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和省高招委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各专业除助产专业外对男女比例无限制。
4、招生专业无语种限制,入校后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5、在省考试院统一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中,专业第一志愿无法满足的,进入第二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服从调剂者录取到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按照教育部和省高招委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