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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的校徽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等级:二本 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 关注人数:
类型:综合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529亩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图片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面向内蒙古和蒙古语文协作八省区招生。学院在57年的办学历程中,为中央有关民族单位和蒙古语文协作八省区培养了3万多名少数民族各类人才,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传承繁荣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和...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6日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简介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2-05-23 阅读:[3108]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教发函[2009]77号,内政发[2009]95号),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主要面向内蒙古和蒙古语文协作八省区招生。她的前身是原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3年。学院在近60年的办学历程中,一直秉承“以人为本,特色立校,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的办学理念,注重民族性、区域性和应用性特色,以“培养民族人才、发展民族文化、服务民族经济”为宗旨,为中央、自治区和蒙古语文协作八省区培养了3万多名少数民族各类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传承繁荣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边疆稳定、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具有广泛影响,先后被评为国家和自治区两级“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学院以其独具的民族特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族高等教育的典型代表。

学院占地面积529亩,固定资产总值近3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00万元。现有纸质图书48.7万册,电子图书18.37万册,期刊900种,电子阅览室和图书检索系统完善。现有教职工502人,其中专任教师322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31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85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占专任教师的36.02%;中级职称128人,占专任教师的39.7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22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122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的44.7%。专任教师中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入选自治区“321人才工程”、入选自治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111工程”、全区意识形态首批“四个一批”人才共18人。

学院现设有传媒系、翻译系、经济系、计算机系、美术系、音乐系、外语系、公共管理系、数学系、法学系、教育系、环境工程系、中文系、体育系和马列教研部等教学机构,42个专业,基本涵盖了人文科学(文学)、社会科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7个学科门类。目前已经开设了12个本科专业,即: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体育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汉蒙翻译方向)、日语(应用日语方向)、新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行政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学前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设计等。有主持与播音、美术教育、新闻采编与制作、会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汉蒙翻译)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新闻采访与写作、马头琴、领导科学、中国画、新闻学概论、汉蒙翻译基础等自治区级精品课程。

学院致力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的继承和研究,促进了民族文化艺术的繁荣。学报《蒙古学研究》(蒙文版)是全国乃至世界蒙古学研究的重要期刊,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价值。蒙古文书法研究、蒙古应用语言文字研究、蒙古文学研究、蒙文信息处理研究、哈撒儿研究、草原生态与环境研究是目前主要科研特色和优势。先后承担并完成了《草原畜牧业现状及其发展对策研究》、《哈撒尔研究》、《哈撒尔祭祀与成吉思汗祭奠比较研究》、《蒙古语术语数据库》等国家、省部和厅局级课题;部分教师承担、完成了中国蒙古学文库选题,参加《蒙古学大百科全书》的编写工作。2004年,学院被确定为“八省区蒙古语文规范化研究中心”和“八省区蒙古语文规范化培训中心”。

目前,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全体师生员工正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加快教学基础建设,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扎实推进内涵建设,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早日把学院建设成民族特色浓郁,质量、层次和效益协调发展的民族院校而努力奋斗!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新闻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的重点专业

  学院现设有传媒系、翻译系、经济系、计算机系、美术系、音乐系、外语系、公共管理系、数学系、法学系、教育系、环境工程系、中文系、体育系和马列教研部等教学机构,42个专业,基本涵盖了人文科学(文学)、社会科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7个学科门类。目前已经开设了10个本科专业,即: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体育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汉蒙翻译方向)、日语(应用日语方向)、新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行政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学前教育等。有主持与播音、美术教育、新闻采编与制作、会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汉蒙翻译)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新闻采访与写作、马头琴、领导科学、中国画、新闻学概论、汉蒙翻译基础等自治区级精品课程。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的录取规则

四、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规定的有关招生录取规则。

2.录取办法: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3.凡区内考生填报我院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学前教育等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2年音乐类专业课考试,且成绩合格(学院不承认其它院校音乐类术科考试成绩);我院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音乐类专业课联考合格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音乐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音乐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前教育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凡区内考生填报我院美术学、艺术设计、摄影专业等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美术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我院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课联考合格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摄影专业(蒙授美术类考生)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我院音乐类专科专业承认其它高校音乐类术科合格成绩,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报考我院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的本、专科专业考生,高考分数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相应本、专科专业考生文化课分数最低控制线,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502人,其中专任教师322人,在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16人,占专任教师的36.02%,中级职称128人,占专任教师的39.75%;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144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的44.7%。专任教师中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人,入选自治区“321人才工程”13人,入选自治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111工程”1人,全区意识形态首批“四个一批”人才1人。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的收费标准

七、学费标准
1. 本科各专业收费标准:普通文科、理科类专业:3500元/年;蒙授文科、理科类专业:2800元/年;汉授艺术类专业:7200元/年;蒙授艺术类专业:5700元/年;汉授体育专业:3500元/年;蒙授体育专业:2800元/年。
2. 专科各专业收费标准:普通文科、理科类专业:3000元/年;蒙授文科、理科专业:2600元/年,蒙授电子商务专业2400元/年;艺术类专业汉授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蒙授3500元/年。
3.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第一年2800元/年。
4.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汉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云计算)专业13000元/年、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专业17000元/年。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在校生情况

在校生4600多人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电话:0471-2213525,221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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