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是吉林省省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学校坐落在吉林省省会长春市,现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03万平方米。学校在国家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成绩。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机械工程、工商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长春大学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这里曾是1938年伪满洲国最高学府长春建国大学的校址。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在这里创办了长春工业会计统计专门学校,隶属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1954年国家院系调整时,改为长春工业计划经济学校,隶属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1958年学校下放吉林省,改为长春冶金专科学校。1983年改为吉林机电专科学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由原吉林科技大学、吉林机电专科学校、长春外国语专科学校、长春职业大学4所学校合并,组建成新的长春大学。
学校现有20个教学院部,50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5455人。学校综合办学条件优良,基本设施齐备。目前,学校固定资产总值5.54亿元;图书馆是吉林省先进图书馆,纸质藏书141万册;校舍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1万平方米;学校体育运动场馆总面积5.35万平方米。
近年来,学校实施了一系列新建、改建工程,整体办学条件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校园面貌焕然一新,为全校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创造了良好条件。建成了设计先进、功能齐全的6.9万平方米综合教学楼,成为长春市南大门的一道亮丽风景。学校有五个展馆:特殊教育展览馆、国家大豆深加工技术成果展馆、萨满文化博物馆、生物标本展馆、姚俊卿书法艺术展馆。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05人,其中正高级117人,副高级351人;具有硕士以 上学位的教师684人。获得国家和省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教师68人次,其中有中组部直管专家2人, 省社科联副主席1人,省政府第三届决策咨询委员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3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吉林省优秀教师2人,吉林省管优秀专家、高级专家4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9人,省拔尖创新人才12人,省教学名师3人,省主讲教授1人,省中青年骨干教师3人,兼职博士生导师3人,兼职硕士生导师63人。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学校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一是形成了以“关爱他人、无私奉献、立志成才、报效祖国”为核心内涵,体现青年学生时代风貌的“团风”精神,受到团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表彰与肯定,成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育人工作的有效法宝。二是开创了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先河,创建了中国残疾人高等教育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填补了我国高等教育的空白。
学校在国家和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国家级3项,省级奖32项。在教育部第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中,共有7项成果获奖。在吉林省高校教育技术成果奖评选中,有51项成果获奖。在全国美展中,我校教师的油画作品获得1项银奖,2项铜奖。学校现有5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省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优秀课程47门;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近五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居吉林省高校前列,学校被评为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在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电子信息技术、康复设备及技术、材料设计及量子信息技术、高等特殊教育、工商管理等方面科研实力较强,建有国家大豆深加工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国家大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吉林分中心、国家高等教育视障资源中心、吉林省残疾人康复设备及技术科技创新中心、农产品加工生物技术吉林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材料设计与量子模拟吉林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萨满文化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特殊教育吉林省高等学校人文科学研究基地、大豆加工生物技术吉林省发改委工程实验室等科研平台。
“十一五”以来,学校共承担科研课题924项,其中科技部项目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科基金项目12项,教育部科技计划和人文社科规划项目28项,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2项,吉林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项目2项,吉林省高校创新团队项目1项,企事业委托及成果转化103项;发表学术论文4000篇,被SCI、EI等检索论文546篇,CSSCI收录期刊论文80篇;出版学术专著、译著90部,获授权专利51项,科研成果获奖93项,其中吉林省科技进步奖6项、技术发明奖1项,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5项。
学校把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作为根本任务,培育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目前,学校共有各类学生社团组织128个,课余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满足了学生多层面的兴趣爱好。学校已连续举办19届青年科技文化艺术节,为青年学生展示才华、拓展素质、提高能力创造了条件,搭建了平台。学校被评为吉林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学生在国内外文化艺术体育竞赛中屡创佳绩,2012年,视障学生周国华在伦敦残奥会田径女子100米T12级的决赛中,以12秒05的成绩获得冠军,并打破世界纪录;2005年在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获舞蹈类一等奖;2009年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获戏剧小品类一等奖第一名,创造了吉林省历届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中的最好成绩;2012年在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获声乐类一等奖。2007年、2010年分别荣获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优秀奖。学校连续13年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授予“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2006年至今,在“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中共获得全国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银奖1项,铜奖8项的优异成绩,并多次被评为“挑战杯” 竞赛全国优秀组织单位。
我校是教育部首批审定允许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学校与美国、英国、西班牙、俄罗斯、日本、韩国、德国等21个国家的86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交流关系,开展了一系列项目间的交流与合作。2010年经国家汉办批准,学校与俄罗斯叶赛宁梁赞国立大学合作建立了孔子学院,孔子学院的成立标志着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学校与俄罗斯、韩国、西班牙的三所院校合作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被列入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计划;2011年学校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合作建立吉林省唯一一家赴俄留学培训基地;2012年教育部批准在我校设立中俄艺术教育中心;2013年获得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接收院校资格。近年来,先后聘请了170名外国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和任教,并选派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管理干部出国访问和留学深造。学校连续11年被吉林省政府评为国际文化交流工作先进单位。
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长春大学将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发展全局,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部署和要求,强化内涵建设,凝练办学特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高水平的综合性大学。
(2013年9月10日更新)
长春大学 |
等级:二本 位于吉林长春市 关注人数:次 | |
类型:综合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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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是吉林省省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学校坐落在北国春城长春市,现有三个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112.9万平方米。本部校区位于人民大街与卫星路交汇处,占地31.8万平方米;西校区地处卫星路西端,占地9.96万平方米;东校区位于山水相映的莲花山旅游风景区,距市区30公里,占地71.13万平方米。 &nbs...
长春大学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5日
长春大学专业设置
长春大学的重点专业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会计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日语、俄语
长春大学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区)确定的分数线,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录取时,原则上按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5%调阅考生档案。2.录取专业安排办法:根据进档考生所报院校志愿及专业志愿顺序、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承认省级招生办关于对考生加分或降分的投档成绩,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3.相关专业单科录取成绩要求:英语、日语(旅游)、俄语(俄英双语)专业,要求外语单科分数不低于100分。4.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环境设计、绘画专业录取原则: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考生省统考成绩必须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吉林省: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其他省份: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3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5.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6.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7.特殊教育学院招生录取原则: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特殊教育学院招生实行学校单独命题、单独录取,详见《2014年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招生简章》。8.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录取原则:考生专业成绩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文化课。
长春大学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05人,其中正高级117人,副高级351人;具有硕士以 上学位的教师684人。获得国家和省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教师68人次,其中有中组部直管专家2人, 省社科联副主席1人,省政府第三届决策咨询委员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3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吉林省优秀教师2人,吉林省管优秀专家、高级专家4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9人,省拔尖创新人才12人,省教学名师3人,省主讲教授1人,省中青年骨干教师3人,兼职博士生导师3人,兼职硕士生导师63人。
长春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近五年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居吉林省高校前列,学校被评为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长春大学的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针灸推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特殊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应用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俄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康复治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物流管理(专升本)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专科专业: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工商企业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长春大学在校生情况
全日制在校学生154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