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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的校徽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

等级:三本 位于广西南宁 关注人数:
类型:综合 性质:(民办)独立学院 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图片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是2002年由广西师范学院按新机制、新模式创办的一所新型综合性普通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学校单位,安全文明学校表彰单位,现有本科专业17个,在校生3220多人,专任教师256多人,其中副高职称以上10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以上教师134人。  学院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6日

一、学院概况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广西师范学院和社会力量联合举办的一所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
学院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周边有风景秀美、环境优雅的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和大王滩水库。校园规划占地面积 22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17 万平方米。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完备,在校本科生5227人。学院被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学校、安全文明学校。




二、学科专业建设

学院依托广西师范学院的办学优势,以师范教育为特色,大力扶植经济类和外语类专业建设。共设有7个系:中文系、经管系、外语系、理工系、艺术系、体育系、教育系。开设有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涉外文秘)、新闻学、英语、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广告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音乐学、艺术设计、美术学、舞蹈学、体育教育、应用心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工程、地理科学等22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专业涵盖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 6 个学科。目前拥有专兼职教师 304多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66人。学院与美国、澳大利亚、东盟等多个国家的高校建立了友好的合作关系,可提供国外短期留学、出国实习、出国进修及推荐攻读国外硕士学位等学习机会。

三、办学特色

学院致力于学生能力培养与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建设。着力打造“活力师园、文化师园、学术师园”;构建了第一、第二课堂并重,专业、职业能力齐举的课程体系,强化学生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建立起融“引导、服务、督促”为一体的为学生成才服务管理机制,把学生能力培养落实到大学学习的全过程,为学生就业和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办学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近年来,学院毕业生一次就业率都保持在80%以上。学院除聘请了广西师范学院、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大学等省内专家教授外,还聘请了来自省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知名高校的专家、教授组建了我校专家教授委员会,担负教学质量监控,指导学科专业建设,形成了专家治学、严谨规范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四、毕业与就业

学院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学生按规定修完相应学分并符合相关规定,发给国家承认的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院授予国家认可的学士学位。学院设有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奖学金和助学金。与其他普通高等学校一样,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就业,享受相同的考研、考公务员、报考国家选调生、报名参军等政策。
学院坚持 “强化基础、突出实践、重在素质、面向创新”的人才培养方针,强调人才培养的应用性、创新性、开放性、复合性、多样性。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的重点专业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六条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生源省教育厅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七条按照生源省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和独立学院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进行录取。男女生比例及民族成份不受限制。

第八条区内提前批专业按顺序志愿录取,志愿优先,成绩排序。若第一志愿不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其中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录取,按“在高考综合分或总分达到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音乐学、艺术设计和美术学专业考生按“在高考综合分或总分达到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我院认可生源省艺术联考成绩。

第九条区内普通批专业在实施顺序志愿录取模式下,同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同等条件下,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外语成绩和口语成绩较优的考生;文科类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优的考生;理科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优的考生。

第十条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考生。

第十一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参加生源省外语口试。

第十二条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十三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检,体检异常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通过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网站、声讯台以及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可通过上网、电话、手机短信、等方法查询。录取通知书将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新生寄发。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因故退学者,学院按相关规定退还相应的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标准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涉外文秘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体育教育、新闻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13000元/人·年;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广告学、日语、音乐学、环境科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14000元/人·年;地理科学专业:14500元/人·年;美术学专业15000元/人·年。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在校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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