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系国家教育部2004年批准的上海第一批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由上海外国语大学和上海贤达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
学校现有虹口、崇明两个校区。虹口校区地处市区东北部,毗邻上海外国语大学;崇明校区地处崇明县陈家镇,占地面积500亩,一期工程于2010年10月竣工并投入使用,托斯卡纳和新古典主义风格的优美建筑与特有的生态环境相得益彰。
学校依托上海外国语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以及外语教学与研究等方面的优势,构建以语言类学科为重点、其他学科(专业+英语)协调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开设涉及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5大门类的20个本科专业,部分专业实行全英语、双语教学。同时,在2011年经管学院实行转专业试点的基础上,2012年学校继续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转专业机会。学校目前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5000余人。
建校以来,学校以提高学生素质为先导,以严格教育管理为抓手,大力弘扬“积极向上、善于学习、和谐高效、追求卓越”的校园文化;坚持开放办学、走国际化教育之路,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高等院校的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模式,努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和输送有用人才,开创了独立院校教育教学的新局面。
近年来,学校坚持以“服务学生发展”为己任,以传授人文与经济相融合的知识为特色,教育学生坚定信念,塑造良好的人格和品质,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努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高尚情怀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将上外贤达学院办成践行现代大学制度和先进管理理念的高等教育机构。目前学校正以其崭新的办学模式、灵活的办学机制、丰富的办学资源和内在的发展潜力,立足上海、面向全国、辐射“长三角”,积极创建高水平的应用型大学。
十、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各省市统一文化考试的投档成绩为依据,根据各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我校在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3、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若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加一科目成绩,理科则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加一科目成绩。
4、如有专业计划未完成,可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作调剂录取,凡不愿意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艺术类录取参照“201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学院已组建了一支具有丰富高校管理经验、务实高效、充满活力的领导团队以及职称与学历并重、教学经验与实践能力并重、专职与兼职结合的可持续发展的教师队伍。学院师资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学院专职专任教师、上海外国语大学在职教师及教学经验丰富的高年资老教师(由知名教授、副教授、讲师等组成),教学质量有充分保证。同时,我院还聘请了各语种外教进行小班口语教学。教师们爱岗敬业、业务素质高,深受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好评。
我院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有 55 人,专职专任教师的学历层次硕士以上的占 85% 。随着在校生人数的逐年递增,学院将不断扩大教师队伍,并注重优化教师队伍年龄及职称结构,着重招聘有经验、高学历、高职称的教师,进一步改善师资队伍结构。
为提高教师学历和业务水平,学院制定了专任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及出国培训资助计划,逐个建立了“科研奖励条例”、“优秀青年教师奖励基金”及实施细则等,采取多种形式引导、鼓励教师在职学习进修深造,从事相关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目前已有多名教师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多名教师出国培训,多人次参加国内国际教学研讨会并宣读论文。学院重视、扶持青年教师开展专业教材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学院党政领导还十分重视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敬业爱岗的师资队伍,长期实施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培养敬业精神、塑造师德风范、提高育人水平”为宗旨、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道德水平为重点的师德建设工程。
上外贤达学院以培养国际化人才为办学目标,重视毕业生出国深造,全方位为毕业生留学搭建立交桥,出国留学比例始终高于本市平均水平;同时,学校大力引导毕业生考取重点大学研究生,毕业生考研率逐年上升;学校总体就业态势良好,毕业生就业去向主要集中在机关事业、涉外企业和金融机构。
主要就业单位
机关事业 中国外交部、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邮政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卫视、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国核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卡塔尔航空、阿联酋航空等。
涉外企业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尼尔森市场研究有限公司、索尼(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松下国际商事(上海)有限公司、大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诺基亚西门子通信(上海)有限公司、蒙特富(上海)广告有限公司、上海诺本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花旗银行、汇丰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恒生银行、东亚银行、荷兰银行、中国人寿、中银国际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东方证券、爱建证券等。
学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17000元(沪价费〔2005〕001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2000元(沪价费〔2008〕007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3000元(沪价费〔2006〕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