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成立于2007年6月,由原江汉大学实验师范学院更名组建而成。学院前身为创立于1906年的两湖总师范学堂,是湘鄂两省近代师范教育的发端。在百余年的办学历史中,学院以办学特色鲜明,办学质量上乘而在全国同类院校中闻名遐迩,是教育部命名的“师范教育先进学校”,湖北省教育厅组织评估的“办学水平优秀学校”。
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狮子山麓,野芷湖畔,校园内绿树成荫,环境清新。现有占地面积约400亩,计划明年初扩至约1380亩。学院的办学定位是:以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趋势为契机,面向城市社区,面向新城区,面向武汉“1+8”城市圈,覆盖全省,辐射全国,培养应用型、综合性的高素质实用人才。师范类专业为学院的传统优势专业,目前在品牌化的基础上朝集约化方向发展;高职类专业现为学院建设重点,在规模化的基础上朝集群化的方向发展,在专业方向上瞄准社区福祉与公共事业,瞄准现代社会服务业,瞄准武汉地区两型社会建设的人才需求,培养动手能力强,社会适应能力强,创新意识强的新型劳动者和服务人才。
学院现有在校生约6000人,计划明年增至13800人。现设有10个系(院、部),40多个专业,涉及文、理、工、农、教育五个门类,除了10个师范教育专业外(语文教育、体育(体育教育方向、休闲体育方向)、美术教育、学前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开设有:新闻采编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摄影摄像技术、人物形象设计、汉语、文秘、心理咨询、酒店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商务英语、旅游英语、旅行社经营管理、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印刷图文信息处理、计算机网络技术(游戏开发、网络管理方向)、电子信息工程、移动通信技术、金融与证券、金融与保险、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运用等高职专业。
学院现拥有武汉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武汉市重点建设学科各一个;现有专任教师271人,其中副教授及以上127人,享受“国务院津贴”1人,武汉市“十大名师”1人,武汉市职教“十大名师”1人,武汉市“十大魅力教师”1人,武汉市“市管专家”3人,享受“武汉市政府津贴”4人,“213人才工程”1人,学科带头人13人。学院还聘请了具备博导、硕导资格的教授20余名担任兼职教授。
学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办学,认真贯彻落实“改革兴校,科研强校,特色树校,质量立校”的发展战略,秉承严谨治学的优良传统, 坚持“以人为本”,以“教、学、做”为一体的办学理念,注重能力培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适应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历年来,我院毕业生以职业道德好、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而深获社会的广泛认可和用人单位的赞许,毕业生就业率逐年上升,仅2008年,最高就业率达98%。
通过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学院将继续秉持百年名校之风范,立特色,创品牌。努力成为质量优良,全省一流,全国有影响力的高职院校。
学院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丁字桥南路马湖甲1号(保利心语对面)
院办电话:027-87758013 027-87758017(传真)
院长信箱:jdshync@163.com whcvc@163.com
招生热线:027-87758117 87758115
招生信箱:jhsfedu@yahoo.com.cn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
等级:大专 位于湖北武汉 关注人数:次 | |
类型:师范 性质:(公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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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成立于2007年6月,由原江汉大学实验师范学院更名组建而成。学院前身为创立于1906年的两湖总师范学堂,是湘鄂两省近代师范教育的发端。在百余年的办学历史中,学院以办学特色鲜明,办学质量上乘而在全国同类院校中闻名遐迩,是教育部命名的“师范教育先进学校”,湖北省教育厅组织评估的“办学水平优秀学校...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8日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专业设置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的重点专业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生还须有省联考、统考合格成绩)为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的考生,只有当省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
第十一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四条艺术类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同批次投档分数线以上、填报我院第一志愿并已投档的专业合格考生中,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6:4比例折算合成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百分之六十+文化成绩×百分之四十)×2],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报考我院师范专业的考生要求无传染病,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5cm以上。
第十六条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在接到省级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院现拥有武汉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武汉市重点建设学科各一个;现有专任教师271人,其中副教授及以上127人,享受“国务院津贴”1人,武汉市“十大名师”1人,武汉市职教“十大名师”1人,武汉市“十大魅力教师”1人,武汉市“市管专家”3人,享受“武汉市政府津贴”4人,“213人才工程”1人,学科带头人13人。学院还聘请了具备博导、硕导资格的教授20余名担任兼职教授。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历年来,我院毕业生以职业道德好、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而深获社会的广泛认可和用人单位的赞许,毕业生就业率逐年上升,仅2008年,最高就业率达98%。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八条 收费标准:普通专业每年4000元/生,艺术专业每年5200元/生,住宿费:每年1000元/生。2010年各专业收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最终审核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在校生情况
学院现有在校生约6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