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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的校徽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等级:二本 位于湖北武汉 关注人数:
类型:师范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图片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涵盖文、理、工、法、教育、经济、管理等7大学科门类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北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学校前身始于1931年创立的湖北省立教育学院,1944年—1979年先后更名为国立湖北师范学院、湖北省教育学院、湖北师范专科学校、湖北省教师进修学院。1979年5月改为湖北省教育...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4日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教育学、文学、理学等学科为主要支撑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北省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学校前身是1931年创立的湖北省立教育学院。2003年4月,湖北省工业学校整体并入。2003年9月,学校迁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中国光谷园区内。2006年底,经国家高校设置委员会专家评审、教育部审批,学校改制更名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09年1月,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与学校合并。建校80多年来,学校培养了近15万名优秀毕业生,为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学校校园面积1718亩,建筑面积43.39万平方米,图书资料218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173.67万元。学校现有教师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武汉经理学院)、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政治与法律系、体育系、机械与电气工程系、建筑与材料工程系、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等16个院系。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湖北省普通教育干部培训中心、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等省级教师培训、研究和管理机构也设在学校,在服务、引领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学校现开办42个普通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7万余人,教师9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284人,博、硕士学位教师560人,享受国务院津贴、省政府津贴以及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的24人,38人被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聘为博、硕士生导师。现有教育学、应用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省级重点学科,《班级管理(小学)》等国家级精品课程,《高级英语》、《新闻学概论》、《班主任工作理论与实践》、《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等省级精品课程,英语专业教学团队等省级教学团队,教师素质训练中心、英语语言学习示范中心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北文化产业经济研究中心、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植物抗癌活性物质提纯与应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基础教育信息技术服务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等省级教学科研平台。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获得省科技进步奖3项,省社科奖2项。获得省厅以上课题213项,专利授权7项。学校主办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班主任之友》、《语数外学习》、《当代经济》等期刊在教师教育、基础教育、经济管理等领域发挥了重要的影响作用。

学校注重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学校举办了行知实验班、双学位班、复合型人才实验班、创新人才实验班等教学改革实验班,《师范生实践能力培养的“三S”模式》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学校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教育,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08个,就业创业实践基地63个,与省内中小学合作共建7所教师发展学校,在校内建立了新闻实践基地、美术设计实践基地、机器人设计与智能控制创新实验基地、计算机应用创新基地、大学生机电科技创新基地、环保节能创新基地等6个大学生创新基地,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意识提供了广阔舞台。近年来,学生先后获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在全国高校音乐学本科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挑战杯”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软件设计与开发大赛、机械设计大赛、化学实验竞赛以及省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等各级各类大赛中均取得了优异成绩。近年来,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挪威、日本及东南亚等多个国家20多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校际联系,开展广泛的学术交流及国际合作办学项目。

2003年以来,学校连续4次被授予“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2011年,教育部、国家语委授予我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展望未来,学校将秉承“学高、身正、诚毅、笃行”的校训,坚持“正己达人、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立足湖北,面向全国,努力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着力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区域基础教育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努力建设具有同级同类学校先进水平的特色师范大学,力争成为区域人才培养、科技开发、产业孵化、决策咨询和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基地。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工程管理、物流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小学教育等专业。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的重点专业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和有关政策规定,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遵循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调阅考生档案(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由高分到低分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

第十四条优录考生按投档总分参与排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三好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各种竞赛中获奖、有小发明创造、有文艺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第十五条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遵循先以志愿优先,再分数优先原则。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满足。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若服从调剂,则安排其他相近专业录取,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六条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应试语种(我校所设相关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本科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及格。

第十七条报考我校音乐类本科专业的湖北、湖南、山西、安徽、广西、江西、江苏、山东考生应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成绩应达到所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音乐类专科考生应达到湖北省音乐专科联考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应达到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折算成绩=(文化成绩×40%+联考成绩×60%)×2。

美术类专业考生应达到所在省美术类本科专业联考合格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应达到所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折算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2。(注:湖北考生的专业成绩使用湖北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山西、安徽、广西、江西、江苏、山东考生的专业成绩使用我校美术专业考试成绩)。

体育类本、专科考生应达到湖北省体育身体素质测试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应达到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体育专业投档成绩(高考成绩的50%与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75%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九条体育类专业男生占60%、女生占40%;音乐类专科专业中的音乐教育(舞蹈方向)男、女生各占50%;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但某一专业若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则在同等条件下适当考虑所占性别比例小的考生。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条凡填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00余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37.6%,具有博、硕士学位教师占60.6%。学校享受国务院津贴、省政府津贴以及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的各类专家教授达26人。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按照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和原则,实行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近几年,我院顺应市场,实行校企联合,采用订单式培养模式,在全国大部分省市建立了实习、就业基地,就业渠道畅通。近几年我院毕业生就业率在同类院校中处于前列,本科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4.6%;专科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近90%,部分专业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的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体检费等费用,具体标准按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在校生情况

全日制普通在校生达19000余人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地址:
光谷校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环路1号 阅马场校区:中国武汉武昌武珞路9号
电话:027-87943727、87458273、8780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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