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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的校徽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等级:三本 位于河北廊坊 关注人数:
类型:综合 性质:(民办)独立学院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图片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北京中医药大学(“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申办,实施本科层次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列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7日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国标码:13899以下简称东方学院),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唯一的“211”工程建设高校——北京中医药大学申办,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院现有两个校区,其中校本部所在的廊坊校区位于京津中心地带的廊坊东方大学城,毗邻京津塘高速公路,北京和廊坊两市公交直达校区,占地500亩。渤海校区坐落于环京津经济圈港口城市——沧州黄骅市中捷产业园区,占地890亩,交通发达,水路、公路、铁路畅通无阻。

建院以来,学院以传承、弘扬、发展中医药事业为己任,以培养大批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双过硬的高素质中医药技术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秉承“三个面向”和“三个统一”办学理念。(三个面向: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中小城镇;三个统一:发展高等教育与发展中医药事业相统一;不以盈利为目的与积极建设东方校园相统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东方品牌与优化办学环境相统一)。目前已建成六院,即中医学院、针推骨伤学院、中药学院、护理学院、管理学院、健康管理学院(专科);三中心,即实验中心、电教中心、培训中心;在校生13101人,教职工1124人,专职教师819人,教授、副教授占49%以上。

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引下,学院坚持“铸魂抓纲”,即铸信念理想之魂,教育引导师生坚定信仰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传承和弘扬中医药事业、服务人类健康当作崇高理想;“抓纲”就是把教育教学质量当作一切工作的“纲”,精心培育高素质中医药一代新人。与此同时,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活动育人”融为一体,坚持校园文化活动和“双禁四无”制度化、常态化管理(双禁即禁烟、禁酒,四无即:无人吸烟、无人酗酒、无人打架斗殴、无人夜不归宿),以独具特色的管理模式和校园文化为立德树人营造了良好氛围。目前,学院培养的11096名本科毕业生凭借德才优势赢得了广大用人单位的青睐,北京海陆空三军、武警及各大兵种总医院,京津冀各地三甲医院和数百家与中医药相关的大中型国企、外企竞相聘用我院毕业生,使我院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

学院曾多次被国家权威机构授予“全国最受欢迎独立学院”、“学生·家长·社会满意高校”、“中国教学质量十强独立学院”等荣誉称号,学院办学成果及管理经验多次被《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中国青年报》和新华网等50多家国家级报刊及网站报道。

为满足市场对不同层次中医药人才需求,2014年经省教育厅批准,学院新增“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中医保健康复技术”、“护理”、“医学检验技术”等八个高职高专专业,学制三年,探索开创中医药职业教育系列、加快老年产业建设,推进学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步伐。

目前,学院正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部署,沿着“产教融合”途径,加大将中医药教育引入老年产业力度,为建成以养生康复为核心的特色大学,创建“教育、医疗、科研、产业”四位一体的示范性中医养生实践基地,并在此基础上发挥优势、探索引领,建设服务于老年产业及中医药教育体系。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正以其特有的魅力吸引着祖国各地有志于中医药事业的莘莘学子。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中医保健康复技术、护理、文化艺术管理、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中药学等专业。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的重点专业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学院按照教育部当年招生工作规定开展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二十五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

第二十六条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即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学院没有加试要求。

第二十七条学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政策均予以认可。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目前,我院在全国设有108家实训、教学基地。其中附属及教学医院17家,实习医院47家,实习基地(药企、卫生局及研究所)44家,基本满足了学生实习的需求。学院设有专职就业指导老师,开设就业指导课,开展多渠道就业创业教育。同时,积极组织了大规模校园招聘会,为学生就业搭桥铺路。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学院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标准如下:
专业及方向 学费 住宿费
中医学 13000元/年/生 1520元/年/生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方向)
中医学(养生康复方向)
中医学(中医骨伤方向)
针灸推拿学
中药学(中药材方向) 12000元/年/生
中药学(中药制药方向)
护理学
公共事业管理 11500元/年/生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在校生情况

目前在校学生120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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