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湖南省的大学 >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介绍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的校徽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

等级:三本 位于湖南湘潭 关注人数:
类型:综合 性质:(民办)独立学院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图片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由湖南科技大学校长任董事长。学院于2001年开始招生,现有在校学生7077人,学校占地面积530多亩。  学院主要依托湖南科技大学的师资力量和办学资源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专业人才。现有专任教师400人,其中教授54人,...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3日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由湖南科技大学校长任董事长。学院于2001年开始招生,现有在校学生9152人,学校占地面积688亩。

学院主要依托湖南科技大学的师资力量和办学资源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现有专任教师516人,其中教授51人,副教授168人,具有博士学位者46人,硕士学位者172人。学院设置的专业,以湖南科技大学现有国家级、省级、校级重点建设专业为依托,选择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社会需求量大的专业作为当年的招生专业。学院的办学理念是“至善、至诚、至厚、至精”,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教育质量作为学院立足于社会的核心竞争力,以“发展应用性教育,培养应用性人才”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科学合理地确立人才培养目标、模式和质量标准,培养适应社会和地方经济建设第一线实际需要的高级应用性专门人才。

学院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属国家计划内招生。2012年学院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招生1840人。招生专业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英语、对外汉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法学、土木工程、建筑学、人力资源管理、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艺术设计、美术学等21个专业。

学生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由国家统一印制的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毕业证书。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08]2号《关于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士学位证书发放及管理的补充通知》的规定“2008年及以后录取的学生毕业时,如果本院获得了学士学位授予权,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本院的学士学位证书;如果本院仍未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毕业生仍向本院的举办高校申请学士学位,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举办高校注明了独立学院名称的写实性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简介
湖南科技大学简介

湖南科技大学坐落在人杰地灵、风景秀丽的湘江之滨,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学校实行中央与湖南省共建、以湖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高素质科技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平教师教育基地和应用科学技术研究基地。
学校设有19个学院,72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10大学科门类,有采矿工程等8个省级重点学科,勘查技术与工程等7个国家管理专业,汉语言文学等12个省级重点专业。有4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具有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面向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29760人。
学校占地面积3107亩,建筑面积83.9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8.3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4亿元;全校藏书总量为330万册,其中纸质图书203.65万册;有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座位24297个;有教学用计算机7890台;拥有产业经济学等6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机械设备健康维护、煤矿安全开采技术等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有实验室(中心)59个,建成了物理基础实验中心等13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基础实验室,电工与电子技术实验中心等5个实验室为湖南省示范性基础实验室;安全培训中心为国家级培训中心,工程检测中心具有国家建筑工程一级实验室资质、桩基工程检测资质和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有田径场4个,体育馆3个;已建成了较先进的校园网络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和远程教学系统;有固定的校外实习基地90个,还设有工程训练中心、生物园、附属学校等校内教学实践基地。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2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00余人,教授200余人,副教授400余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765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36人。有全国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专家3人、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35人、湖南省学科带头人12人、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101人。
2003年以来,学校共主持科研项目1600余项,其中,“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防基础研究项目、国家“948”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计划项目70余项;获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5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其他省部级奖励50多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000余篇,其中被SCI、EI、ISTP收录600余篇次。出版专著(教材)110多部。学报自科版被认定为中国科技精品期刊,社科版被评为“全国百强社科学报”、“湖南省十佳社科期刊”,“毛泽东研究”专栏被评为全国社科学报优秀栏目。
近几年学校主持教研教改课题260多项,其中国家级课题6项,省部级课题107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18项,省级优秀教学实习基地6个,省级优秀课程、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共21门;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湖南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等竞赛活动中,多次获得优异成绩。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和考研录取率一直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
学校不断扩大对外交流,积极推进合作办学。许多中青年教师获得了国家留学基金的资助,赴国外进修深造。学校设立了中青年教师出国进修专项经费,定期选派中青年教师赴英国、日本等国外高校进行短期访学、进修。学校同美国哈丁大学、英国佩斯利大学等国外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先后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学院、英国雷丁大学、华威大学、日本东京大学,加拿大湖首大学等高校分别在结构冲击动力学、计算流体力学、英国经济史、哲学社会科学、材料制备与性能评价、电化学与纳米材料等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
湖南科技大学始建于解放前夕在毛泽东同志亲自关怀下成立的湘北建设学院,秉承了“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伟大韶山精神。59年来,学校历经艰难曲折,弦歌不绝,始终坚持传承湖湘文化,弘扬韶山精神,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形成了“唯实惟新、至诚致志”的优良校风,培养了大批肯干、实干、能干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2007年5月,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事业发展呈现出崭新的局面。目前,全校师生员工同心同德、奋发进取,坚持“改革、提高、质量、特色”的八字工作方针,努力提高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为实现高水平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简介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由湖南科技大学校长任董事长。学院于2001年开始招生,现有在校学生7077人,学校占地面积390多亩。
学院主要依托湖南科技大学的师资力量和办学资源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专业人才。现有专任教师400人,其中教授54人,副教授149人,具有博士学位者35人,硕士学位者166人。学院设置的专业,以湖南科技大学现有省级、校级重点建设专业为依托,选择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社会需求量大的专业作为当年的招生专业。学院的办学理念是“至善、至诚、至厚、至精”,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教育质量作为学院立足于社会的核心竞争力,学院按照“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培养要求构建学生的知识体系,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具有竞争力的人才。
学院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属国家计划内招生。2008年学院面向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招生2200人。招生专业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英语、对外汉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学、土木工程、建筑学、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艺术设计、美术学22个专业。
学生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由国家统一印制的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毕业证书。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08]2号《关于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士学位证书发放及管理的补充通知》的规定“2008年录取的学生毕业时,如果本院获得了学士学位授予权,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本院的学士学位证书;如果本院仍未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毕业生仍向本院的举办高校申请学士学位,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举办高校注明了独立学院名称的写实性学士学位证书”。
周边环境
通讯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 
联系电话
0731-58273804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等专业。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的重点专业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潇湘学院招生录取原则上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根据考生志愿及录取情况,招生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对于享受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在文化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凡填报我院志愿且达到我院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在符合专业要求的前提下,学院按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新生专业。

第十六条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非外语专业考生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外语专业考生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学校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考生,除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外,学院视考生必考科目与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高考总分,以此为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体育、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原则上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规定,结合文化成绩和相关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潇湘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在校生情况

现有在校学生5418人。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信息来自于各大学招生办公室或大学网站及相关图书。大学信息网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考生及家长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请以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官方正式公布数据为准,报错与投稿请发至Email:kf#daxuecn.com(请将#改为@后再发送),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