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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大学的校徽

新疆农业大学

等级:二本 位于新疆乌鲁木齐 关注人数:
类型:农林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7个 博士点:6个 硕士点:37个
新疆农业大学图片

  新疆农业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大学,是以培养边疆各民族农业专门人才为已任的大学,办学规模占新疆全部本科教育的近10%,在新疆社会经济发展和高等教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学校前身为新疆八一农学院,是在毛主席和周总理的亲切关怀下,于1952年8月1日,由王震将军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步兵学校的基...

新疆农业大学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5日

前进中的新疆农业大学
  新疆农业大学是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一所农业高等院校,前身为新疆八一农学院,是经毛主席和中央军委同意,由王震将军于1952年创建的本科高校。1995年4月21日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新疆农业大学。2006年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
  经过61年的勤奋耕耘,学校现已发展成为拥有农、理、工、经、管、文、法等七大学科门类的一所多科性农业高等院校。学校现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18个博士学位授权点、7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其中,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领域12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6个)、60个本科专业。目前学校有17个学院,有各类在册学生20000余人,有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903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383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81人。
  学校建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学科,1个国家部委重点学科,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农业部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 ,7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自“十一五”以来,学校共承担纵向科研项目562项,其中国家科技支撑项目5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22项,到位经费近2.36亿元。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60项,其中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6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3项。通过审定的品种12个,获得专利81项。
  面向未来,学校将立足新疆,面向“三农”,服务社会,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农业科学优势更加突出,特色更加鲜明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为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贡献。

新疆农业大学专业设置

设有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交通运输、交通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等专业。

新疆农业大学的重点专业

昆虫学、植物病理学、作物遗传育种、耕作栽培、植物生理生化。

新疆农业大学的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

第九条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新疆农业大学录取批次,区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区内分为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和专科一批次。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招生计划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新疆农业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要求,报考我校高水平试点项目(排球)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者在教育部考生信息网上公示后方可填报我校。

第十三条考生志愿级差等效成绩相同时,汉语言、民考汉考生依次按照原始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英语和数学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民语言和双语班考生依次按照原始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数学和汉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十四条凡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我校在录取时均按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我校招生计划的2%~3%,用于照顾录取南疆三地州的汉语言考生。对国贫、区贫县的民语言和汉语言考生录取时给予一定的照顾。

第十六条新疆农业大学汉语言招生计划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七条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汉语言和民考汉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5分;报考我校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汉语言和民考汉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报考我校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汉语言和民考汉考生的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

第十八条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专业的双语班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40分。

第十九条报考我校汉语言专业(含民汉双语翻译人才计划)的民语言考生,高考汉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00分。报考我校农业水利工程、土木工程专业的民语言考生,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0分。

第二十条报考新疆农业大学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专业、汉语言专业,按照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开设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包括经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交通运输(物流工程方向),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学生的教育教学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包括经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交通运输(物流工程方向)在招生录取时,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包括经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交通运输(物流工程方向)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我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统一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对复查结果不合格(含在复查期内违反我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的)及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疆农业大学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1613人,其中专职教师892名,有教授107人、副教授296人。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499人。

新疆农业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无该校综合数据,学校各专业近几年就业率如下:

新疆农业大学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新疆农业大学学费标准为:

本科:3500元/年;英语专业3800元/年,药学专业3800元/年;

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期间学费:3100元/年

高职:3300元/年;英国高等文凭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学费为14000元/年。

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执行。

新疆农业大学在校生情况

全日制本(专)科生14436人,研究生1834人(其中硕士研究生893人,专业学位研究生820人,博士研究生121人),成教生1241人,留学生2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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