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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锦江学院的校徽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等级:三本 位于四川彭山 关注人数:
类型:综合 性质:(民办)独立学院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图片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百年名校四川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是一所按照新机制、新模式运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四川大学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技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强强合并”而成,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7日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百年名校、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四川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是一所按照新机制、新模式运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设13个学院,35个本科专业、 8个专科专业,学科涵盖文、理、工、经、管、艺等门类,面向全国招生,在校学生近16000人。
学校恪守“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的校训,践行“学生为本,通专并重,知行合一,教学相长”的办学理念,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地处四川省彭山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
美丽校园 一流设施
学校占地1000亩,按人文化、生态化、数字化理念规划建设,建成了现代化的教学楼群、实验楼群、图书馆、行政大楼、大礼堂、学术报告厅、体育场馆、景观公园、生态湖等,建筑面积达29.5万平方米,并配置了一流的教学仪器设备,各项办学条件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学校建筑精美,气势恢宏;绿树成荫,鲜花竞开;环境幽美,是莘莘学子求学深造、陶冶情操的理想园地。
专家治校 名师执教
学校聘请海内外名校名师执教、专家治校,通过他们渊博的学识、丰富的管理经验、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敬业精神,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强有力保障。
学校的主要领导和院、系、部负责人全部由著名专家学者出任。现有教师820余名,骨干教师主要来自于四川大学,其中85%以上为教授、副教授。
校风优良 学风严谨
学校严格课堂秩序,坚持早晚自习,实行新生晨练制度,长期开展文明寝室建设、诚信教育、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活动,培养学生勤奋学习、吃苦耐劳、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博爱感恩等优良品格,形成了优良的校风和学风。
育人为本 特色鲜明
专业特色:学校依托四川大学优势学科和雄厚师资,围绕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在办好已有专业并形成特色的同时,在全国同类院校中首设酿酒工程专业白酒方向、英语专业同声传译方向等稀缺专业方向,同时增设了会计学ACCA(国际特许公认会计师)方向,培养行业急需高端人才。
东坡学院:学校在多年成功举办实验班、出国班的基础上,组建了东坡学院,以本地历史文化名人苏东坡先生的名字命名,是优秀学生的荣誉学院。学校每年从新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该学院学习,为有志考研、出国深造的学生提供优质教育。
国际化办学: 学校与美国、英国、德国、瑞士、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2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开设了“2+2”、“3+1”本科合作项目,“3+2”、 “4+1”本硕联合培养项目,“1+1 MBA”联合培养项目及本科交换生项目。此外还开展了暑期赴美带薪实习、出国夏令营活动。
锦江大讲堂:学校特设“锦江大讲堂”高端学术论坛,邀请海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使学生零距离接触时代前沿,感受大师风采。迄今已有来自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新西兰等国高校以及北大、清华、复旦、人大百余位著名专家学者在此讲学。
综合素质培养:学校高度重视素质教育,常年开展的第二课堂活动项目有80项,包括学科知识竞赛、科技创新、创业计划、文学艺术创作、演讲辩论、社会实践以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第二课堂活动拓展了广大学生的兴趣爱好,陶冶了情操,活跃了校园文化,全面提升了学生的综合素质。
新型师生关系:学校实行教师全职住校制度,师生之间朝夕相处,建立了亦师亦友的新型师生关系,展现了一幅全新的大学校园人文景观。
追求卓越 造就英才
锦江学院2006年建校,2009年即跻身全国独立学院百强排行榜第17名,2010年名列第9位,2011和2012年连续两年位居第6名,2013年位居第5位。学校获得2011、2012年“中国最具品牌价值独立学院20强”,2010年“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独立学院20强”,2010、2012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四川省高校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单位”,2011年“影响中国西部的教育品牌”,2009年“全国学生最信赖的十佳独立学院”等荣誉称号。
锦江学子在国内外学术讲坛、各类竞赛中表现卓越,七年来在全国及省(市)挑战杯、电子设计、数学建模等各类大学生竞赛中累计获得600多个奖项,其中金奖82项、银奖129项。
我校学生多次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其中10余篇论文被EI、ISTP检索,1篇被IEEE电子自动化计算机国际会议(ATC)论文集收录, 1篇被IEEE网格并行云计算国际会议(3PGCIC)论文集收录,5篇被康奈尔大学数字图书馆收录,1篇被Springer(德国斯普林格出版社)出版的论文集收录;在2010年5月举行的第十三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中,我校《基于“TG”信息安全理念的数字作品保护》作为全国唯一一项高校学生作品受邀参加展览;学生已申请国家专利近30项。
走向未来 放飞理想
学校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近几年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均超过98%,很多学生进入了银行、航空、通讯、水利水电、石油、电子等行业的跨国公司、国内大型企业和政府部门工作,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和肯定。
学校鼓励学生考研和出国深造,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条件,安排经验丰富的辅导老师为考研学生免费辅导,给予考研学生全方位的支持。近年来,我校毕业生考研上线率节节攀升,2010-2013年,累计447人达到国家考研分数线,其中2010-2012年有115人考取南京大学、四川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985工程”、“211工程”全国重点大学;此外,还有100余名学生被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英国伯明翰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香港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日本东北大学等境外名校录取为研究生。

