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准成立
近日,烟台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准成立。在召开完基金会一届一次会议之后,烟台大学相继取得教育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并在莱山区农业银行清泉寨分理处设立了基本账户,整个申报工作圆满收官。
设立教育发展基金会,旨在更好地凝聚和发挥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吸引办学资金,有效组织和整合社会各种资源,推进学校的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促进烟台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烟台大学领导高度重视基金会的申请成立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做出部署安排,确保了各个申报环节的顺畅开展。经过提出申请、名称核准、注资验资、材料审核、现场勘查、批准设立等程序,在取得教育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开通基本账户之后,标志着这项工作圆满结束。
烟台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包括: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资助遭遇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的特别困难的师生和校友;奖励优秀学生和优秀教师;开展国内外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支持重点课程、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建设;支持与学校教育事业有关的其他公益项目,等等。
烟台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将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章程》《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向社会募集资金,动员和鼓励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以设立基金、捐资助学、合作办学等形式支持教育、参与教育、兴办教育。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的每一份心意,都将成为烟台大学未来发展的重要基石,基金会将竭诚按照捐赠者的意愿支持学校教育事业。
附:成立公告
2013年11月29日《大众日报》第六版刊登了烟台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成立的公告,全文如下:
山东省民政厅基金会登记公告(第70号)
依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烟台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已经我厅审查批准,准予登记并颁发证书,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现予以公告。
单位名称:烟台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登记证号:鲁基证字第000087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业务范围:资助贫困学生,奖励优秀师生,支持教学、科研等有利于学校发展的公益项目。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烟台大学办公楼415室
类型:非公募基金会
原始基金数额:贰佰万元
联系电话:0535-6901973
业务主管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登记管理机关:山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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