残疾或面部有明显缺陷等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专业(含职教师资班);体育类专业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音乐学、舞蹈学和广播电视学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高女生158cm以上,男生168cm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身高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身材匀称、口齿清晰;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生身高175~185cm,女生身高162~173cm,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第十八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广西师范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现有在职教职工12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715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28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36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6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2人,中国科协西部开发突出贡献奖1人,曾宪梓教育基金奖12人,广西高校教学名师2人。资源与环境科学创新团队被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首批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教育学教学团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学团队获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建设立项。

广西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2004年以来,我校本科毕业生年底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2%以上,位于全区高校前列,连续四年获得自治区教育厅的表彰。

广西师范学院的收费标准

本科生学费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局审批为准。学生需按学年预交学费,待修完所学课程后,按实际所修学分数、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多还少补。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4200元/生·学年;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4600元/生·学年;艺术学类专业(不含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12000元/生·学年;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9988元/生·学年。另外,职教师资班文史类专业(不含外语类)6000元/生·学年,理工类、外语类专业7000元/生·学年,工科类专业7500元/生·学年。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广西师范学院在校生情况

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2000多人,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10854人。

广西师范学院地址:
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电话:0771-390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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