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全国仅有的两所专门社会工作类高校之一。
学院地处武汉东湖科技文化区内,毗邻“武汉?中国光谷”。坐拥伏虎山,俯瞰南湖,树木葱郁,建筑格局错落有致,被评为园林式学校。学院占地500余亩,建筑面积10余万平方米,独立图书馆藏书20余万册,计算机中心拥有400余台最新电脑,配有电子阅览室、标准化语音室、校园宽带网、多媒体教室等,实现了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学生公寓属最新设计和全新建筑,电话、宽带网一应俱全,条件处在同类学校前列。
学院有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师队伍,有讲师及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资格的“双师型”教师占42%,中高级以上职称占教师总数的81%,多人参加过境外或中外合作培训,享受国务院津贴、有多项专利的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多人。同时聘有知名高校的客座教授及外教,建有校内外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50多处。注重实践技能培养,积极推行英语、计算机、社会工作、康复治疗、针灸推拿师、养老护理员、导游、设计等多种证书制,一专多能,确保了各专业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
学院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立足本省,面向全国,开放式办学,形成了以高职(专科)教育为主,中专、成人本、专科教育和职业培训并存的多层次立体化办学格局。学院依托全国民政系统、社区组织、康复单位、涉外星级旅游机构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稳固的实习就业基地,人才推荐网络通畅,历届毕业生已成为单位中坚力量。学院树立“以就业创设专业,以专业特色提高就业竞争能力”的思路,更适应了当前新世纪社会工作、旅游、康复等朝阳事业蓬勃发展的需要,毕业生就业前景更加广阔。
学院内设有党政机构8个: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计财处、保卫处、总务处;教学机构7个:民政管理系、康复医疗系、人文艺术系、旅游系、公共课部、继续教育部、中专部;院直属机构5个:图书馆、科研督导室、社会工作研究所、计算机网络中心、培训部。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 |
等级:大专 位于湖北0 关注人数:次 | |
类型:政法 性质:(公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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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全国仅有的两所专门社会工作类高校之一。 学院地处武汉东湖科技文化区内,毗邻“武汉?中国光谷”。坐拥伏虎山,俯瞰南湖,树木葱郁,建筑格局错落有致,被评为园林式学校。学院占地500余亩,建筑面积10余万平方...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4日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专业设置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的重点专业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我院2012年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严格遵守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规定,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批次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标准。
2、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高考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3、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同等条件下考生按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优先选择专业。
4、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语种考生若录取到本院,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我院对投档考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6、学制:三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7、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仍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学生入学后不符合体检要求和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考试获得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导游、酒店服务师等职业资格证书。
2、学院与国内各大知名旅游企业、著名旅游风景区、星级酒店建立了稳定的人才就业网络,还与日本、韩国、新加坡、港澳企业、院校签约,定期组织出国留学或境外就业工作。如珠海海湾大酒店(五星)、深圳锦江国际大酒店(五星)、广东中山国际大酒店(五星)、广东祈福度假酒店(四星)、宁波中益商务酒店(四星)、武汉邦臣度假酒店(四星)、首义园湖北旅游推介服务中心、武汉环亚假日旅行社、广东顺德域琴酒店、湖北省政府接待中心、湖北省委接待办等旅游企业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合作关系。
3、学院与宁波中益商务酒店(四星)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实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引进企业人才加强实践技能教学,确保了各专业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的就业有了充分的保障。
4、学生在校学习两年专业理论知识,第三年对学生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封闭式专业技能培训后,由学校负责安排学生在上述等单位实习,实习单位除了提供食宿外,每月还向实习学生发放300-400元的生活补贴。表现优异的实习学生,毕业后将直接留在原实习单位就业。
5、学生中专毕业后可报名参加湖北省的高职统考,成绩合格后可直接升入我院的普通专科学习,学满3年后,可获得我院颁发的普通专科文凭。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的收费标准
声乐 4000
影视表演 4000
航空服务 2600
涉外旅游管理 2600
涉外旅游管理 2600
涉外酒店管理 2600
计算机及应用 2600
涉外秘书 2600
高级护理 2600
康复治疗 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