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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学院的校徽

山东交通学院

等级:二本 位于山东济南 关注人数:
类型:理工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交通学院图片

  山东交通学院始建于1956年,2000年由交通部划转山东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面向全国招生,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坚持“立足交通、突出特色、强化素能”的办学方针,现已成为一所以工学学科为主,以交通类专业为骨干,培养应用型高级人才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

山东交通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5日

山东交通学院始建于1956年,2000年由交通部划转山东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为普通本科高校。2007年交通部与山东省签署文件共建山东交通学院。2009年省政府批准为山东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基地,省教育厅批准为山东省首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单位。2011年学校成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典型经验高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2200余亩,分为无影山校区、长清校区、威海校区3个校区办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8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52.4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8437人,在职教职工1264人,专任教师928人,其中正高级职称79人、副高级职称268人,博士119人、硕士58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11人,省部级优秀教师1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聘请2名院士担任学校兼职教授。
学校现已成为山东省唯一一所以培养路、海、空、轨交通专业人才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设有汽车工程学院、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财经学院、管理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海运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航空学院、船舶工程学院、轨道交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16个二级学院和社会科学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4个教学单位。学校开设交通运输、车辆工程、土木工程、轮机工程、航海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等48个本科专业,专业设置以工为主,以交通为特色,涵盖文、理、工、经、管、法、艺7大学科门类,其中,道路与铁道工程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3个学科为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交通运输、土木工程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交通运输、土木工程、车辆工程、物流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市场营销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建有110余个实验室,其中,交通土建实验中心、工程训练中心为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运输车辆检测、诊断与维修技术实验室为全国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汽车运用技术实验室为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机动车检测实验中心经国家有关部委批准具有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
多年来,一代代“交院人”秉承“明德至善,格物致知”的校训,发扬“严、尊、勤、全”的优良校风,坚持“立足交通,突出特色,强化素能”的办学方针和“以人为本,特色立校”的治校方针,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学校现已成为省内外交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共为国家培养毕业生6万余名,为交通行业培训各种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近5万名,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行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山东交通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船舶与海洋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轮机工程、车辆工程、测绘工程、物流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专业。

山东交通学院的重点专业

道路与铁道工程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交通运输、土木工程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交通运输、土木工程、物流工程、市场营销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

山东交通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

第十八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九条山东交通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教育部等三部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航海类专业参照国家海事局印发的《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招生录取时,对普通专业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优先考虑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专业录取时,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录取,优先考虑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在考生高考总成绩大体相同,学校志愿、专业志愿一致的情况下,决定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时将综合考虑其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美术类专业招录原则:

学校认可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凡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并达到山东省美术类专业考试本科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招生录取时,学校将按照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调阅学生档案,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凡取得江苏省、黑龙江省、山西省和甘肃省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并取得我校2014年美术类专业招生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招生录取时,学校将按照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调阅学生档案,按所在省份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十二条高速铁路动车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凡取得我校高速铁路动车乘务专业专业测试合格证且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高考英语成绩*0.3)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十三条根据生源情况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报请省级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四条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要求的以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学校注重学生外语能力的培养,招生录取时专业语种不限。但根据市场需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工程技术等航海类专业在学期间所学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六条学校市场营销、会展经济与管理、交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和行政管理5个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将注明管理类专业类别名称,给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更多的选择专业或专业方向的机会。

第二十七条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对具有体育和艺术特长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第二十八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届时考生也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山东交通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在职教职工1264人,专任教师928人,其中正高级职称79人、副高级职称268人,博士119人、硕士58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11人,省部级优秀教师1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聘请2名院士担任学校兼职教授。

山东交通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面对日益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切实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毕业生就业工作,以严谨的态度、负责的精神、热情的服务、高效的工作,切实为毕业生和广大用人单位服务,初步形成了立足交通、面向山东、辐射全国的多元化就业格局。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以就业安全和就业稳定为基础,以人才培养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市场建设为重点,以就业质量为目标,以校园招聘为手段,以指导服务为保障,按照“政策落实具体化、就业指导全程化、招聘形式多元化、市场开拓主动化、人才培养市场化、就业工作创新化、就业管理规范化、毕业教育丰富化”的原则,不断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促进毕业生最大限度就业。学校紧紧依托全国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协作组和全国公路交通类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协作组,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就业市场开拓策略,巩固、完善和培育毕业生就业市场,不断优化毕业生就业结构,提升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和层次。
近几年来,我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也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达到90%以上,居同类院校前列。特别是我校航海类专业毕业生一直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山东交通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普通本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普通本专科(含对口高职本科)专业学费:外语类专业48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理工类专业3600元/年、文史类专业3400元/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的部分热门专业的学费标准将在各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左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校企合作办学项目按山东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公寓化住宿,住宿费根据宿舍类别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一般每年为800-1200元/人。
第三十二条 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关于退费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交通学院在校生情况

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8437人

山东交通学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交校路5号
电话:0531-80687112、、80687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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