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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的校徽

宁夏医科大学

等级:二本 位于宁夏银川 关注人数:
类型:医药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1个 硕士点:28个
宁夏医科大学图片

  宁夏医科大学的前身是宁夏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宁夏唯一的一所高等医学院校。1962年,学校并入宁夏大学,改称宁夏大学医学系。1972年,上海铁道医学院搬迁至银川,与宁夏大学医学系合并,重建宁夏医学院。2002年,宁夏卫生学校、宁夏护士学校并入宁夏医学院。2008年8月,经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

宁夏医科大学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2日

宁夏医科大学位于美丽的塞上湖城银川市。学校与自治区同龄,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宁夏医学院。1962年改称宁夏大学医学系。1972年,上海铁道医学院搬迁至银川,与宁夏大学医学系合并,重建宁夏医学院。2002年,宁夏卫生学校、宁夏护士学校并入宁夏医学院。2008年8月,学校更名为宁夏医科大学。
建校半个多世纪以来,经过几代宁医人的奋斗拼搏,学校的面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特别是2007年新校区建成投入使用后,学校的教学、科研、生活环境得到了极大改观。校区内湖光粼粼、绿草茵茵,与宏大的建筑群构成了银川市南大门一道亮丽的风景。目前,学校新、老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83.3万㎡,建筑面积28.5万㎡,资产总值10.99亿元。图书馆藏文献83.14万余册,建成了万兆主干连楼宇、百兆交换到桌面的校园网络,其规模、速率、服务等均达到了国内同类院校先进水平。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创先争优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学校设有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医学院(回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管理学院、理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研究生院、检验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体育部(国防教育中心)、外国语教学部、高等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17个教学机构,10个教辅科研机构,4个科研机构。初步建成了较为完善的大学医院系统,有10所附属医院(直属附属医院2所,直属专科医院3所),有12所教学医院,90余所实习医院和实践教学基地,分布于宁夏各地市及北京、上海、重庆、山东、辽宁、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等省市区。其中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是宁夏最大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年门诊量110万余人次,开放病床2186张,医疗服务辐射内蒙、甘肃、陕西等毗邻地区,1995年医院跻身全国500家大型医院之列。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及医护人员5660余人(含总医院),其中专任教师735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422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82.72%,博士学位教师占30.48%。教师中有双聘院士1人,研究生导师468名(其中博士生导师19名)。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2人,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6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二、三层次人选11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自治区“313”人才27人,入选自治区“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7人,教育部新世纪创新人才支持计划4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7人。

学校现有各类在校学生26000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9376人,学校生源覆盖全国25个省(区、市),硕士研究生1256人、留学生118人。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位于自治区高校前列, 连续三年被评为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并被教育部评选为首批“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宁夏回族地方特色,坚持“整体规划、发展内涵、突显特色、创新品牌”的方针和“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积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形成了以医学为主、中西医并存,涵盖医学、管理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目前学校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预防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生物技术等17个本科专业,有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自治区级特色优势专业。学校于1978年开始开展研究生教育,目前,拥有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3个专业学位点,并承担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项目。有温病学、中医脾胃病学、中医心病学、中医肝胆病学、回医学、中医诊断学等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等9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2010年2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成为立项建设的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标志着学校的办学层次即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础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自治区级精品课程3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临床前基础医学综合实验课程教学团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科技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1个。在颅脑疾患、生殖遗传、脊柱结核、地方包虫病等研究方面成绩显著。“十一五”以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432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194项,并且在国家“863”、“973”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自治区重大项目等方面均有较大突破,并首次作为牵头单位承担国家科技部“十二五”科技支撑项目——《基层及少数民族地区高发疾病防治事宜技术研究及示范》的研究工作。

学校依托民族地区优势,积极开展回族医学教育与研究,并依托中医学硕士点,招收回医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成立了宁夏医科大学汤瓶八诊职业培训学院,2011年回医学院成立,回族医学被确立为自治区重点学科,并面向宁夏区内招收回族医学方向的本科生。先后组建了回族医学研究所、宁夏回药现代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宁夏医科大学回医药研究院、回医药现代化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附属回医中医医院是国家重点民族医医院,先后建成了中华回医药文化博物馆和回医药协同创新中心,逐步形成了科研、教学、临床以及对外交流的回族医药文化新局面。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的理念,十分重视与国内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先后与日本岛根大学、美国南达库他大学圣福德医学院、加拿大白求恩东方医学中心、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堪培拉大学,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意大利费拉拉大学以及国内的山东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厦门大学等数十个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了广泛的人才培养与科研合作。

学校在学科专业建设、基础设施、师资力量、教学和科研水平等方面有了长足发展,已成为一所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在全国同类院校中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高等医学院校。学校将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宁夏“两区”建设的大好机遇,进一步狠抓内涵建设,扎实推进“建博”工作,不断突出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为实现“两个一流”(西部一流、有一流学科)和建设西部地区有特色、现代化、高水平的综合性医科大学而努力奋斗。

宁夏医科大学专业设置

设有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口腔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专业。

宁夏医科大学的重点专业

国家部委级重点学科4个,自治区重点学科8个;国家特色优势专业3个,自治区特色优势专业4个。

部委级级重点学科

中医消化内科学

区级重点学科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科

心血管内科学(临床学院)

神经病学

骨外科学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遗传学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呼吸内科学

校级重点学科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遗传学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药理学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呼吸内科学

消化内科学

普通外科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心血管内科学(第二附属医院)

宁夏医科大学的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第七条按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学校招生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第十条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2的比例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我校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考生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对于实行传统志愿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没有完成全部招生计划时,才录取下一级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的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在平行志愿考生没有录满时,才录取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录取时优先调阅控制线以上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档案,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对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于按照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对各省(区、市)的优惠加分政策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十五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的录取学校按照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本科、专科各专业外语语种一律为英语。

第十七条所有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无该专业志愿的男性考生)。

宁夏医科大学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及医护人员3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630人,教师中博士研究生导师2人,教授146人、副教授253人,其他高级职称人员29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252人、博士学位117人,硕士以上学位占专任教师比例为58.57%、博士学位占专任教师18.57%。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有9人,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0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三层次人选10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自治区“313”人才25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6人。

宁夏医科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拥有研究生、本科生和职业教育3个办学层次,毕业生就业率居宁夏高校前列。

宁夏医科大学的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学杂费。

宁夏医科大学在校生情况

目前,学校生源覆盖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8000余人,其中留学生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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