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第一所以“城市”命名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湘中古城益阳(距长沙55公里),这里山青水秀,素有“鱼米之乡”、“竹子之乡”、“芦苇之乡”的美誉。北傍八百里洞庭,南依桃花江“美人窝”,西邻张家界,东接省会长沙,长石铁路、洛湛铁路在此交汇,交通十分便利。资江穿城汇入洞庭,优美的自然环境与深厚的人文底蕴为学校增添了迷人的魅力和夺目的光彩。学校是省级“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文明单位”。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16000余人,教职工1132人,专任教师850人,其中“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14人,湖南省高校学科带头人10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410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650人。
学校现有校园面积1868亩,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10亿余元,拥有多功能振动测试系统、桩基静载测试系统、电力手动实验装置、电子万能实验机等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建有CNKI知识网络二级站和电子阅览室,图书馆藏书总量150万余册。设有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城市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英语、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告学、音乐学、音乐表演、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43个本科专业。2014年学校将面向湖南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学校注重对外文化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办学,常年聘请国外专家和外籍教师来校执教,常年招有留学生。目前,学校与英国龙比亚大学、韩国南海大学、加纳海岸角大学等建立了合作关系。
湖南城市学院突出“城市”主题,围绕“城市”谋划,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改进教学方法,严格常规管理,打造人才成长的特色之路,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连续10年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95%以上,居全省同类学校前列。学校曾被国家教育部授予“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热忱欢迎有志于城市建设事业和教育事业的青年学生报考我校,来湖南城市学院学习、深造。
学校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8号
邮政编码:413000
联系电话:0737-4628858,4628168,4628113,4628313
网址:www.hncu.net
E-mail:hncyzsb@163.com
周边环境
通讯地址
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8号
联系电话
0737-4628858;0737-4628858;0737-4628168
湖南城市学院 |
等级:二本 位于湖南益阳市 关注人数:次 | |
类型:综合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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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是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也是我国内陆省区以“城市”命名的第一所高校,由湖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与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实行省、市(益阳市)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校位于湘中偏北的古城益阳。这里山清水秀,素有“鱼...
湖南城市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5日
湖南城市学院专业设置
湖南城市学院的重点专业
城市规划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给水排水工程、社会体育等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专业。
湖南城市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六章招生规则和办法
第十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一般为录取名额的120%;个别科类可小于此比例,但须高于100%。
第十七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予以录取。我校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第一、二志愿2分,第二、三志愿1分。
第十八条对高考分数达到或超过考生所在省一本控制线的录取考生一次性奖励10000元,对在我校组织的外省艺术校考中专业成绩为所在省第一名的录取考生一次性奖励15000元,对第二名、第三名的录取考生一次性奖励10000元。对本科高考分数高于我校投档线35分及以上的文理科第一志愿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并允许在不跨科类的前提下,8月5日前可自由选择专业1次,逾期不再享受此政策。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均不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必须在110分及以上且口试合格;同等条件下,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根据所报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学校对于各种增加分数投档的学生,高考成绩按高考文化总分和增加分数之和认定。
第二十一条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要求的以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外省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必须达到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线,录取原则按高考文化成绩的30%和专业测试成绩的70%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湘籍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联考成绩为准,录取办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为准。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按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的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新生报到时,学校将组织新生进行体检,身体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湖南城市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1080人,专任教师780人,其中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14人,湖南省高校学科带头人 9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392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515人。
湖南城市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连续9年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95%以上,居全省同类学校前列。学校曾被国家教育部授予“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湖南城市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为我校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第二十八条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书籍费等杂费。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1300元/年。
湖南城市学院在校生情况
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4000人,成人教育学生60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