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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的校徽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等级:三本 位于湖北武汉 关注人数:
类型:理工 性质:(民办)独立学院 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图片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于2002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核准备案。属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学院坐落于风景优美的武汉市东湖之滨。现有面积860亩,一、二、三期工程总投资近5亿元,已建成包括教学楼、运动场、图书馆、体育馆、实验楼、各类实验室、标准学生公寓、教工宿舍、...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8日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于2002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经国家教育部核准备案。属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学院坐落于风景优美的武汉市东湖之滨,紧邻武汉火车站。现有占地面积860余亩,资产总值近10亿元,建筑面积近50万平方米,教学及生活设施完备、先进。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余万元,图书馆馆藏各类图书140余万册(含电子图书61余万册)。学院还建有千兆校园宽带网络、广播电台、英语教学专用无线广播台等。

  学院目前设有本科专业31个,其中“工商管理”被省教育厅评为省级重点培育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是“201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和2012年湖北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科专业21个,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和医学等七大学科门类,主要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生13000余人。

  武汉科技大学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管理层和骨干教师主要由武汉科技大学选派。目前学院拥有专任教师近600名,其中副高以上教师244人,80%以上教师拥有硕士以上学位;还聘请了300余名来自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重点高校的兼职教师,以及来自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法国、新西兰、西班牙等国的18名专职外籍教师。

 

学院办学十年来,数百名学生在全国和湖北省大学生各类英语竞赛中屡获大奖;2006年学院获得教育部举办的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一等奖;2011年学院获得湖北省第八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一等奖、全国第十二届挑战杯二等奖;2012年学院参加湖北省第八届“挑战杯•青春在沃”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共摘得2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的佳绩,成为唯一捧得团体奖项“优胜杯”的独立学院;还有一大批学生在国家级计算机信息和设计大赛中获奖。计算机等级考试和英语等级考试通过率以及学士学位授予率在全国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

  学院在长、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以及武汉“8+1”城市圈建立了一批就业实习基地,还与武汉铁路局、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三一重工、中天钢铁集团等优质企业以及同济医院、协和医院、省人民医院、中南医院、广州军区陆军总医院等40余所三甲医院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学院历年就业率均在90%以上。

 学院考研、考公务员比例在同类院校中一直居于前列,已培养的七届本科毕业生中,有近千人考上了包括中国顶尖大学在内的各类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先后有数百名优秀毕业生被中央机关和其他各级政府机关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2006年,学院在教育部组织的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管理情况检查中被教育部专家组评为最高等级——优秀等级。2007年,学院在全国高校中首设“大学生德育奖学金”,这一创举受到中央领导同志肯定。2009年,以国务院特派员为组长的《中国教育满意度研究》课题组来学院进行调研考察,对学院的办学成果给予高度肯定。同年,学院在新华社与瑞典优兴调查机构联合调查中,获评全国独立学院“毕业生最具创新能力院校”。2011年商务部“全国国际商务英语等级考试”在学院正式设置考区,使湖北成为继上海之后的第二考区。2012年5月学院顺利通过湖北省学位委员会评估,取得本科学士学位授予权。《2013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公布的2013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中,学院晋升前8名,是继2011、2012两年蝉联前10名后,学院又向前跨出的一大步。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护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环境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给水排水工程等专业。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的重点专业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的录取规则

七、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招生的政策法规,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数及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在当地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为计划数的120%。艺术类专业调档比例根据各省相关政策确定。

3、我院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我院志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不足计划数时,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联考合格线。

5、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原则上按照总分排序,若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理科参考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文科参考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对加分考生,在专业录取排队时,按原始分计算。

6、考生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相关单科成绩或相关志愿调剂到其它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的收费标准

  八、收费标准:

  1、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必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我院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2、学生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体检复查费、公寓卧具费、实习劳保用品费、军训服装费等由学生本人承担,在入学报到时按国家规定和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缴纳。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在校生情况

目前在校生人数8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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