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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的校徽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等级:三本 位于陕西西安 关注人数:
类型:理工 性质:(民办)独立学院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图片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4)72号],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成立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西安市南二环东端,西安高新技术东开发区幸福路南段,校园占地面积400余亩,距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三公里,交通便利;学院具有高标准的教学楼、公寓楼、图书馆、餐饮服...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5日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于2004年创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西安,位于南二环东端,西安高新技术东开发区幸福林带南段,南眺驰名中外的唐代大雁塔,北临举世闻名的明代长安城墙,东依景色怡人的浐灞生态园。学院占地面积六百余亩,距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三公里,交通便利,环境优雅、风格别具。学院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公寓楼、图书馆、餐饮服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计算中心、室内外运动场、多媒体教室及实训基地。其中,各类实验室拥有仪器近1800套,可独立完成80余种基础实验和相关专业实验;万兆带宽专用光纤直通母体学校,共享教育资源,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支撑。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一所以土木建筑类学科为特色,以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体,兼有艺术等学科的教学型本科院校。学院设有建筑、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管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材料与冶金工程、经济贸易、艺术等8个系,37个本科专业,8个职能部门。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1000余人,教职工960人,其中专职教师近70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60%。学院积极推进学科建设,面向社会需要开展科研工作,现有省级重点精品课程1门,省部级科研21项,省级教改课题12项,主(副)编教材16本,出版学术专著15部,省级以上科研获奖22项。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自成立以来,秉承“以生为本、和谐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教育理念,坚持“高起点、严要求、懂理论、强实践”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精心打造 “华清大讲堂”等综合素质教育平台,不断创新、精勤育人。华清学子在各级各类竞赛中,累计获得国际竞赛大奖6项,全国竞赛大奖7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省级竞赛大奖400余项。2010年,学院舞蹈学专业学生表演的群舞《胡杨》取得了全国顶级专业舞蹈赛事——中国舞蹈荷花奖大赛“十佳作品奖”,这也是陕西省自全国舞蹈“荷花奖”设立以来所取得的最高荣誉;2012届建筑学专业学生在2011西安世园会展园方案设计竞赛中荣获杰出奖,是全球共八名获奖者中唯一的大学生团队;2011年,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被微软公司评为“全球最有价值的工程师”,自上世纪90年代迄今,全球仅有3000余人获此殊荣;2012年,摄影专业学生拍摄的纪录片《造云的山》在第18届上海“白玉兰”电视节上荣获“最佳导演”、“最佳摄影”两项大奖,同年在德国荣获第55届莱比锡纪录片电影节评委会大奖,是中国首位获得该国际奖项的在校大学生;2013年12月,自动化专业学生在第五届“亚龙杯”全国大学生智能建筑工程实践技能竞赛中荣获一等奖,该竞赛是由住建部高等学校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唯一全国性赛事。近年来,学生一次性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考研上线率保持在17%左右,毕业生在社会各界享有良好的声誉。
学院不断拓展境外合作交流的深度与广度,先后与美国圣马丁大学、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美国爱达荷大学、台湾朝阳科技大学、台湾世新大学、台湾南开科技大学等多所高校建立合作平台,深入开展联合培养、学术交流、短期研修、暑期夏令营等多种项目,先后选派百余名师生出国、出境进修,借鉴先进办学经验,拓宽师生国际视野。
2012年,学院成为同类院校中首批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陕西省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自2013年起,学院全部专业在陕西省升入二批本科招生,也是陕西省当年同类院校中唯一一所二本招生院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院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为把学院建设成为结构合理、质量稳定、特色鲜明的高等院校而奋斗。(最后更新:2014年5月)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土木工程、自动化(智能建筑与楼...、建筑学等专业。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的重点专业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十条录取规则:

(一)我院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阅档案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控制,其中平行志愿按计划数的110%控制。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二)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三)普通文理类考生在专业录取时,学院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在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之间设置分数级差,级差分值为“3-2-1”,其余专业志愿平行,择优录取。不服从调配的考生,按照退档处理。

(四)初录为建筑学或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入学后须加试徒手画(素描),加试成绩达不到专业要求的考生须调整到其它专业学习。

(五)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中,理工类、文史类数学成绩均计入总分。

(六)艺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绘画专业录取:a、生源所在地为非陕西省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折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省专业课统考成绩×40%);b、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

(七)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录取:凡参加我院专业课校考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按照我院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凡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课统考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

(八)学院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现有专、兼职教师近600余名,其中教授、副教授300多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60%以上。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我院开办的专业多为母体学校——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特色与主体专业,毕业生深受社会各界欢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于2000年和2009年两次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并被教育部评为“2009年全国50所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我院毕业生近年来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多数学生到中冶集团、中建集团等国有大型企业及各级事业单位、科研设计院(所)、高等院校就业。近两年毕业生考取研究生上线率分别为16.2%和18.3%,均居同类高校前茅。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依据陕西省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经济学等5个专业10000元/学年;艺术设计、绘画、摄影、舞蹈学等4个专业15000元/学年;其余专业120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在校生情况

学院目前在校生达万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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