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近百年来,秉承“诚、毅、勤、朴”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办学方针,培养了近6万余名专业技术人才,涌现出经济学家骆耕漠、爱国人士章乃器等著名校友,被誉为“浙商人才培养的摇篮”。
学院主校区坐落在风景如画的钱塘江南岸杭州滨江高教园区内,另有杭州市内德胜校区,占地面积569 亩,建筑面积逾1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4000万元,图书馆藏书达60万册。设有6系31个专业及方向,形成了涵盖经贸、管理、旅游、理工、信息、艺术等服务类为主的专业体系。全日制高职在校生8000余人。现有教职工569人,其中专任教师439人,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 150 余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 200 余人,专业课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 200 余人。
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全面实施提升高职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现有烹饪营养与工艺、空调工程技术2个省级重点专业;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和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浙江省商业经济研究所、浙江省旅游研究所、浙江省应用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杭州海尔服务中心等。
学院注重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创新,目前建有多个以企业命名的校企合作教学班。以全国500强企业浙江省商业集团公司为依托,联合32家单位组建浙江商业职业教育集团,走产学研之路,育服务业之才,已成为浙江省高职教育的品牌。学院积极推行全真环境下的创业教育,建有大学生创业园区,先后有88家学生企业参与创业实践,涌现了一大批优秀创业者,“全真环境下的创业教育”被中央各大主流媒体称这一改革为“中国创业教育的破冰之旅”。学院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至力于培养现代流通业、现代服务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师生在2007年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10项,省级奖项41项,连续5年一次性就业率平均在97%以上,用人单位对学院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满意度达到95%以上,成为省内外考生报考的热门院校。
学院先后获得了“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平安校园”、“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浙江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等荣誉称号。
温馨提示:
1.6月22日—6月28日开通12路招生咨询热线,热线电话0571-87764575。
2.登陆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hhtp://zsjy.zjvcc.cn,点击招生信息进入在线咨询平台进行在线咨询,也可通过QQ在线交流平台回答考生及家长的提问。
3.6月24日—6月28日,在校内举办“校园开放日暨2008年招生填报志愿咨询会” (公交K194、K317、K352、K404、B支3线、19路、假日9线路可直达)。
设有物流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企业会计与税务、投资与理财(财务管理...、会计、物流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企业会计与税务、投资与理财(财务管理...、会计等专业,其中物流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企业会计与税务、投资与理财(财务管理...、会计是重点专业。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区高招委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条外语语种要求:学校所有专业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第十一条男女比例:录取到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二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性意见》执行。此外,建议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结合专业的特点及就业去向选择。
第十三条根据有关省、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结合各省、区考试院(或招生办)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及有关数据,视报考本校的上线生源情况,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考试院(或招生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
第十四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平行志愿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实考分数无法满足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当录取专业结构不平衡又无法调剂时,学校将在各省、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统一安排下,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完成录取。
第十五条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其录取方式:根据各省具体情况确定录取原则,采取“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专业之间无级差”的录取办法,根据进档考生填报本校的专业志愿顺序、分数高低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即先录取填报本校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当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视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服从的调剂到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不服从则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具有专业特长、文体特长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前提下,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技术。单考单招大类为专业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八条学校对部分普高统招和中职单招计划采用专业类招生,其中工商管理类(包括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3个专业)按专业类招生,一学期后分专业分流学习。
第十九条报考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的考生在总分相同情况下,参考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