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传媒学院(原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是中南地区唯一的传媒类本科高校,2004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现已发展成为具有鲜明传媒文化与科技教育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综合应用型人才培养高等学校,是湖北省“转型发展”首批试点高校。
学校东临凤凰台,西傍汤逊湖,坐落于武汉·光谷藏龙岛,现开设文、管、工、艺等多个学科门类的29个本科专业和6个专科专业,拥有在校生近9000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500余名,具有高级职称者超过30%,具有硕士、博士学位者超过60%,尤其是拥有一批来自传媒业界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双师型”专任教师,实践经验丰富,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近年来,学生在竞赛中获得国家、省、市级奖项千余项,其中近三年获奖420项。
学校建有系列演播厅、演艺厅、观片室、系列录音棚、非线性编辑中心、视听配音实验室、摄影棚、数字图象处理实验室、三维动画实验室等55个实验室;湖北卫视在校内建立了拍摄基地,包括新华社湖北分社、湖北省广播电视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广播电视总台等中央、省市级媒体在内的114家企事业单位签订实习实训、人才培养共建协议,为学校开展实践教学、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供了良好条件。
并针对就业市场的需求,增设了多个本科专业培养方向;学校与荆楚网等合办“媒体融合基地班”等转型发展人才培训实验试点。2010年,“广播电视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三个专业获批“省级重点培育专业”;学校“电视节目主持艺术”、“电视采访”两门课程分别于2010年、2011年获批为湖北省精品课程,迄今已建有“高等数学”“戏剧理论与戏剧小品编导”等36门校级精品课程。“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2013年获批为湖北省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唯一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014年动画专业获批为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育计划学科项目,该专业和广播电视学先后被批准为省级学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同时学校共承担60项国家和省部级教科研项目,其中包括1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
建校十二年来,学校通过确定科学的办学定位,践行先进的教育理念,加强学科、专业、课程等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强专业、重实践、敢创新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据不完全统计,我校教师、学生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校园金话筒”主持人大赛、全国大学生演讲比赛等多项比赛中屡创佳绩,共获国际性赛事奖项40余人次、全国性赛事奖项300余人次、省市级赛事奖项700余人次。在2008年中国教育盛典上,我校从全国数百所民办高校和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中脱颖而出,被评为“中国十大优势专业院校”之一。2009年10月,我校在第二届“中国传媒发展论坛”上荣获“2009中国传媒教育创新人才培养品牌院校”称号;同年底,我校动画与数字学院被评为“2009年中国动漫游戏人才培养优秀本科院校”。2010年7月,在全国独立学院表彰大会暨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2010年峰会上,我校被评选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
近几年,我校每年均有许多毕业生考取中国传媒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选择出国留学读研的毕业生也逐年递增,人才培养质量与办学特色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同。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 |
等级:三本 位于湖北武汉 关注人数:次 | |
类型:艺术 性质:(民办)独立学院 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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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师范大学,至今已有百余年办学历史,现有教职工3600余人,专任教师1400余人,其中教授355人,副教授512人,博士生导师200余人,专兼职院士5人,现有国家重点学科8个、省级重点学科15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全国人文社会科...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7日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专业设置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的重点专业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录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五条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我校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外,我校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加我校选考科目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我校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八条对于各省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加分或降分投档条件的考生,我校予以承认。
第十九条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凡我校组织过艺术专业考试的省份,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方能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如生源不足可认可其他院校同层次同专业合格证;学校没有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份,认可该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同时认可其他院校同层次同专业合格证。各省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分数线以所在省划定的艺术本科线为最低控制线。凡我校组织专业考试的省份,在考生专业、文化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专业成绩同等条件下,文化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我校未组织专业考试的省份,除生源所在省有另行规定外,按艺术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往低录取;湖北省非美术类艺术本科专业,使用非美术类本科专业校际联考(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艺术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往低录取。
第二十一条报考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100分。
第二十二条我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师总数624人,其中实践经验丰富的具有高级职称者345人超过总数55%,具有硕士、博士学位者超过48%,尤其是拥有一批来自传媒业界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型”专任教师,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有利保障。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按湖北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标准,学生入学时须向学校交纳学费及住宿费等杂费。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在校生情况
目前在校生1.1万余人。
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凤凰大道特一号
电话:027-81979076、8197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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