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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被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授予“江苏省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称号

时间:04-08 来源:南京大学金陵学院 出处:www.daxuecn.com

2014年3月14日上午,在学院后勤与院学生会、教育超市联合举办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中,院长顾问王殿祥、副院长钱国兴和南京市浦口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的领导为学生代表颁发了志愿义务监督员证书,我院被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授予“江苏省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称号。

此次活动主要是促进经营单位和部门诚信文明服务、合法经营,树立“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观念,同时使广大在校学生了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强维权意识,维护自身权益。区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在现场解答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宣传维权的重要意义。商业网点的经营户为学生们提供了自行车维修、眼镜维修、电脑维修糕点品尝、理发等免费服务。现场的同学们还品尝了由教育超市制作的巨型蛋糕。(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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