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是一座具有21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州建南唐,文昌北宋”,历代名贤辈出,是施耐庵、郑板桥、梅兰芳的故里,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出生在泰州,并在这里度过了美好的小学和中学时代。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诞生于此,被誉为“水兵母亲城”。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泰州市风景秀丽的凤城河风景区,西毗古朴典雅的梅兰芳纪念馆,东邻春兰集团工业园区,是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建立的公办普通高校,也是江苏省第一所冠以“职业技术学院”名称的院校。办学历史已有50年,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园林式学校、江苏省安全文明学校、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院校。
学院现设有医学技术学院、机电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环境与化学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社会科学、艺术、基础科学9个院(系、部)和汇丰校区,开设专业40余个。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达120多人,其中教授10人,双师型教师比例达70.9%,并建有一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教授、副教授队伍。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9000多人,近年来毕业生当年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
学院教学设施先进,建有各类专业实验和教、学、做一体化的实训中心近80个,校外实训、就业基地200余家,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面在此建立各类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余个。学院是教育部、卫生部确定的全国护理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中国医药城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学院树立“大爱育人”的理念,秉承“厚德强技,自强不息”的校训,致力于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努力造就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级技能型人才,到“十一五”末学院将建设成为国内有影响、省内一流、特色鲜明的多科性高职示范院校。
四、录取办法
为了使招生工作做到让社会满意,让考生和家长放心,学院向社会公开承诺:新生的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考试、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杜绝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今年我院的新生录取规则是:
1.对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格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1:1.2比例调档。
2.考生录取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严格按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到相关专业;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则会将考生录取到同一批次我院其它专业。
3.对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分别按文科或理科招录,各专业招录考生的类别见《江苏招生考试报》或学院招生网站。对江苏省统招考生,安排专业时采用选测科目等级级差法,级差为5分,即以C级为基础,每门选测科目提高一个等级加5分计入投档分安排专业。总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分数(含附加分)之和,分数高的优先安排专业。
4.对江苏以外的省份,只招收普通类理科或文科考生,相关专业对考生科类的要求,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投档分成绩高低,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总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英语分数之和、分数高的优先安排专业。
5.对江苏省注册入学批次的考生,安排专业时不再采用选测科目等级级差法,总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分数(含附加分)之和,分数高的优先安排专业。
6.艺术类各专业只在江苏省招生,录取办法为: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室内装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采用江苏省专业加试统考成绩,对文化和专业加试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招收江苏省音乐加试统考合格的考生,音乐表演(舞蹈)专业使用我院委托南京师范大学考试的舞蹈加试成绩,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考试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8.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无男女性别限制。
9.特殊类型的考生录取按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我院属公办性质,严格按物价部门核批的标准收费。
今年普专非艺术类专业培养费标准为4140元/年,艺术类专业培养费标准为68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