学校荣誉(2010—2013)
2013年 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 100强第5位
2012年 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 100 强第6位
2011年 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 100 强第6位
2010年 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 100 强第9位
2012年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2012年 中国最具品牌价值独立学院20强
2011年 中国最具品牌价值独立学院20强
2011年 影响中国西部的教育品牌
2010年 中国最具影响力独立学院 20 强
2010年 最受媒体关注的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5 名
2010年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2010年 四川省高校“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单位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等专业。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的重点专业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的录取规则

四、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三)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四)我校实行按专业招生。各本科专业原则上在前两学年按专业平台统一培养,在第三学年按专业方向培养,学生可根据兴趣和专长选择不同专业方向学习。

(五)我校优先接收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六)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依据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七)英语专业只招收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德语、日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八)对非外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应试外语为非英语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九)报考会计学专业ACCA方向考生的英语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110分;除学费外,每年需另交纳ACCA专项培养费、考试费、注册费等。

(十)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选考科目及其成绩的认定,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十一)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二)不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和男女生录取比例。

(十三)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十四)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只招收参加艺术类美术专业考试的考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招收参加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的考生;舞蹈表演专业只招收参加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考试的考生。

2、成绩认定

(1)文化成绩

考生应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高考,成绩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关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

(2)专业成绩

①美术类及舞蹈类专业成绩:我校承认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的专业本科合格成绩。

②编导类专业成绩:我校承认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的专业本科合格成绩;凡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统考,经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据我校在当地组织的校考专业成绩划定专业成绩合格线,并发放相关专业合格证。凡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统考,且我校在当地未设专业考试考点,经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承认考生参加其它本科院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考试的本科合格成绩,该类考生须在志愿填报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参加其它本科院校同类专业考试的合格证书原件。

3、录取规则

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本科分数线的前提下,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美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艺术类其它报考信息请参阅我校艺术类招生指南和学校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

(十五)学生按教学计划修满学分且成绩合格者,由四川大学锦江学院颁发国家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国家规定由四川大学锦江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所有证书实行电子注册。

(十六)考生须在报名信息中向当地招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必要的联系,以免因不能及时征求意见而影响录取。

(十七)我校网址为http://www.scujjedu.cn,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请仔细阅读我校有关招生政策。

(十八)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十九)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录取信息外,我校将在学校网站(http://www.scujjedu.cn)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二十)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及相关费用,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二十一)我校招生工作由本校招生就业处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关的额外费用。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的主要领导和院、系、部负责人全部由著名专家学者出任。现有专任教师820余名,主要来自于四川大学,其中85%以上为教授、副教授。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我校2010、2011年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续两年均超过98%。很多学生进入了银行、航空、通讯、水利水电、石油、电子等行业的跨国公司、国内大型企业和政府部门工作。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的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及相关费用,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在校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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