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紧缺人才培养定点院校,重庆市示范性软件学院;国家高职高专 "十一.五"规划教材编写任务承担院校。
2 承担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国家计划内统招任务,享有示范性软件学院相关招生权利并面向全国招生。
3 千亩校园、万名学子支撑创建知名应用型、数字化大学。
4 有以教育部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评审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领衔的师资团队。
5 学院以IT类专业为主,软件技术专业为重兼及经管、英语、艺术类各专业。其中软件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电子商务、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为国家紧缺人才定点培养专业;软件技术专业为省级高职高专教育特色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商务英语专业为省级教改试点专业。
6 有以名校清华万博认证实验班、软件外包特色实验班、美国苹果动漫认证实验班为探索先锋,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课程体系。
7 首创高职院校“七三?七三?五五”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教学模式和学生野外素质拓展培训基地及全国各地常设实习实训基地,切实保障学生“实作能力、团队精神、责任意识、综合素质”的提高;高素质的毕业生决定了90%以上的一次性就业率。
8 全面开通了升本、读研的绿色通道,满足优秀学生继续深造。
设有投资与理财、连锁经营与管理、电子商务、金融保险、会计与统计核算、经济信息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投资与理财、连锁经营与管理、电子商务、金融保险、会计与统计核算、经济信息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等专业,其中投资与理财、连锁经营与管理、电子商务、金融保险、会计与统计核算、经济信息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是重点专业。
录取规则
1、严格按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新生。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新生录取体检标准。
5、调档比例: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为120%。
6、录取原则:
(1)录取顺序:对顺序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对平行志愿、调剂志愿按高考总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注:艺术类考生按文考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首先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各志愿视为同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按高考总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艺术类考生按文考成绩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3)认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含音乐、舞蹈、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在专业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凡按政策规定加(降)分投档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4)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特殊规定的录取原则,按照各个省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7、其他说明:无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1、学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普通高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0〕506号)核定的标准执行,不同的专业,学费标准为5800元-7500元/年·生(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随同各省(市)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中公布)。
2、住宿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334号)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513号)及渝价[2006]306号核定的标准执行,不同住宿标准,住宿费为500元/年·生(普通间)、800元/年·生(学生公寓八人间)、1000元/年·生(学生公寓六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