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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察学院的校徽

福建警察学院

等级:二本 位于福建 关注人数:
类型:政法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警察学院图片

  福建警察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公共安全保卫专业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是福建省唯一的公安高等学府,实行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双重领导,以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1950年更名为福建省公...

福建警察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6日

福建警察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公共安全保卫专业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是福建省唯一的公安高等学府,实行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双重领导,以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1950年更名为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1984年10月,在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创办福建公安专科学校。2000年4月,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和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新的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5月15日,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福建警察学院。经过63年的建设和发展,学院现已成为福建省后备警察的培养基地、福建省在职中级警官培训基地、福建省公安科技和公安理论的研发基地、闽台警务学术的交流基地。

学院坐落在福州市的文化中心——仓山区南台岛。占地面积51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约15.3万平方米。学院基础设施齐全,教学手段先进,实验设施完善,建有现代化的警体馆、射击馆、战术训练场、运动场、游泳池、交通管理训练基地等教学训练场馆,拥有基础实验室8个及数字化侦查、物证分析、痕迹检验、文件检验、法医、特种照相、警察自动化指挥等专业实验室27个,建有覆盖全省9个地市的专业实习基地27个。学院拥有独立的图书馆楼,建筑面积达9200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62万余册,凸显“福建、公安、港台”特色,现已实现微机管理和电子阅览,可与国家数字图书馆联网。

学院现有教职工312人,其中专任教师21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职称21人,副高职称101人,已建成一支结构较为合理,能适应公安高等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学院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公安系统模范教师”、“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公安部优秀教官”和“福建省优秀教师”19人;“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1人;“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列入“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9人;“福建省青年优秀法学人才”1人。

学院现设有侦查系、治安系、刑事科学技术系、法律系、公安管理系、警察战术系、计算机与信息安全管理系、刑事执行系(在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基础课教学部、警察体育教学训练部、实验中心等12个教学机构;开设有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等5个公安类本科专业;法学、行政管理2个普通类本科专业以及公共事务管理、文秘、摄影摄像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4个专科专业。其中刑事科学技术为国家级特色专业,侦查学、治安学为省级特色专业,行政管理和作战指挥学为省级重点学科。目前学院全日制在校生3900余人,成人学历教育660余人,每年培训在职民警约3000人(次)。

近年来,学院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迄今为止,学院已建成国家精品课程4门,省部级精品课程26门。2005年以来,学院教学成果《创建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教育实战新体系》获“第五届高等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实施质量工程战略,构建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获福建省“第六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学院治安学教学团队和侦查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警察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和网络安全与电子证据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福建省治安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两步式教育”框架下的侦查人才培养实验区、“法庭科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被评为省级人才模式培养创新实验区;社会治安研究中心被评为省级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培育),网络犯罪监察与防控重点实验室被评为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二次脑损伤因素对颅脑损伤时间推断的影响”等46个项目被评为省级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件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概论》教案分别被评为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多媒体课件”一等奖和“精彩教案”三等奖。此外,省级服务海西建设重点项目中,学院“平安海西”建设研究等4个项目被列为经济文化建设与创新项目,两个项目被列为“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学院曾先后多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评为“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多次被教育部、省教育厅评为“体育先进单位”。学院散打队多年来在国际、国内各级比赛中获得100多枚金牌,学校教师、学生曾多次代表公安部前卫体协在国际比赛中取得好成绩。2005年,学院被教育部批准为“普通高等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院校。2009年和2011年,学院连续被福建省政府评为第十届、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

在办学过程中,学院确立了服务公安工作、服务公安队伍建设、服务海西经济建设的“三服务”的办学理念,把“公安机关满意”作为评价、检验学院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标准,努力提高学院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度、参与度和贡献率。近十年来,学院为公安部举办了多期“全国公安民警战术师资培训班”、“全国公安局长战术指挥班”、“全国警务实战指挥员培训班”、“香港警务实战训练课程班”等;先后为福建省培训在职民警七万多人次;为全国28个省份,100多个各级各类在职民警培训班实施警察战术教学训练,受训民警达5万余人次。学院先后被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确定为“中国东南部打击苯丙胺类毒品制贩活动(G75)项目培训中心”,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警务实战训练福建基地”,被确定为福建省公安民警心理行为训练基地和福建省国内安全保卫训练基地,被确定为福建省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


