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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的校徽

天津体育学院

等级:二本 位于天津天津市 关注人数:
类型:体育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硕士点:7个
天津体育学院图片

  天津体育学院建立于 1958年8月。当时,国家体委、教育部根据华北地区体育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以及体育师资、竞技体育和体育管理人才匮乏的状况,决定在当时的河北省省会天津市组建天津体育学院,由当时的河北省副省长、天津市市委书记、市长李耕涛兼任第一任院长。   建校初期,学校拥有田径...

天津体育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7日

天津体育学院成立于1958年8月。当时,国家体委、教育部根据华北地区体育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以及体育师资、竞技体育和体育管理人才匮乏的状况,决定在当时的河北省省会天津市组建天津体育学院,由当时的河北省副省长、天津市市委书记、市长李耕涛兼任第一任院长。

建校初期,学校主要承担为包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等省份地区在内的华北地区培养体育师资的任务。当时,学校汇集了一批优秀教练员和运动员,具有较高的竞技运动水平,有42人18项97次打破全国最高记录。学校的摔跤、女子跳水、游泳、男子篮球、棒球等运动项目成绩已位居国内前列。在第一届全运会上,夺得古典式、自由式、中国式三项摔跤冠军。同时拥有一批知名专家学者在学校执教,如:我国运动生理学奠基人陈家琦、著名体育管理学与体育场地建筑学专家马喻、体育理论专家牛兴华、运动心理学专家柴文秀、运动生物力学专家刘世藩以及在竞技体育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学专家郑必达、姚志珍、张春霈、任福兴等。

学校的发展一直得到天津市委、市政府和国家体育总局、中残联等相关部门领导的关怀与支持,李瑞环、张立昌、李盛霖、黄兴国、荣高棠、伍绍祖、袁伟民、邓朴方、王新宪等领导同志先后多次来学校视察和指导工作。

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和快速发展,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和事业发展也进入了新的快速发展时期。学校办学规模持续扩大,办学层次逐步提高。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基本建设投入,一批现代化教学、科研、训练设施相继落成。教学管理日趋规范,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校园面貌焕然一新。

学校现在占地534亩(356018平方米),建有综合训练馆、田径馆、篮球馆、排球馆、游泳馆、舞蹈馆等教学训练馆12座,国际标准的塑胶田径场、足球场和灯光棒球场等室外训练场地20余块。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000余万元,现有各类实验室26个,其中基础实验室8个,专业实验室11个,实验室总面积为6655平方米。同时建有实习实践基地100余个。

学校图书馆总面积8725平方米,图书馆藏文献量(含电子文献)达192万余册,其中,中外文纸质图书32.24万册,中外文期刊(含电子文献)3万余种。拥有16个中外文检索系统,电子图书150万册,宽带光缆接入天津市数字图书馆,可检索图书资源61万册。

学校现有15个本科专业,分别是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舞蹈学、新闻学、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特殊教育、教育技术学、英语、公共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运动康复与健康,涉及教育学、管理学、文学、理学4个学科门类。

学校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现在已有7个硕士研究生专业,分别是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2010年,学校还被教育部批准为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院校。

2003年我院被教育部正式批准为“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运动人体科学被批准为联合培养博士生专业,同年开始与北京体育大学联合招收和培养博士研究生。2010年我院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立项建设的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1年7月已顺利通过天津市人民政府学位办公室组织的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中期检查。

学校在编教职工463人,专任教师287人,其中教授和国家级教练员53人,副教授9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61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187人;其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2人,天津市特聘教授、特聘(讲座)教授4人,天津市教学名师6人,天津市千人计划1人。博士研究生导师6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06人。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人,其中本科生5000余人、硕士研究生520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3人。

近年来,学校不断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实施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一系列方案和措施,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2007年以来,我院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舞蹈学三个专业入选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2009年5月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中,我院学生在23个省市代表队中,取得了基础理论知识和运动技能7个单项比赛中的5个第一,以总分第一的优异成绩获得一等奖;2011年,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舞蹈学、运动康复与健康、教育技术学、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市场营销等8个专业被批准为天津市高等学校“十二五”综合投资规划品牌专业建设项目,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两个专业被批准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项目。《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排球》、《网球》四门课程被批准为国家精品课程,《田径》、《武术》、《体育概论》等8门课程被批准为天津市精品课程。我院还入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天津市优秀教学团队3个。2009年,我院《以构建运动心理学实践教学平台为途径增强体育专业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教学成果获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还有9项成果分别获天津市和国家体育总局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

