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座落在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始建于1936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73年的历史积淀出深厚的人文底蕴,在“教以惠生、学以达仁”办学理念的统领下,医专人凝练了校训“医道天德”,将“爱”与“德”的教育融入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
学校2001年与长春职工医科大学、医学情报所合并,2007年与长春市直属机关业余大学合并。通过资源整合,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内涵建设,学校各项工作蓬勃发展,2007年,学校在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中取得了优秀的成绩,被吉林省教育厅确定为示范专科学校,被长春市政府评为“模范集体”。
“十五”期间,学校跨越式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目前,学校占地面积约3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21亿元,藏书量31万册,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4698万元。现有教职工469人,具有中高级职称249人。
学校实行校、系两级管理,设有四系七部、两所附属医院、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临床医学、护理、药学等21个专业和成人本、专科十个专业。现有国家级实训基地1个,吉林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十一五”科研重点课题1个,省级教学改革示范专业3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优秀课程12门,省级合格实验室4个,省、市级职业技能鉴定站2个,职业技能鉴定工种19个。近年来,学校大力加强现代化教学设施建设,建有数字化、多功能校园信息网络系统,实现了教学手段现代化、教学管理和行政办公自动化。
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生近万人(普通招生5969人,成人招生2759人)。通过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澳大利亚、加拿大、南非等多个国家合作办学或签订友好院校协议,把办学窗口面向了世界。学校着力探索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毕业生受到社会广泛认可,就业率连续三年位于省内前列。
厚重的历史,希望的明天,完成生命羽化后的医专,再次展开翅膀,向着更远的地方飞去……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我校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课程均为大学英语,其中涉外护理、护理类(中外合作办学)(护理)专业要求英语考生报考。
第九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医疗美容技术、助产专业不建议男性报考,其它专业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如果发现考生体检结果与实际不符,我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校依据考生志愿进行院(校)录取时,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在各省规定的专科投档线上,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3.对考生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至本专业计划满为止。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长期以来一直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着力探索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毕业生受到社会广泛认可,用人单位普遍反映我校学生就业就能顶岗,工作踏实,有务实精神和责任心,有较强的集体观念,职业能力强,综合素质良好,发展后劲强。近三年以来我校就业率一直位于省内同类院校前列。 2002年、2005年分别荣获“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学生就业地域也由省内,扩展到省外,甚至国外。
2009年度招生专业学费标准
临床医学 4300元/年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 4300元/年
口腔医学 4300元/年 医学影像技术 4300元/年
医疗美容技术 4300元/年 中医学 4300元/年
医学营养 4300元/年 药学 4300元/年
中药制药技术 4300元/年 药物制技技术 4300元/年
生物技术及应用 4300元/年 生物制药技术 4300元/年
药品经营与管理 4300元/年 护理 4300元/年
护理(英语) 4300元/年 眼视光技术 4300元/年
护理(对口升学) 4300元/年 针灸推拿 4300元/年
护理类(中外合作办学) (护理)9800元/年。
有在校学生近万人(其中普通招生5901人,成人招生25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