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印记”雕塑创作大赛作品征集启事
一、活动主题
大师印记·创意无限
二、主办单位
山东建筑大学校长办公室
三、承办单位
山东建筑大学艺术学院
四、参赛资格
山东建筑大学全体在校教师与学生
五、竞赛时间
(一)2012年10月17日—11月2日。
(二)截稿时间为2012年11月2日。
(三)2012年11月上旬在学校媒体公布获奖情况。
六、作品要求
(一)围绕“山东省工程设计大师回母校”系列活动主题,结合校园文化建设需求,以“大师印记”(大师手模)为创意元素设计实物艺术形式,展示大师风采。
(二)集体创作的参赛作品作者最多不得超过三人,指导教师不得超过1人;参赛选手可在校园内自行选择安放地点。
(三)参赛作品要以原创为标准,既要与校园现有景观融为一体,又要较好融入山东建筑大学整体文化氛围。
(四)作品主题明确,立意独特,寓意深刻,并且具有较独特的形式美和视觉冲击力;作品表现方式以圆雕、浮雕为主,同时注意实物制作的可实施性、方便性及成本;注意作品的可持续性和延展性。
(五)作品风格以现代雕塑和后现代雕塑为主,偏重抽象,注重形式,充分体现材料质感,崇尚公共性。
七、作品提交要求
(一)每件参赛作品须含《报名表》和《承诺书》,表格中须手写的部分应由该作品全部作者共同亲笔签署。
(二)每件参赛作品的纸质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张贴在作品背面,一份送交承办单位艺术学院办公室)。
(三)作品展示部分不准出现作者任何信息或特殊记号。
(四)提交作品效果图:A3彩色打印两份,作品光盘一份。
(五)参赛作品及参赛资料须在2012年11月2日前送交艺术学院教学办公室(建艺馆325室, 电话:0531——86361252)。
八、奖项设置
由学校组织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设一等奖1名,设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颁发奖金和证书;设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并在获奖作品中根据其可实施性、方便性、成本等因素进行选择,转化为校园实物景点。
九、其他事宜
1、本参赛办法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2、未尽事宜可咨询艺术学院办公室。(咨询电话:0531——86361252)
附件一:
山东建筑大学“大师印记”
雕塑创作大赛报名表
参赛院部: 参赛专业:
作品名称
创
意
说
明
作者姓名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话
作品清单
素材来源
作者姓名: 所属院部:
此处须参赛全部作者签名 此处须加盖所属院部公章
附件二:
山东建筑大学“大师印记”
雕塑创作大赛承诺书
承诺人 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山东建筑大学“大师印记”雕塑创作大赛参赛办法》(以下简称《参赛办法》,谨向主办单位承诺如下:
(一)承诺人保证本人为参加山东建筑大学“大师印记”雕塑大赛参赛作品(以下简称“参赛作品”)的创作者,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且排他的著作权。
(二)承诺人保证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除参加本雕塑大赛,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曾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三)承诺人保证其承诺真实可靠,并善意履行承诺。如有违反而导致山东建筑大学遭受损害,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山东建筑大学有权取消承诺人的参赛资格。
(四)本承诺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五)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递交之日起生效。
承 诺 人: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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