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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地区教育学院的校徽

南宁地区教育学院

等级:大专 位于广西南宁 关注人数:
类型:师范 性质:(公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南宁地区教育学院图片

  南宁地区教育学院,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学院办学久远, 1988年、1994年以优异成绩两次通过原自治区教委与国家教委的评估验收,是广西21世纪园丁工程支撑单位。学院前有池塘环绕,后倚芦仙岭,风景秀丽,环境清幽,是理想的学习园地,学院交通方便,是38路公共汽车始发站...

南宁地区教育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8日


南宁地区教育学院,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学院办学久远, 1988年、1994年以优异成绩两次通过原自治区教委与国家教委的评估验收,是广西21世纪园丁工程支撑单位。学院前有池塘环绕,后倚芦仙岭,风景秀丽,环境清幽,是理想的学习园地,学院交通方便,是38路公共汽车始发站。


学院设有五个系,开设二十一个专业,即文化传播系 [电脑艺术设计(动漫方向)、语文教育、文秘、汉语],公共管理系[社区管理与服务、 心理咨询、政治与法律教育、行政管理、地理教育、旅游管理(东南亚方向)],外语系(应用英语、英语教育、商务英语),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资产评估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学教育),理工系(物理教育、电子与信息技术、化学教育、食品营养与检测)。今年的招生计划全部属于普通专科类和高职类,面向广西全区招生。

[办学条件] 学院教学设施完善,建有教学楼、理化实验楼、地理教学实验综合楼、图书电教大楼、办公楼、学生公寓楼;开通了校园计算机局域网,拥有多间设备先进的多媒体教室、设备精良的语音室、远程教学视频教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房;图书馆藏书十四万余册,报刊、杂志1000多种、电子期刊8000多种。学院拥有一支爱岗敬业的教职工队伍,获得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21%,高、中级职称教师占教师队伍的82%,聘请有外籍专家。各项指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办学条件。

[办学特色]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能力培养,突出教育创新,培养适应21世纪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院加强各项综合能力训练,实行“双证书”育人模式,为就业打下良好基础。在历年的毕业生中,有的考上了硕士、博士研究生;有不少毕业生在县级以上的党、政领导岗位上任职;有更多的毕业生担任中学校长或成为当地教育教学骨干。这几年来毕业生的就业率均比较高。

南宁地区教育学院专业设置

南宁地区教育学院的重点专业

南宁地区教育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择优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九条录取批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批次专科录取批次安排,执行生源地的最低投档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条外语语种,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学校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一条男女生比例和民族成份不限。

第十二条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下同)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如某专业未录满,则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总分相同情况下,对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好、文体等方面有特长、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认可各省(市、区)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五条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七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第十八条建议身材过于矮小、残疾等影响毕业后顺利走向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类专业。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2014年我校对当地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联考成绩予以认可,不组织单独考试;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第二十条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录取标准,经各省、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校发给南宁地区教育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南宁地区教育学院公章,新生持我校新生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入学。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也可登录我校网站查询。

第二十二条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考生可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咨询、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南宁地区教育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爱岗敬业的教职工队伍,获得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21%,高、中级职称教师占教师队伍的82%,聘请有外籍专家。各项指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办学条件。

南宁地区教育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能力培养,突出教育创新,培养适应21世纪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院加强各项综合能力训练,实行“双证书”育人模式,为就业打下良好基础。在历年的毕业生中,有的考上了硕士、博士研究生;有不少毕业生在县级以上的党、政领导岗位上任职;有更多的毕业生担任中学校长或成为当地教育教学骨干。这几年来毕业生的就业率均比较高。



南宁地区教育学院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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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地区教育学院在校生情况

南宁地区教育学院地址:
南宁市北湖北路57号
电话:0771-3118359、、2330223、(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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