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实力雄厚的产业群孕育了江阴唯一一所公办普通高校——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占地512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3000多万元。设有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化学纺织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艺术设计系、管理系、外语系、基础部、体育部等7系2部,另有成人教育学院。围绕地方产业结构开设40多个专业,其中机电一体化、电脑艺术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电气自动化、服装设计等5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目前,在校生近8000人,教职工519人,其中专任教师318人,中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0%以上。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8%以上,其中80%左右的毕业生在江阴就业,30%以上的毕业生成为了江阴企业中层以上干部或技术骨干,为江阴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学院立足江阴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从学生终身发展的高度,形象地提出了“魂系江阴,根植企业,为江阴的企业群培养合格的具有‘班组长’以上潜质的生产、经营、管理者”的人才培养目标。围绕这一目标,学院在实践中形成了“定向招生、双向培养”、“工学结合、顶岗实践”、“项目导入、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先后与江阴40家大型企业合作创办了近50个“企业冠名班”,为企业进行“订单式”人才培养。学院还本着“自强不息、立德树人”的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创业素质、科学人文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素质,不仅给学生知识和技能,更让学生体验到人生的价值、奋斗的意义,让他们成为未来社会中人格健全的合格公民。
2004年3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视察学院,对学院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及实践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与高度评价。2005年6月8日,《光明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培养“班组长”型人才》文章,充分肯定了学院在“班组长”型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的成果。2008年1月,“班组长——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课题获“200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成果奖一等奖”。
今天,学院又站立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院将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品牌建设与特色建设,提升学院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与江阴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江阴市锡澄路168号 邮编:214405
电话:0510-86022887
传真:0510-86022815
网址:http://www.jypc.org
E-mail:yb@mail.jypc.org
录取原则(江苏省):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科目要求:选测科目要求详见2014年《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
普通类: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中外合作类: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艺术类: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3.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以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
(1)普通类、中外合作类专业。按语数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再结合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等指标进行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学院不再单独组织相关专业测试。以文化分加专业分计总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等指标进行择优录取。
(3)采用“专业清”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如考生所填专业根据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均无法录取,且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
4.高考外语语种要求:无要求。
5.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
8.以上录取规则与江苏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江苏省的招生政策。
9.本章程由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录取原则(省外)
1.本院外语专业招生要求:英语。非外语专业招生对外语语种无要求。
2.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采用“专业清”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如考生所填专业根据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均无法录取,且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
4.对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的处理,以加分后成绩排序。
5.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
6.以上录取规则与考生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执行考生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收费标准:学院以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
普通专业: 4140 元 / 生 · 年
艺术专业:6800 元 / 生 · 年
软件技术专业: 5800 元 / 生 · 年
中外合作专业:13000元 / 生 · 年
住宿费:600 元 / 生 ·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