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013)前身是上海市卫生学校,始建于1950年。为支援边疆建设,于1970年从上海全迁至楚雄发展壮大起来。五十多年的办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毕业学生遍布云南省各级各类医药卫生机构,大多已成为骨干。学校的办学特色和质量享誉省内外。
学校位于云南省中部的楚雄市,距昆明160公里(全程高速公路)。校园环境优美,办学设施齐全,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3900余人,成人本专科生1500余人。占地面积239.3亩;校舍建筑面积6.4万m2;固定资产总值9000余万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4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15.1万册;在岗教职工215人,专任教师166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44人,高级讲师8人,讲师37人,实验师11人。
学校设有医学系、药学系、检验系、基础医学系和公共部等五个系部;校内医学检验实训中心是云南省高职高专院校省级示范实习实训教学基地,药学系实习验室是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生物制药方向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开设有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病理检验方向)、临床医学、护理、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中药等专业,适应云南乃至全国医药卫生机构的人才需求,每年面向全国招收1300余名的普通专科生。
学校坚持“质量求发展,特色创品牌”的办学理念,实施“药学、检验特色骨干专业支撑学校发展”战略,着力开拓毕业生就业渠道,毕业生就业率历年保持在90%以上。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遵循属地原则,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和楚雄州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建立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为一体的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人民助学金享受面为43%,奖学金奖励面为7%)。
2008年5月,我校正式加入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光华护士基金,以后每年将从护理专业学生中选派部分学生赴英国带薪实习,或北京实习就业;其中的(涉外)护理专业是准备与菲律宾远东大学合作办学(毕业时同时取得)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并按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按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材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医学类各专业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
第十六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
第十七条由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身体健康状况不适者,建议不要报考,否则今后会影响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第十九条录取工作中经省招办调配后仍不能完成地区生源计划的,学校有权将该地区的计划调到生源好的地区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招生省市的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学校占地面积239.3亩;校舍建筑面积5.4万m2;固定资产总值9000余万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4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15.1万册;在岗教职工203人,专任教师150人,其中副教授48人。
学校建有科技大楼、药学综合楼、医学综合楼、检验综合楼、基础综合楼、图书馆、体育馆、400米跑道的标准运动场,拥有多媒体学术报告厅、电子阅览室、标本陈列室、语音教室等65个实验实训室和60个专用教室,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生物药物实训基地,建有校园网。拥有生化自动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细菌鉴定仪、智能药物溶出仪、崩解仪、澄明度检测仪、压片机、安瓿自动灌封机、双人层流洁净操作台、岛津UV-2100、UV-25504型紫外可见分光光度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生物机能实习系统、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双波长薄层扫描仪、水分测定仪、B超、心电图仪、护理人体模型等多种现代化教学仪器设备。拥有校外实习医院(县以上)52家,药品生产及药品经营企业30余家,能容纳实习生1000多人,校内实验条件和校外实习(实训)条件能满足专科层次办学需要。建校以来已为云南各州、市培养了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才近2万人。
按照云发改委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和云计委云计收费[2002]749号文件,学费5000元/生/学年、住宿费400~1200元/学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