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以下简称津沽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天津师范大学和福建省海滨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按照新型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津沽学院于2005年开始招生,现已有9个系21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5700余名。学院坐落于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内,占地面积400余亩,有独立的办学条件和基础设施。优越的地理环境为津沽学院实现与母体校的资源共享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办学优势。
津沽学院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校,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的办学理念,努力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津沽学院依托天津师范大学的优质资源,建立起一支高素质、高质量、高效率的教学和管理人员队伍。学院主要的管理干部由天津师范大学推荐、委派。各系负责人由天津师范大学相关专业院系负责人或有丰富教学和管理经验的专家、教授担任。学院还聘请了天津师范大学及其他高校的高水平教师和学术界、文学艺术界的专家、学者及外籍教师任教、讲学,以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
津沽学院拥有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各种办学设施。已在校外建立实习实践基地73个,为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津沽学院实行开放办学,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的高等学校或教育文化交流中心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学生在学期间可申请参加大学生暑期赴美带薪实习、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语言培训、日本长崎威斯莱大学留学进修、日本亚细亚文化交流中心企业实习、韩国全南科学大学建立学术交流关系等项目,体验异国文化、增长实践经验。
津沽学院秉承天津师范大学严谨的治学风格,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本科毕业生。学院办学四年来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先后有多名学生和团体获得天津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社团标兵、学校系统优秀团支部等荣誉称号。理学系2007级学生刘杨还荣获“感动校园——天津市大学生2008年度人物”称号和2009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学生们积极参加市级、国家级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2008年我院学生荣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天津赛区一、二等奖、天津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竞赛一、二、三等奖,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天津赛区三等奖,2009年我院学生荣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家二等奖一项,天津市赛区一、二等奖各一项。天津市大学生计算机创新能力竞赛二等奖,2010年中英文化交流大使选拔赛获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三项,在文艺展演比赛活动中获得全国一等奖两项,天津市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九项,三等奖三项,在天津市独立学院参赛队伍中名列前茅。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津沽学院设有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受益面达35%以上。根据国家及天津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与公办学校学生一样享受国家及天津市政府奖学金、助学金的奖励或资助。
津沽学院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符合国家及我院有关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学生学费、住宿费执行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独立学院收费标准。
津沽学院以一种崭新的管理机制和模式运行着高等教育的教育与教学,充分利用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高等教育,以质量打造品牌,用特色谋求发展,努力将津沽学院办成国内同类高校中一流的、有效教学见长的新型本科大学,尝试走出一条符合我国独立学院发展的新路。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 |
等级:三本 位于天津天津 关注人数:次 | |
类型:综合 性质:(民办)独立学院 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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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以下简称津沽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天津师范大学和福建省海滨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按照新型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津沽学院于2005年开始招生,现已有8个系18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4900余名。学院坐落于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内,占地面积400余亩,有独立的办学条件和基...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8日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专业设置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的重点专业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执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十一条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再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再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见本章第十六条)
第十二条在天津市录取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8个科目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后排名在我院前3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科目成绩等第应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对于江苏省考生,根据该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其公布的我院招生计划中的内容执行。
第十四条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根据该区规定,按照“专业志愿清”规则录取。
第十五条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1、在天津市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A等第的个数,如相同,再比较B等第的个数,依此类推。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如上述条件再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数学、语文)。
2、在江苏省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等级再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数学、语文)。如条件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3、在天津市、江苏省以外省份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数学、语文)。如条件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方向),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各省规定),专业录取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具体报考及录取办法详见《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对投档原则有特殊规定的省份,执行省内规定。
第十七条学院各专业招收考生不设性别限制,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八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津沽学院依托天津师范大学的优质资源,建立起一支高素质、高质量、高效率的教学和管理人员队伍。学院主要的管理干部由天津师范大学推荐、委派。各系负责人由天津师范大学相关专业院系负责人或有丰富教学和管理经验的专家、教授担任。学院还聘请了天津师范大学及其他高校的高水平教师和学术界、文学艺术界的专家、学者及外籍教师任教、讲学,以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的收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15000-1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21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每人1000-1200元/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14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调整的标准为准。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在校生情况
在校学生5700余名。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电话:022-23766422,23766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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