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江城多山,珞珈独秀;山上有黉,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武汉大学溯源于1893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创办的自强学堂,历经传承演变,1928年定名为国立武汉大学,是近代中国第一批国立大学。1946年,学校已形成文、法、理、工、农、医 6大学院并驾齐驱的办学格局。新中国成立后,武汉大学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1958年,毛泽东主席亲临武大视察。1993年,武汉大学百年校庆之际,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题词祝贺。改革开放以来,武汉大学在国内高校中率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整体实力明显上升。1999年,世界权威期刊《Science》杂志将武汉大学列为“中国最杰出的大学之一”。2000年,武汉大学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揭开了学校改革发展的崭新一页。合校十多年来,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2011年,学校进入英国《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400强。
回眸过去,筚路蓝缕,励精图治,玉汝于成。珞珈山上风云际会,周恩来、董必武、陈潭秋、罗荣桓曾在这里指点江山;辜鸿铭、竺可桢、李四光、闻一多、郁达夫、叶圣陶、李达等曾在这里激扬文字。一百多年来,武汉大学汇集了中华民族近现代史上众多的精彩华章,形成了优良的革命传统,积淀了厚重的人文底蕴,培育了“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大学精神。
武汉大学环绕东湖水,坐拥珞珈山,校园环境优美,风景如画,被誉为“中国最美丽的大学”。学校占地面积5167亩,建筑面积260万平方米。中西合璧的宫殿式建筑群古朴典雅,巍峨壮观,26栋早期建筑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武汉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特色明显,涵盖了哲、经、法、教育、文、史、理、工、农、医、管理、艺术等12个学科门类。学校设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工学、信息科学和医学六大学部37个学院(系)。有124个本科专业。5个一级学科被认定为国家重点学科,共覆盖了29个二级学科,另有17个二级学科被认定为国家重点学科。6个学科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3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58个一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有38个博士后流动站。设有三所三级甲等附属医院。
武汉大学名师荟萃,英才云集。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70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2600余人,有8位中国科学院院士、8位中国工程院院士、3位欧亚科学院院士、9位人文社科资深教授、22人次“973项目”(含国家重大基础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6位“863项目”计划领域专家、5个国家创新研究群体、43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5位国家级教学名师。
武汉大学科研实力雄厚,成就卓著。学校有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5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还拥有7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0个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9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000年以来,学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三大奖59项,SCI论文数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均位列全国高校前列,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中获奖数居全国高校前三位,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教育部社科课题均居全国高校前列,并有数十项成果获得国家“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学校连续十余次荣获深圳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优秀产品奖(成交奖)和优秀组织奖。
武汉大学积极利用自身的科技、智力资源优势,通过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方式,与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共同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平台,联合创办了7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也促进了学校的发展。
学校参与了三峡工程、南水北调、西电东输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科学研究和工程建设,在南北极科学考察、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治等科技攻关中不断取得新的突破,马协型、红莲型杂交稻、高频地波监测雷达、GPS全球卫星定位与导航、高性能混合动力电池等应用型科技成果不仅具有重大的科学理论价值,还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人文社会科学的专家学者充分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积极探索关系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取得了一批具有重大理论意义与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保证和智力支持。大型汉语工具书《故训汇纂》、译著《康德三大批判新译》、学术专著《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历史与现实》等成为新时期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标志性成果。
求知在武大,成才在珞珈。武汉大学率先提出“创造、创新、创业”教育的新理念,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创新型”复合人才,积极探索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现有普通本科生32441人,硕士研究生13918人,博士研究生7477人,其中包括港澳台侨学生1037人,另有外国留学生1477人。建校以来,学校共培养了40多万名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仅两院院士就有100余人,为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令人瞩目的高水平办学成就,为武汉大学赢得了广泛的国际声誉,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学校与45个国家和地区的415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传承百年辉煌,尽展名校风采。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武汉大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了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高水平大学的总目标,明确了建设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的发展定位,致力于推动学者、学科、学术、学风、学生的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各项工作在稳定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进,学校整体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崭新局面。
百余年的风雨,百余年的磨砺,百余年的辉煌。武汉大学正充满信心,豪迈地迈向美好未来!
