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四川省的大学 > 四川师范大学介绍
四川师范大学的校徽

四川师范大学

等级:二本 位于四川成都 关注人数:
类型:师范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23个 博士点:2个 硕士点:64个
四川师范大学图片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是四川省举办师范类本科专业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学校位于四川省省会——成都市,校园面积3300余亩。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32000余人,博士与硕士研究生近3000人。现有各类教学、科研人员近3000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1...

四川师范大学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6日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是四川省举办师范类本科专业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学校位于四川省省会——成都市,现有狮子山、成龙、广汉科教园、东校区四个校区,校园面积3300余亩。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36000余人,博士与硕士研究生4000余人。现有各类教学、科研人员30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近900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教师1200余人。

四川师范大学创建于1946年,其诞生与东北大学有直接的历史渊源。抗战初期,东北大学内迁到四川省三台县办学。抗战胜利后,东北大学迁回沈阳,留川师生在东北大学三台校址上创建了川北农工学院,1950年合并川北文学院,更名为川北大学,并迁到四川省南充市。1952年,以川北大学为主体,合并川东教育学院(原乡村建设学院)、四川大学和华西大学的部分专业,组建四川师范学院,1956年迁到成都现址。1964年,原成都大学(现西南财经大学)数理化三系并入我校。1999年,原煤炭部成都煤炭干部管理学院并入我校。1985年,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四川师范大学。2006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本科教学优秀单位。

建校以来,我校先后涌现出了以著名墨学家伍非百、我国社会学和民俗学的创始人之一李安宅、我国教育心理学的创始人之一刘绍禹、楚辞学专家汤炳正、文献学专家屈守元、训诂学专家刘君惠、凝聚态物理学专家赵敏光、拓扑学专家刘旺金、非线性分析专家丁协平为代表的一批知名专家。学校拥有一支发展潜力大、学缘结构好、学历结构合理、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的教师队伍,其中先后有12人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3名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19名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80余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及四川省杰出青年学科带头人计划人选,1名国家教学名师,10名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8个国家及省级本科教学团队。他们的学术贡献和教书育人的业绩享誉海内外,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历经六十多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覆盖文学、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十一个学科门类的综合型师范大学。学校现有2个国家级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7个学院,80个本科专业。1979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2006年被批准为博士授权单位,现有中国语言文学和教育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基础数学等1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0多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还拥有国际汉语、艺术、体育、工商管理(MBA)、教育、翻译、旅游管理、工程等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4个省重点建设项目学科,2个省重点一级学科,17个省重点学科,8个省部级研究机构和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及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7个省级本科人才培养基地,4个国家及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2个国家特色专业, 1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实施学校,5门国家精品课程和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0个省级特色专业,1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2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59门省级精品课程,29门省级精品开放课程,10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2门省级双语教学课程,17 门省级重点建设课程,承担四川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卓越教师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拥有1所有20余年历史的“校中校”——四川师范大学美育学校。学校生源遍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建校六十多年来学校培养了20余万各类毕业生,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为国家的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他们的业绩为学校增光添彩,共同铸就了四川师范大学光辉的历史。

“十一、五”期间,我校的科研工作成效显著,共承担了各类科研项目15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含重大、重点项目)、“863”、“973”等项目近100项,省部级项目290余项,综合科研经费2.4亿元,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89项,出版专著、教材809部,发表论文9400余篇。同时,学校狠抓教育教学改革,3项成果2009年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学校图书馆是四川省第三大图书馆,纸质图书总量330万册,电子图书总量107万册,中文外数据库28个。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98亿元。

学校设有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四川省高校干部培训中心、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四川省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四川省教师网络联盟管理中心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检测中心等省级培训及研究机构。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高校对外交流中心之一,也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资格和接收澳门地区保送生的高等院校,已同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院校建立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关系。目前我校不仅培养各类层次的境外留学生,还拥有各类层次、不同国别的中外联合培养项目。2012年,经国家汉办批准,我校与韩国延世大学建立了孔子学院。

目前,全校师生员工团结和谐,朝气蓬勃,正在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为把我校建设成国内一流的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奋斗。

四川师范大学专业设置

设有会计与审计、工程造价(专科)、舞蹈表演(专科)、广告设计与制作、编导、音乐表演、影视动画(专科)、服装设计等专业。

四川师范大学的重点专业

6个国家特色专业,2门国家精品课程和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3个省级特色专业,44门省级精品课程,17 门省级重点建设课程

四川师范大学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五条学校对实行“大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2%左右,未实行“大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20%。

第十六条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七条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大学外语》的教学语种。此外,我校英语、俄语、法语、日语和汉语国际教育等5个本科专业在录取时有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各专业英语单科的最低控制线由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视投档我校的第一志愿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并在学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公布。

第十八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舞蹈学、舞蹈学(音乐舞蹈)、音乐表演(音乐剧)、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表演(服装表演)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采矿工程专业由于就业的特殊性,建议女生慎报。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同时,对存在明显身体残疾或语言障碍的考生,原则上也不能录取到毕业后可能从事教师职业的相关专业。

第二十条学校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专业的选考科目与录取原则:

1.关于选考科目: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我校将依据各专业的特点和与考试科目的相关性确定考生应当参加的选考科目。同时,对于具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除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校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的总和为录取依据。在具有我校选考科目成绩的线上考生不足时,经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我校也可录取其它兼考科目的考生。

2.关于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学校在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采取分数优先,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可参考学校近年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结合考生本人的分数和爱好合理、有序选择专业。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调配到尚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3.对于仍未实行“大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关于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的录取原则:我校将优先录取院校志愿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院校志愿为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能否投档我校,将由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录取办法而定,我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已投档我校的院校志愿为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按下述原则确定其专业:

①与院校志愿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同步投档我校的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按分数级差为20分的原则安排其专业,即第二志愿考生在专业投档时的成绩与低于其20分的第一志愿考生成绩等效;

②继院校志愿中的第一志愿投档之后,投档我校的包括征集志愿在内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投档时尚未满额、但又有考生专业志愿(或调配志愿)的其它专业;

③如投档我校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考生本人又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体育与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9个本科专业以及影视动画、广告设计与制作2个专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及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为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2.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3个本科专业以及编导专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体育类或编导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文化考试成绩为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3.其余艺术类及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为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以各种方式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体育与艺术类考生还含专业)考试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照有关招生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川师范大学现有师资力量

现有各类教学、科研人员30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近800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教师1100余人。

四川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http://zjc.sicnu.edu.cn

四川师范大学的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

四川师范大学在校生情况

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36000余人,博士与硕士研究生4000余人。

四川师范大学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校本部)
电话:(028)-84768899

同类型大学人气排行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四川师范大学信息来自于各大学招生办公室或大学网站及相关图书。大学信息网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考生及家长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请以四川师范大学官方正式公布数据为准,报错与投稿请发至Email:kf#daxuecn.com(请将#改为@后再发送),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