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警官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实行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共同领导,以公安厅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的目标定位是,努力建设正规化、高水平的公安本科院校和一流的省级民警训练基地。
【历史沿革】
学院前身是广东省公安干部学校,创办于1949年11月。1958年3月,与省政法干校、省民警干训大队、广州市公安学校、广州市行政干部学校合并为广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74年9月,开展普通中专学历教育。1983年3月,建立广东省政法干部学院,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1988年8月,更名为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1992年12月,增设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普通专科学历教育。1998年5月,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5月,建立广东警官学院,开展普通本科学历教育。2008年,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办学条件】
现有嘉禾和滨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373796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11129平方米,拥有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宿舍、警体技能训练馆、战术训练楼等教学基本设施。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79988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面积10106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77292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968万元。馆藏图书714251册,电子图书 12万种。建成比较完善的校园信息网和与全国公安信息网连接的公安局域网,学生宿舍通网率达100%多媒体教室座位12360个,语音室座位993个,实现了全部网络中央集中控制和智能化管理
【机构设置】
内设处级机构26个,包括10个教学部门、13个党政管理部门、3个教辅部门。教学部门分别为侦查系、治安保卫系、刑事技术系、法律系、公共管理系、计算机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公共课教研部、警体训练部、警务战术指挥教研部;党政管理部门分别为学院办公室(党委办)、人事处、组宣处、监察室、教务处(招生办)、科研处、学生处(团委、就业办)、培训部、离退办、总务处、保卫处、财务室、继续教育部;教辅部门分别为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师资队伍】
现有教职工477人,其中专任教师265人。具有研究生学历专任教师168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151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和南粤优秀教师1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广东省“千百十工程”省(校)级培养对象30人。从公安机关和高校选聘兼职教师教官114名。
【专业设置与本科教学工程】
开设有法学、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刑事科学技术、行政管理等8个本科专业8个专业均获得了学士学位授予权。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部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优质课程2门,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2个。
【科研工作】
设有公安学研究所、法学研究所、珠三角公共安全研究所、广州市公共安全重点研究基地,办有学报《政法学刊》,建有广东天正司法鉴定中心、司法心理测试技术中心2004年以来,学院教师主持和参与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8项、省部级100项,获得发明专利9项,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7项。
【人才培养工作】
学院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公安院校办学规律,主动适应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适应广东公安工作与公安队伍建设需要,秉承“忠诚、责任、服务”校训精神,培育“勤学、苦练、求实、创新”优良学风,坚持政治建校、质量兴校,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坚持教书育人、教学相长,创新校局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实行警务化管理,努力培养具有创新协作能力、坚毅乐观精神、文明守纪品行的高素质应用型公安政法专门人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282人,其中本科生5677人、专科生605人。毕业生总体就业良好,一大批学生成长为各级公安政法机关的业务骨干,为广东公安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培训研修工作】
学院是广东省公安机关民警培训的主阵地,设有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和广东省公安机关基层所队长学校。2004年至2011年共培训38339人次,年培训量约3500人次。主要任务包括:全国公安机关警务实战教官培训,全省市县公安局正职首任培训,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及厅机关、缉私、边检民警警衔晋升培训,专项工作培训,政法、公安机关委托的各类培训,港澳警务人员研习等。2008年至2011年,学院完成了全省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正职16期6454人的轮训任务,目前正进行所队长副职轮训。2010年被评为“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先进集体”。
广东警官学院 |
等级:二本 位于广东广州 关注人数:次 | |
类型:政法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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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官学院简介 广东警官学院的前身是建立于1949年11月的广东省公安干部学校,五十多年来,学院经历了政法干部培训,政法中专、大专,公安专科、本科教育的历程,目前是华南地区第一所也是...
广东警官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8日
广东警官学院专业设置
广东警官学院的重点专业
广东警官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提前第二批本科各专业由省招生办按我校提供的经面试、政审合格的考生数据投档,我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提前第二批本科(公安类专业)女生招生总数控制在15%以内;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不高于105%,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警官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
第二十二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退档原则:(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理由充足,手续齐全;(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人员负责对退档情况进行监督、备案;(四)学校招生办负责对考生提出的退档质疑作出答复。
第二十四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广东警官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专任教师34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41人;博士、硕士169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的41.2%。
广东警官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广东警官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一)学费标准 本科:治安学、治安学(交通管理方向)、侦查学、侦查学(预审方向)、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信息安全方向)专业为每生每年4300元;法学、行政管理专业为每生每年3800元。
(二)住宿费标准:嘉禾校区住宿根据具体情况为每生每年1200~1500元。
广东警官学院在校生情况
目前在校生7078人,其中本科生3614人、专科生3464人;学生来自广东、广西、海南、河南、湖北、湖南、江西、福建、四川、贵州等地区。学院开办本、专科业余函授教育,现有专科、“专升本”业余和函授学生45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