学院认真贯彻“科教强警”战略,坚持以科研促教学,取得了显著成效。2000年以来,承担厅级以上各类课题144项,其中国家级2项,省部级50项,厅级92项;全院教师共出版专著32部,编著33部,主编、副主编教材128本,参编教材76本,发表学术论文1870篇。刑事司法研究所、福建警察公共关系研究所、福建警察心理研究所、警察战略战术研究所、海峡两岸关系研究所、现代犯罪学研究所等11个研究所,已初步形成比较显著的学术特色。2005年,学院被公安部确定为“三个必训”教材研发基地,承担了6部中级警官培训教材和3部特警培训教材的研发任务,其中7部教材被确定为公安部2006年度版教材。此外,学院还与美国、俄罗斯、德国、泰国以及台湾、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警察机关、相关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集教学、科研、办案于一体,积极为公安政法机关和社会群众开展文书、痕迹、法医等检验鉴定,准确率高,鉴定书规范,受到司法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现已在省内外形成一定的品牌效应。2005以来,学院先后两次被评为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管理工作科研先进单位。

办学以来,学院已为我省政法机关培养输送毕业生一万多名,目前大部分已成为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骨干和破案能手,有近一半的毕业生走上了公安政法战线的各级领导岗位,涌现出3000多名英雄模范人物,其中烈士5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1人、二级英模4人,一等功臣22人,二等功臣149人,三等功臣2675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省级优秀人民警察358人。2007年,我院有3名校友被评为我省首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有1名校友入选2007年度“感动福建”十大人物。被国务院命名为“人民的110”的漳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直属大队、命名为“特别能战斗的刑警队”的晋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命名为“人民满意的派出所”的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等三个英雄群体的主体和领导均为我院毕业生。从历次毕业生跟踪调查统计分析,用人单位普遍认为学院毕业生专业扎实、学习能力强、上手快、适应能力强,对毕业生评价称职率达95%以上,其中优秀率达60%。

目前,全院上下正以创办合格本科学院目标,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院工作又快又好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积极的贡献。

福建警察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刑事科学技术、行政管理、法学、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等专业。

福建警察学院的重点专业

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为高职高专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刑事侦查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为省级、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行政管理和作战指挥学为福建省新建本科高等学校重点学科。

福建警察学院的录取规则

(一)录取批次:

1、公安类本科提前批:侦查学(含刑事侦查方向、国内安全保卫方向、禁毒学方向、警察指挥与战术方向);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含治安管理方向、交通管理方向、公安管理方向);刑事科学技术(含刑事科学技术方向、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方向)。

2、政法类本科二批:法学、行政管理学。

3、政法类高职(高专)批:公共事务管理、文秘、摄影摄像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

4、政法类高职单招批:公共事务管理、文秘。

(二)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三)录取原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区分公安类与政法类考生的录取要求,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公安类本科提前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在考生面试和政审合格前提下,学院按照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及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采用“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方法,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女生比例控制在15%以内,省招生办按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投档。我院查阅考生电子档案后,从高分到低分全省统一择优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2、政法类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均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根据各专业招生人数及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限男女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政法类高职单招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和录取。

福建警察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312人,其中专任教师21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职称21人,副高职称101人,已建成一支结构较为合理,能适应公安高等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学院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公安系统模范教师”、“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公安部优秀教官”和“福建省优秀教师”19人;“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1人;“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列入“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9人;“福建省青年优秀法学人才”1人。

福建警察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学院的大部分毕业生现已成为基层公安机关的骨干力量,有相当部分已走上各级领导岗位。

福建警察学院的收费标准

九、收费标准

(一)学费:1.公安司法类、普通类本科3600元/年.人;

2.普通类专科6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学生公寓按住宿条件分为900元、800元和500元/年.人三种。

(三)警用被装等用品购置费3500元(多退少补)。

(四)学习代办费700元(第一年,多退少补)。

以上各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批文为准。

福建警察学院在校生情况

前学院全日制在校生3900余人,成人学历教育660余人,每年培训在职民警约3000人(次)。

福建警察学院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电话:0591-88030905、83532659、8353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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