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坐落在古都西安南郊,现有长安、雁塔、翠华东、翠华西4个校区,占地面积110.8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8.91万平方米。
学校有62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可追溯到1952年创建的西北贸易学校。2001年6月,经国家教委批准,陕西经贸学院与西安统计学院合并组建西安财经学院。2010年,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统计局签署协议,共建西安财经学院。
建校60多年来,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经济和管理学科为主干,文、法、理、工、艺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有10个二级学院和3个教学部,有4个一级学科,20个二级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点,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4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特色学科;有45个本科专业,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名牌专业。目前,学校有专任教师1056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402人;全日制在校生19000余人。
学校始终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显著增强。2007年12月,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
学校十分重视科研工作,拥有7个省部级科研基地和5个校级科研基地。2006-2013年,教师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346项,52项成果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比利时安特卫普大学、英国南威尔士大学、德国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等国外院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
学校重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化建设,校园文化已然形成浓郁的西财特色,2010年学校获得陕西省文明校园称号。
60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质量优先,人才强校,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立足陕西、面向西部、服务社会,先后为国家培养了十万余名德才兼备的栋梁之才,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全校师生以“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宏伟蓝图为目标,不断强化内涵建设,为把学校建设成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财经大学努力奋斗!
信息来源:院长办公室(2014-4-24)
西安财经学院 |
等级:二本 位于陕西西安 关注人数:次 | |
类型:财经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4个 硕士点: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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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是中央与地方共建,由陕西省主管,以经济和管理类学科为主,经、管、文、法、理、工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学科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位于古都西安,与驰名中外的盛唐人文名胜大雁塔和壮丽典雅的陕西历史博物馆毗邻,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雅,历史积淀丰厚。学院占地面积1579亩...
西安财经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6日
西安财经学院专业设置
西安财经学院的重点专业
拥有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财政学、经济法学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统计学、金融学、法学3个省级名牌专业。
西安财经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六条学校选拔新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成立“西安财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校长、纪委书记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监察处、校长办公室、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后勤集团负责人。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八条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九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条投档比例: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陕西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外语语种:不限。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英语专业加试口语。
第十三条优惠政策: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录取及分专业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录取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预录分数线,确定专业依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系统”中的“编辑投档单位模板”,“各级志愿间的关系”按“志愿清”执行,“各专业间的关系”按“专业清”执行。不满额的专业由其它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对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c级以上。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A+c+、A+c依此类推。
第十五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本章程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艺术类招生: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本章程制定具体招生章程。
西安财经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目前,学校有专任教师1011人,其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416人。
西安财经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学院毕业生就业去向广泛,渠道畅通,倍受用人单位欢迎,学生毕业可到国家机关、经济管理和政策研究部门、银行和保险等金融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公检法等司法机关、部队系统以及其它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
西安财经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收费:按招生当年陕西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详见我校当年招生简章
西安财经学院在校生情况
研究生及全日制本科在校生约16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