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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的校徽

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

等级:大专 位于黑龙江 关注人数:
类型:综合 性质:(公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图片

  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是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党校、黑龙江农垦教师进修学院、黑龙江省农垦广播电视大学、黑龙江垦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五校合署办学,隶属于黑龙江农垦总局。学院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184号,邮编:150090,办公室电话:82353621、55196188,党委书记于纪健,院长逄金明。总局党校的前身是1972年黑龙江省国营农场局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建立的黑龙江省国营农场干部学校。1976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撤销,成立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农场干部学校隶属于省农场总局并

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4日

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是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党校、黑龙江农垦教师进修学院、黑龙江省农垦广播电视大学、黑龙江垦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五校合署办学,隶属于黑龙江农垦总局。学院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184号,邮编:150090,办公室电话:82353621、55196188,党委书记于纪健,院长逄金明。
总局党校的前身是1972年黑龙江省国营农场局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建立的黑龙江省国营农场干部学校。1976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撤销,成立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农场干部学校隶属于省农场总局并于1983年改为省农场总局党校,1997年省农场总局更名为省农垦总局,党校随之更名为农垦总局党校。农垦教师进修学院的前身是黑龙江农垦教育学院,1982年建立,建立时就与当时的农场干部学校和后来的总局党校合署办学,于1998年改为教师进修学院。管理干部学院1982年建立于黑龙江省庆安县柳河,1993年经总局党委决定和报省政府批准,调整到哈尔滨市,与总局党校和教育学院合署办学。电大和农广校1982年建立于佳木斯市,1998年经总局党委决定和报省政府批准,搬迁到哈尔滨市,与总局党校等三校合署办学。根据五校合署办学的需要,经总局报农业部立项,在南岗区黄河路建设新校区,2001年底,五校搬迁到现址。
五校合署办学后,实行一个领导班子,一套机构,资源共享、统分结合,一体运行的内部管理体制。校级领导现有5人。目前设办公室、党委工作部、财务处、信息网络中心、教务处、图书馆、总务处、党校教育部、电大农广校教育部、教师进修教研部、干院教育部等11个部门。现有教职工183人,其中教师101人。教师中,正教授10人,副教授40人、讲师48人。
学校占地面积24427平方米,校舍总面积34994平方米。办学设施有大教室4个,标准教室13个,多媒体电教室1个,微机实验室3个,语音室1个,财会模拟实验室1个,多功能厅1个,教师电子备课室1个,干部培训宿舍70间,学生宿舍120间,干部培训餐厅和学生食堂各1个,建有校园区域网络和中央党校远程教学卫星地面接收站。教学和生活设备比较齐全、先进。图书馆藏书10万余册。

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专业设置

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的重点专业

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十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培养对考生相关要求,按我院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录取。

第十一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各省招生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

第十二条专业志愿级差:同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所报专业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专业志愿的调剂: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相关要求的专业中。

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的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为600元/年。

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在校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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