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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城市职业学院的校徽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

等级:大专 位于广西0 关注人数:
类型:综合 性质:(民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图片

  山川挺秀,锦水含章。巍巍学府,世纪辉煌。广西是祖国南疆一块神奇而美丽的土地。这里人杰地灵,各族人民勤劳勇敢,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伟大的爱国情怀。经过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已经成为目前祖国南疆——广西,学科较齐全,办学规模、质量较好的大学之一,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正朝着一所始终...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3日

  山川挺秀,锦水含章。巍巍学府,世纪辉煌。广西是祖国南疆一块神奇而美丽的土地。这里人杰地灵,各族人民勤劳勇敢,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伟大的爱国情怀。经过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已经成为目前祖国南疆——广西,学科较齐全,办学规模、质量较好的大学之一,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正朝着一所始终站在科学前沿、攀登科学高峰的创新型大学,一所以培养国家栋梁和社会精英为己任的综合性大学,一所面向世界、汇聚人类学术思想和先进文化的开放型大学,一座守望大学良知、弘扬大学精神、以崇高的价值追求来引领社会进步的中国一流的高水平大学的方向前进。

  【优雅的学习环境】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座落于广西扶绥县,毗邻南宁国际机场,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是求学治学的理想之地。学院占地1000亩,总建筑面积达26万平方米,现代风格的建筑造型配以精心设计的人文景观,整个校园给人画一样的美感,诗一样的意境。

  【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中心” 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定位,努力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培养科技精神和人文精神相糅合的、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毕业生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为推进城市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建设作贡献。

  【先进的办学格局】学院现设有经济技术分院、人文科学分院、机电工程分院、外国语分院、管理科学分院等五个二级分院,开设应用日语、计算机应用技术、文秘、新闻采编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应用电子技术、物流管理等36个专业,形成多个学科门类交叉互补的办学格局。已建成多媒体教室38间,多媒体语音室、汽车实验室、网络实验室、电子实验室等实验室56间,为改进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提供了必备条件。校内有计算机网络中心、多媒体语音室、多媒体电教室、电子实验室、汽车实验室、广播电台等56个实验室。学院还拥有60个校内实训室,125个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了专业的实习场所。学院始终坚持把国家急需的应用性人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把技能培养与就业对接,聚合资源,加快创建示范性名校建设,为全力培养德才兼备的高技能人才而努力奋斗。

  【雄厚的教学实力】学院已建立了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结构合理、师德高尚、具有较高业务水平、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以“双师型”教师为学科带头人的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职员工821人,外聘教师220人。教职工中具有中级职称108人,高级职称120人。

  【广阔的就业空间】学院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中心,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把学生专业技能培养与就业技能融为一体,重视培养学生职业实践能力,提高就业竞争能力。我院2008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7.56%,预计2009届毕业生就业率将达97%以上。其次,学院从2006年投入300多万元创立“大学生创业基金会”以来,使我院涌现出大批“创业之星”。

  【完善的继续教育体系】我院继续教育体系完善,学生可选择三种继续教育方式:一、专升本。 在广西区教育厅统一政策和部署下,将按5%的比例升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二、自考本科。学生可在学院教师指导下,自主学习相关课程,通过统一考试之后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三、函授本科。学生可在学院指导下,利用周末和假期学习函授课程,通过函授考试之后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强劲的发展势头】学校将全方位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院全局,高扬自主创新旗帜,全面实现教学、科研、文化产业等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为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高等教育的繁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致力打造一流的山水园林大学,努力实现新一轮的历史性跨越。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专业设置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的重点专业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继续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学院调阅各省(区)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10%~120%的比例范围内,同时根据各省(区)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二条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学院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与相关降分的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我院认可各招生省份艺术类联考(统考)成绩或艺术考生在该省其他院(系)取得的艺术专业成绩

第十五条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及民族成份要求。

第十六条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七条录取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进度和结果将会及时公布在校园网上,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发放。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的收费标准

  学    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学年制收费标准计收学费,详见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

  住宿标准:

  4人间(1200元/年,配备高速宽带网、闭路电视、电话、电脑桌、衣柜、电扇、热水器、两个卫生间)。

  8人间(800元/年,配备高速宽带网、闭路电视、电话、衣柜、电扇、热水器、两个卫生间)。

  10人间(650元/年,配备高速宽带网、闭路电视、电话、衣柜、电扇、热水器、两个卫生间)。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在校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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