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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山师范学院的校徽

韩山师范学院

等级:二本 位于广东潮州 关注人数:
类型:师范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院士:1位
韩山师范学院图片

  韩山师范学院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的广东省属本科师范院校,坐落于素有“海滨邹鲁”、“岭海名邦”美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潮州市。 学院的前身可追溯到宋元祐五年(1090年)为纪念韩愈刺潮而建的韩山书院。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改古...

韩山师范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8日

韩山师范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的广东省属本科师范院校,位于享有“中国瓷都”等美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潮州市。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景色怡人,设施齐全,是读书治学和工作生活的理想园地。

学院创立于清光绪廿九年(1903年)的“惠潮嘉师范学堂”,其前身可追溯到宋元祐五年(公元1090年)建立的“韩山书院”,是我国第一批、广东省第一所专门培养师资的学校,1921年更名为省立第二师范学校,1935年更名为省立韩山师范学校,1949年更名为韩山师范学校,1958年升格为高等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升格为本科师范学院。200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等级,2010年在广东省高校思政课建设评估中获优秀等级。

办学一百多年来,学校形成了“勤教力学,为人师表”的优良校风和“秉承百年师范教育传统,融汇潮汕区域文化精华,提升学生科学文化素养,为粤东基础教育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的鲜明办学特色,为广东及周边省份输送了大批优秀教师及其他各类人才,涌现了一批杰出人物,如中山大学第一任校长邹鲁、国际摄影大师陈复礼、旅港爱国实业家陈伟南、台湾著名书法教育家陈其铨、哲学家陈唯实、文艺理论家陈传才、历史学家郭豫明等,为广东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现有校本部和陶瓷学院2个校区,占地面积达7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达47万平方米。学校设有中文系等16个教学机构,57个本科专业(含方向),涵盖文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8个学科门类和基础教育的所有学科。建有省级重点与扶持学科各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精品课程和优质课程3门。学校面向全国十六个省(区)和港澳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6000多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025人,其中专任教师747名, 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分别占专任教师的68.9%和39.0%。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 名,培养省级和校级“千百十工程”对象35名,大学良师19名,校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13位教师先后获“全国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工作者”、“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 聘有国际汉学大师、杰出校友饶宗颐先生,杨福家院士、王梓坤院士、陈平原教授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顾问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及学科带头人。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现有多功能信息化图书馆1座,面积近3万平方米,纸质藏书139.5万册,电子图书65万种,中外文数据库17个,其中古籍线装书8600册,外文图书2万余册。拥有一批实力较强的实验室和科研基地。如国家级粤东分析测试中心和生物学实验教学多功能平台,省级教师教育技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生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师范教育实践教学基地、计算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材料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分析化学教学提高型重点实验室、陶瓷设计工程实训中心、潮学研究中心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基地、潮汕文化研究基地等,还建有“环境科学重点实验室”和“光电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2个校级重点实验室,“新化学材料研发中心”、“重要海洋水产动物健康养殖与育种研发中心”、“智能玩具研发中心”3个校级产学研基地平台和22个系属研究机构。学院拥有华南地区第一个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少年司法学研究中心”。

学院重视学生科学人文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广东省的各类竞赛活动和社会实践中屡获佳绩。近10年在全国和广东大学生“挑战杯”竞赛中获得146奖项。其中国家级金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省级特等奖6项、一等奖9项、二等奖44项,连续四届获省 “优胜杯”。毕业生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专业技能娴熟,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总体就业率居省内高校前列。

学院重视开展对外交流和服务社会活动,先后与哈萨克斯坦、韩国、日本、马来西亚、澳大利亚、美国、英国、乌克兰等国,以及港澳台多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密切的教育与学术交流合作关系,与省内多个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部队进行广泛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合作。

目前,学校正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以加强内涵建设和提高办学质量为核心,以争取硕士学位授予权为动力,大力实施彰显特色、提升内涵、突出重点、和谐发展四大战略,全面推进各领域的改革发展,不断推动教育教学上质量、学科建设上水平、内部管理上效益,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院校。(资料数据截止2013年5月)

韩山师范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历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旅游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

韩山师范学院的重点专业

韩山师范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非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20%。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分档时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日语专业有日语基础的优先。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通过我院体育专项测试确认合格且符合各项目对运动员的需求,经我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经广东省招生办和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组织专家组认定的考生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和学院招生办等网站公示。通过公示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1.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具有培养前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部分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院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3.一级运动员参加我院文化课单考成绩合格,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予以录取,该部分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院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4.我院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报考我院的考生须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关体育专项测试的规定方可录取为我院高水平运动员;5.我院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院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院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院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6.我院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我院除日语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1.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按总分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文化成绩×30%+术科成绩×70%。

2.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录取规则为:(1)广东省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是: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总分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高考文化成绩×30%+省术科统考成绩×70%。(2)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的省份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为:在高考文化成绩和术科单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总分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高考文化成绩×30%+术科单考成绩×70%。(3)采用生源所在省份术科统考成绩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是: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生源所在省份术科统考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各批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度。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际分数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韩山师范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905人,其中专任教师近666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分别占专任教师的52%和38%。一批留学归国的学者已经成为教学骨干,有的还担任了重要的岗位。学院聘任国际汉学大师、校友饶宗颐先生为顾问教授,聘请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师范大学原校长王梓坤,北京大学教授洪子诚,中科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俞元洪,中央音乐学院教授徐昌盛,哈萨克斯坦国立美术学院教授、前苏联功勋艺术家木拉帅夫?卡米力等为客座教授。

韩山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自2004年起,毕业生年底就业率连续4年达99%以上,稳居全省高校前列,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声誉。

韩山师范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1.本科专业:文史类、财经类、管理类专业3800元/生·年,理工类、外语类、体育类专业4300元/生·年,音乐类专业8000元/生·年,美术学专业6000元/生·年,非师范美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2.专科(高职)专业:文史类、财经类、管理类专业4500元/生·年,理工类、外语类、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5500元/生·年,美术教育专业6000元/生·年,非师范美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3. 校本部住宿费每生每年500—1500元不等,入学后按实际住宿情况结算;陶瓷学院校区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1500元不等,入学后按实际住宿情况结算;潮州师范分院住宿费每生每年750元。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韩山师范学院在校生情况

校本部和陶瓷学院校区普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近15000人。

韩山师范学院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桥东东兴路
电话:0768-2318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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