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东极人才的摇篮——佳木斯大学,座落于中国最早迎接太阳升起的地方、最佳生态环境魅力城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学校始建于1947年,经过67年的发展建设,现已成为融研究生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于一体的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
学校占地14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设有26个学院和66个研究所(室)。学校学科专业设置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现有75个本科专业,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重点专业11个、省级重点学科9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示范性实验中心4个、省级精品开放课程14门。教育部金属耐磨材料与表面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卫生部康复医学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赴俄留学培训基地、黑龙江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黑龙江省佳木斯中俄科技合作中心、黑龙江省高校校企共建耐磨材料研发中心设在我校。成立了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联合会,《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佳木斯大学自然科学学报》、《黑龙江医药科学》三个学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学校下设3个附属医院和1个附属中小学。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4821人,其中高级职称1586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2个,省科技创新团队2个;拥有“两院”院士、长江学者、龙江学者等一批特聘教授和客座教授;现有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3509人,研究生1340人,继续教育生13800人;固定资产总值13.37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47亿元,图书馆藏书245.1万册。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大力实施本科教学工程,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调整专业结构布局,全面实施大类招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不断增强。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省、校、院三级重点学科协调发展,整体学科建设水平稳步提高,学科综合优势进一步彰显。学校主持国家“973计划”、“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卫生部、教育部和国家民委项目等多项课题。在耐磨材料、药物研发、农机工程等研究领域取得了数十项国家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成绩显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与俄、美、英、韩、日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39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作为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奖学金项目委托院校,接收来自50个国家和地区的800余名留学生在校学习。
天朗气清舒望眼,丹心一片谱华章。佳木斯大学正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扎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秉承“明德砺学,崇尚实践”的校训,坚持“稳定规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服务地方”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质量立校、学科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建设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努力为高教强省和科教兴国做出更大贡献!
佳木斯大学 |
等级:二本 位于黑龙江佳木斯 关注人数:次 | |
类型:综合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硕士点:3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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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地处美丽富饶的三江平原腹地,坐落在风光旖旎、景色宜人的北国边城佳木斯市。 佳木斯大学是1995年6月27日,经原国家教委批准,由佳木斯医学院、佳木斯工学院、佳木斯师范专科学校和原佳木斯大学四所院校...
佳木斯大学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4日
佳木斯大学专业设置
佳木斯大学的重点专业
现有76个本专科专业、34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重点专业8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金属材料工 程、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金属材料工 程、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等均为省重点专业,省级重点学科。
佳木斯大学的录取规则
第九条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体制,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条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办法:
1、按照“志愿清”原则将同一志愿的考生(含平行志愿同一投档次序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将其调剂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2、对享有加分照顾政策投档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在专业录取时照顾政策加分不计入总分,以实际高考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3、实际高考成绩同分的同一志愿的多个考生(含平行志愿的同一投档次序的考生)待录入到同一专业,且该专业剩余计划少于考生数时,优先录取享有照顾政策的考生;对其他同一专业志愿次序相同分数的考生,依据各省招生政策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按“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达到省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体育类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达到省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厚基础、宽领域、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进一步推进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我校自2014年起全面推行大类培养、分流工作,共计15大类。
(1)按工学类Ⅰ培养、分流的有: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等专业)、能源动力类(含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轻工类(含包装工程专业)、交通运输类(含交通运输专业)、农业工程类(含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等专业);
(2)按工学类Ⅱ培养、分流的有:材料类(含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等专业);
(3)按工学类Ⅲ培养、分流的有:仪器类(含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电气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等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生物医学工程类(含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4)按工学类Ⅳ培养、分流的有:土木类(含土木工程专业)、建筑类(含建筑学专业);
(5)按医学类培养、分流的有:医学技术类(含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护理学类(含护理学专业);
(6)按管理学类培养、分流的有: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物业管理等专业)、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含物流管理专业)、电子商务类(含电子商务专业)、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专业);
(7)按农学类培养、分流的有:林学类(含园林专业)、动物医学类(含动植物检疫专业);
(8)按法学类培养、分流的有:法学类(含法学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含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9)按理学类培养、分流的有: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物理学类(含物理学专业)、化学类(含化学专业)、地理科学类(含地理科学专业);
(10)按生物科学类培养、分流的有: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等2个专业;
(11)按中国语言文学类培养、分流的有: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等2个专业;
(12)按教育学类培养、分流的有: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教育技术学等3个专业;
(13)按美术学类培养、分流的有:美术学、绘画等2个专业;
(14)按设计学类培养、分流的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等3个专业;
(15)按体育学类培养、分流的有: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2个专业。
同一大类的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学生经过规定年限通识教育的学习,完成大类通识教育后,根据学生志愿及学习成绩,依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办学条件,进行专业分流,进入专业培养阶段学习。
第十四条未实行大类招生的英语、英语(S)、朝鲜语专业授课以英语为主,俄语(非零起点)专业授课以俄语为主,俄语(零起点)专业授课以英语、俄语为主,日语专业授课以英语、日语为主。
第十五条对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第十六条各专业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考生的健康状况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佳木斯大学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560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1400人,拥有“两院”院士、龙江学者等一批特聘教授和客座教授。
佳木斯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学校注重加强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毕业生就业率逐年提高,毕业生遍及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三年位居全省本科院校前六位,2004年达到91.5%。
佳木斯大学的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我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佳木斯大学在校生情况
现有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2616人,研究生1031人,继续教育学生1269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