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形胜,钱塘自古繁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位于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市。杭州是浙江省省会和经济、文化、科教中心,长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而城市学院就坐落在有“北秀”之誉的杭州市拱墅区。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 1999 年 7 月,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浙江大学、杭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目前设有计算、信电、工程、医学、外语、商学、传媒、法学、创意与艺术等9个分院,36个本科专业,70余个专业方向。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以培养高素质本科应用型人才为己任,倡导“合格基础上的扬长教育”,着力构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体系,发挥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作用,精心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在这种全新的人才培养理念下,学院创新教育教学模式,通过建立素质和能力实践平台,让学生有机会获得综合素质提高基础上的良好个性发展。建院以来,学生德智体美硕果累累,各类优秀人才层出不穷。毕业生在人才市场表现出优良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初次就业率连续多年在93%以上。
在高等教育迅猛发展的今天,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提升综合素质,已成为青年学生的现实愿望和需求。目前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求学的万余名学子来自全国各地,他们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了一起。在这里,他们实践着浙江大学“求是创新”的科学追求;在这里,他们沐浴着杭州这座生活品质之城“精致和谐、大气开放”的人文精神。两种文化的交融,为学子们创造了优良的成才环境,促进他们健康成长。他们走上工作岗位后获得了用人单位的普遍赞誉。已在职场拼搏的城市学院毕业生,每当回忆起在母校的日子,无不感慨万千。他们最想说的一句话就是:“城市学院,我因你而骄傲”!的确,是城市学院教会他们如何“做人、做事、做学问”,是母校为他们搭建了通向理想境界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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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天涯】
高校不仅是传授科学知识的场所,更是培育人文精神的殿堂。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十分关注青年学生的今天和未来。在城市学院这个温暖的大家庭里,学生不仅能获得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和条件,更有机会得到职业规划、事业发展、人生理想的温情指导。
各位同学: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期待你的到来。在这里,你将拥有充实和美好的大学生活,这里的一切将助你快乐成长,收获未来!
周边环境
详见:http://zs.zucc.edu.cn
通讯地址
杭州市湖州街51号
联系电话
0571-88018551 传真:0871-88018510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
等级:三本 位于浙江杭州 关注人数:次 | |
类型:理工 性质:(民办)独立学院 主管部门:浙江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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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浙江大学、杭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并与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共同发起创办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现任院长是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吴健教授,现任党委书记是浙江大学党委委员胡礼祥教授。 学院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占地1000余亩,校舍面积40万余...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7日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专业设置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重点专业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根据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计划数120%以内的比例确定学院调档线。
第十六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十七条学院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学院外语公共课为英语(英语专业除外)。
第十九条根据培养要求对部分专业设定英语、数学单科合格线。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原则上不低于100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不低于90分;数学单科成绩要求:统计学专业原则上不低于90分。
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二十条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男生。
第二十一条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不招收未填报该专业志愿考生。
第二十二条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分为1分,自第二个专业志愿之后无级差,按分数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对加分考生,在专业录取过程中,按原始分计算。
第二十四条学院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大城市学院201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学院已经建成了一支德才兼备、生师比匹配、专兼比合理、学缘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专职专任教师队伍中,超过53%的教师具有高级技术职务,超过86%的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历年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均超过93%,其中约三分之二在杭州就业,近年来毕业生第一年月薪平均水平在3000元以上。
每年有近15%的同学收到国内外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在境内攻读硕士学位的同学中,大部分进入“985”或“211”大学,赴境外留学的同学绝大多数被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名校录取。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院各本科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第一批次招生专业:土木工程、资产评估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第二批次招生专业: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学费28000元/生·年,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学费25000元/生·年,建筑学、临床医学专业学费22000元/生·年,工业设计、金融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会展经济与管理、通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20000元/生·年,机械电子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药学、护理学、日语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其他专业学费17000元/生·年。学年结束时,根据所注册专业及实际所修读的学分数结算。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在校生情况
目前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3500名左右。
杭州市湖州街51号
电话:0571—88018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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