多年来,学校坚持学科建设在整体办学中的带头作用,高度重视学科规划,努力提升学科建设水平与核心竞争力。我院运动人体科学和体育人文社会学一直是天津市重点学科;2011年,我院体育学被批准为天津市高等学校“十二五”综合投资规划一级学科建设项目;课程与教学论、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被批准为二级学科建设项目。学校的体育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是“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天津市普通高等院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运动心理实验室是国家体育总局“竞技运动心理与生理调控重点实验室”;体育文化研究中心是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基地”;运动生理与运动医学实验室为“天津市重点实验室”。

学校科研实力也不断增强。2003年至今共获国家级、省部级、局级科研项目24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5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9项,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6项,天津市重大科技攻关、天津市技术平台专项、天津市应用基础重点和一般项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科基金及奥运科技攻关项目、天津市哲学社科基金项目等省部级科研课题73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励28项。出版专著、编著、教材、工具书等15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1500余篇,其中被SCI、SSCI、EI和ISTP收录21篇(JCR二区论文2篇)。

学校重视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棒球、软式网球、中国式摔跤、藤球等运动项目是学院的传统优势项目,我院教师和学生作为教练员和运动员在世界杯、亚运会、全国锦标赛等大赛中取得过优异成绩,在国内外均有较大影响。2009年开始,我院还受天津市体育局委托,承担了天津市羽毛球队的组建与训练任务,将代表天津市参加全国运动会羽毛球项目比赛。学院正努力拓展新兴运动项目,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体教结合、培养高水平竞技人才的新模式和新途径,为天津市及全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学校办有学术期刊《天津体育学院学报》,该刊一直是中文体育类核心期刊、首批入选“中国期刊方阵”、被评为教育部全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一等奖、教育部全国高校优秀自然科学学报、天津市优秀期刊和一级期刊,并分别于2007年、2009年度被评为中国北方优秀期刊;被美国《化学文摘》、俄罗斯《文摘杂志》、美国《剑桥科学文摘》、中国《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及《中国社会科学精品数据库》等12家国内外检索机构收录为来源刊。

学校重视开放办学,不断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分别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越南等国外大学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加大了教师和学生间的互派、互访,提升了我院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学校不断加大为体育和社会服务的力度。2008年奥运会期间,我院有135名学生志愿者为赛事服务,一支啦啦操队在北京奥运主赛场演出,18名教师直接参与了奥运会的相关工作。学校还承担了2008年残奥会中国举重队的集训与科技服务工作,为他们在残奥会上获得9枚金牌提供了有力的训练保障和科技支持,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我院残疾人举重训练基地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展望未来,天津体育学院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努力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力争早日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有特色的现代体育高等学府!

天津体育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旅游管理、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等专业。

天津体育学院的重点专业

动人体科学是天津市重点学科和天津市以建设全国一流学科为目标的 “重中之重”学科。学校“体育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是“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天津市普通高等院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在2003年第九批申报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学校被批准为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单位。

天津体育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九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录取工作。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一、除天津市、江苏省外,如投档分数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数学、语文成绩。如条件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二、在江苏省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等级仍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数学、语文成绩。

三、在天津市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高的考生。如上述条件仍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数学、语文成绩。(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A等第个数,如相同,再比较B等第个数,依此类推;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评价。)

第十三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天津市考生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后排名在院校前1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天津市考生同时要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全国统一招生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中,按照考生专业成绩(天津市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文化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原则为在学校确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以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对享受政策照顾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二十条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同时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身体状况有以下情形者不予录取:

1.五官不端正,面部畸形;

2.四肢不健全或有生理缺陷;

3.口吃、声带病变或口腔有生理缺陷。

第二十一条学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天津体育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有教职员工505名,其中教师289名。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4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天津市教学名师1名,天津市优秀教师2名;具有正高级职称教师48名,其中15名学校特聘教授,副高级职称教师76名;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8名、硕士学位教师80名,具有运动健将等级称号教师25名;博士生导师6名,硕士生导师43名。

天津体育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无该校综合数据,学校各专业近几年就业率如下:

天津体育学院的收费标准

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学校按照政府制订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本科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4400-5400元/生.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5000元/生.年。高职学费标准:艺体类专业8000元/生.年,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700-10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4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果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核定的标准执行。

天津体育学院在校生情况

全日制在校学生4305名,其中本科生4122名。
  

天津体育学院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
电话:022-2301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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