(2014年4月更新)
武汉大学 |
等级:一本 教育部直属 位于湖北武汉 关注人数:次 | |
类型:综合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211工程、985工程 主管部门:教育部 国家重点学科:20个 院士:14位 博士点:231个 硕士点:28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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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4日
武汉大学专业设置
武汉大学的重点专业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中国古代史,无线电物理,分析化学,地理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微生物学,发育生物学,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利水电工程,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口腔基础医学,马克思主义哲学,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社会保障,图书馆学,情报学。
武汉大学的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对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保送生、艺术类各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生“自强计划”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另行提供。
第十六条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得低于已提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提档人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剩余招生计划的100%,且只能录取在尚有空额的专业。若符合要求的考生生源仍不足,我校将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数量充足的省份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八条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
俄语、德语、法语、日语专业要求考生明确填报有外语类专业志愿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外语满分的80%(除省级招办另有规定外,口语不做要求);投档分数相同时,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江苏省,我校对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对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和获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以上三类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4C1合格。分专业录取时,我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实际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的录取办法,以当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为准。
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分数清的录取办法。
护理学专业只录取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降分幅度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的分数为准,但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校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之和择优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九条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并且不做比例限制。其他非外语类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
第二十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另文公布)。
第二十一条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
第二十二条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按教育部及我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四条在内地省份招收的面向西藏就业的定向生只录取明确填报定向专业志愿的考生,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低4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生源实行的定向招生,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第二十五条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其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同科类投档线下80分。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学校根据学生志愿,结合预科培养期间的成绩及表现,在预科培养结束前确定专业。预科培养结束,经考核合格,转入本科学习。
第二十六条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生“自强计划”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七条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的录取办法按联招办及学校有关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但定向西藏就业学生限招应届生。
第二十九条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
武汉大学现有师资力量
武汉大学名师荟萃,英才云集。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50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2300余人,有4位中国科学院院士、8位中国工程院院士、2位欧亚科学院院士、9位人文社科资深教授、8位“973 项目 ”首席科学家(含国家重大基础研究计划)、4位 “863 项目 ”计划领域专家、3个国家基金委创新群体、24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0位国家级教学名师。
武汉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武汉大学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需求情况,率先提出“三创”教育的新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创新和创业能力,以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人才为目标,积极探索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非常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倾心为学生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利用就业指导课、BBS工作版、个别辅导、专家讲座、职业测评软件、网络学堂等方式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
●努力开拓就业市场,为毕业生构建广阔的就业平台,形成了以校内大中型供需见面会和校园专场招聘会为主体、其他招聘形式并存、具有武汉大学特色的“有形”就业市场。武汉大学已成为世界知名企业和事业单位在武汉和中南地区的招聘基地;每年有200余家世界500强企业来武大宣讲,招聘毕业生;每年举办500余场的招聘会,接待用人单位1500余家。
●积极拓展联合培养工作,采取校企双向介入、共同育人的模式,先后与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件等知名企业签订协议联合培养学生。
●成立“大学生创业辅导站”。
●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西部和边远地区就业。
2009年初,武大推出六条举措确保毕业生就业:聘用毕业生参与学校的科技项目;学校参股企业增加吸纳毕业生数量;为毕业生升学、出国深造积极创造条件;重点做好对就业困难学生群体的帮扶工作;加强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提供更多的招聘场地,开辟更多的就业渠道。
武汉大学毕业生以其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动手能力、创新意识和发展潜能深受社会和用人单位的青睐,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在教育部直属高校中一直名列前茅。
武汉大学的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武汉大学在校生情况
学校现有普通本科生31277人,硕士研究生10731人,博士研究生6736人,其中包括港澳台侨学生566人,有外国留学生 1491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