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是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国办院校,隶属于山西省商务厅。位于太原市龙堡街16号,2000年6月被授予“山西省文明单位”。2003年又被太原市授予“园林绿化标兵单位”。学院以培养商务英语、国际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和国际货运代理等人才为特色,以适应社会需求为基础,以创新教育为向导,坚持“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特长,提高素质”的办学思想,以“开放、进取、严谨、求实”为校风,努力培养实用型、复合型的国际商务人才。
学院师资力量强,重视教学科研工作,与加拿大邦德国际学院、哥伦比亚国际学院合作办学,引进外教和办学项目。教师先后公开出版发表得专著、教材、译著、辞书达几十种,论文达千余篇。
学院实验室齐备,后勤服务体系完善。有可容纳3000名在校生得教学基础设施。图书馆、电教室、微机室、语音室、商品试验室、财会模拟实验室等定时开放,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定时发送外语训练节目和国际商务信息,每个学生宿舍配有程控直播电话,公共场所设有IC卡式电话。
学院以“强学力行、教学相长”为校训,全力推行特色素质教育。对学生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对优秀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大力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和动手操作能力,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既可获得学历证书,又可获得各项相应的专业等级证书和就业资格证书。
学院毕业生社会需求旺盛,就业率100%,由学院全部统一安排到省内及沿海城市,在海关、银行、商检、外贸公司、涉外企业、外运、三资企业、司法机构等行业工作。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为企业提供了崭新的机遇,为中国人的人生观念、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带来了巨大的变革,更为学院的发展提供了充分广阔的空间。我们热忱欢迎高层次的外经贸人才来校从教,欢迎高考、中考及中专毕业生报考我校。
十一、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录取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录取原则为志愿优先,录取时如果不能满足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且考生本人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4、高考享受政策加分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机构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5、录取结果可由当地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6、毕业证书:颁发”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山西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人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改革方向。
1、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通过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择业期限为两年。毕业时落实了就业单位的,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省教育厅办理有关就业报到手续,毕业生持省教育厅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山西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档案和户口关系随转。毕业生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不含省外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省教育厅签发注明“待就业”的《就业报到证》,将其介绍回生源市地、县(区),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推荐就业或自谋职业;也可在两年内将档案、户口手续保留在学校(需与学校签订有关协议),择业期内联系到接收单位的,由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办理有关就业报到手续,档案和户口关系随转。择业期满未联系到接收单位的,由学校将其户口、档案手续转回毕业生家庭所在地,不再签发《就业报到证》。
2、省际互培毕业生面向生源所在省、市就业。
3、结业生,即因学习成绩和政治思想表现等方面没有达到培养目标而没有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如有单位接收,也可参照正常毕业的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但要在报到证上注明是结业生。
4、毕业前经健康检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有疾病的毕业生,暂不办理报到手续,回家休养。一年以内病愈的,可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以内未病愈的,将其户粮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地,病愈后自谋职业。
5、积极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到中小企业工作,鼓励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去就业。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后,其档案由签署接收意见的托管单位或当地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管理。如用人单位有集体户口,毕业生户口可迁入单位集体户;用人单位无集体户口的,户口关系可落在单位所在地的亲属家。
6、积极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工作。对去西部工作的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迁到工作地区,也可迁回原籍。
7、因单位发生变化而难以接收或介绍回生源所在县(区)后,安排有困难的毕业生(定向毕业生除外),如本人又联系到其它接收单位,可由学校上报省申请办理调整改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