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位于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占地500余亩(规划占地1000亩),净资产额3.8亿元,校园环境幽雅,风格独特,功能设施完备。学院于2002年4月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设立。2005年6月国家教育部重新确认为独立学院。2005年8月与聊城教育学院、聊城师范学校三校合一,实现了优势互补,优化了资源配置。
学院系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面向社会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招生计划为国家统招计划。学生修完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颁发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聊城大学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学历,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可当年报考硕士研究生。
学院依托聊城大学综合实力办学,现有教职工357人,其中专职教师160人,兼职教师158人,副教授以上职称169人。目前设有中文、经法、英语、韩语、教育、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电子、机电、音乐、美术、师范等14个系(部), 40个本专科专业,在校生4200余人。聊城大学负责学院的教学和管理。管理干部、任课教师由聊城大学选派,任课教师中大部分为教授﹑副教授,确保了人才培养的高质量。学生可以共享聊城大学丰富的教学资源,如实验设备﹑图书资料﹑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等。
学院独立拥有先进的教学设备、齐全的教学设施:高速宽带校园网、多媒体教室、高级视听语音室、各类专业实验室、计算机硬件实验室、计算机网络实验室、会计实训室、大规模琴房、画室以及田径场、球类场馆、图书馆、招待所、会议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等,为学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学院坚持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严格教学管理,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以聊大名师为主,同时聘请社会政要及企业专家为学生授课,注重实践教学环节,实行案例教学,以典型案例为引导,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确保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使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的就业和进一步深造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三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本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院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五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学院录取规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录取时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并根据第一志愿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2014年,我院继续实行按大类招生培养,考生可按公布的专业大类或专业报考。
第十八条对于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我院按加分政策提档并录取。
第十九条对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的省(市、区)考生,参照“第十八条”之原则进行录取。某些专业因投档线上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院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我院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不对非英语、韩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外国语言课程。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和我院招生简章公布的办法执行。我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及专业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原则为:
本科:在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的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等八个专业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照专业成绩分别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原则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专科:在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的影视动画专业考生按照美术统考专业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若专业成绩相同,原则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二十三条对于允许电话征求考生意见的省份,我院将在录取期间与考生联系。对于考生所留录取期间第一个联系电话联系不上的,我院将予以退档,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考生自负。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学院依托聊城大学综合实力办学,现有教职工357人,其中专职教师160人,兼职教师158人,副教授以上职称169人。聊城大学负责学院的教学和管理。管理干部、任课教师由聊城大学选派,任课教师中大部分为教授﹑副教授,确保了人才培养的高质量。
学院坚持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实施名师工程和特色专业教学,确保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学生的就业和进一步深造打下坚实的基础。我院本科毕业生考研成绩突出,历年来在全省同类本科院校中名列前茅。2009年我院第一届本科毕业生共266名,有89名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其中26名考取硕士研究生。2010年我院本科毕业生共686名,有284名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其中有137名考取硕士研究生。2011年我院本科毕业生共713名,有235名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其中有98名考取硕士研究生。2012年我院本科毕业生共1003名,有395名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其中有215名上线并参加复试。
毕业生在国家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指导下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就业政策。我院毕业生素以基础知识宽厚,专业知识扎实,综合能力强而备受用人单位的青睐。近几年来,在全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我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高水平。
第二十六条 本科、专科(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学费标准7000—12000元/年,住宿费标准800—1200元/年,如国家及省政策有所变动,最终以国家及省有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