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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的校徽

新疆医科大学

等级:二本 位于新疆乌鲁木齐 关注人数:
类型:医药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5个 博士点:4个 硕士点:53个
新疆医科大学图片

  新疆医科大学坐落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风景秀丽的鲤鱼山下,其前身新疆医学院始建于1954年,1956年建成招生,为前苏联援助我国“一.五”计划中156个重点项目之一。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新疆医学院与原新疆中医学院合并成立新疆医科大学,江泽民同志亲自为我校题写了校名。学校自成立以来始终受到党中央...

新疆医科大学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4日

新疆医科大学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坐落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风景秀丽的鲤鱼山下,是一所具有光荣传统的高等医学院校,其前身新疆医学院始建于1954年,1956年建成招生。新疆医学院的兴建,受到了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中央领导人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毛泽东主席亲自决策将新疆医学院的建设纳入“一五计划”156个重点项目。1998年6月新疆医学院与新疆中医学院合并成立了新疆医科大学,江泽民同志题写了校名。2011年11月4日,国家卫生部与自治区签署了共建我校的协议,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动力和机遇。
  学校有4个校区,共占地130.3万平方米。有14个院系,2个教学部,各类在校生21818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15人,硕士研究生2335人,普通本科生7561人,普通专科生4273人,留学生577人,成人教育学生6820人,独立学院学生3516人。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全校教职工13848人,校本部教职工1646人。专任教师893名,临床教师1090人。全校正高职称572人,副高1235人,教授187人,副教授524人。7人入选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获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55位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5人获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获国家何梁何利基金奖,2009年、2010年连续获得2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2人获得自治区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称号,10名自治区级教学名师。
  目前,学校共开设23个本科专业,22个专科专业,其中包含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9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自治区级思政重点课程。
学校有1个科技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训基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疾病医学),有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新疆维吾尔族高发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有地方病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包虫病基础研究实验室、新疆心血管病研究实验室、新疆名医名方与特色方剂学实验室、新疆医学动物模型研究实验室等5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有中维西医结合临床、中医骨伤科学等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有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麻醉学、病原生物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生药学、药理学、肿瘤学、中医方剂学(培育)等11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有15个自治区级研究所(中心)。有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药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有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我校是全国第三批、新疆第一家博士授权单位(1986年),是新疆唯一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MD)培养单位,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学、药学、中药学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在教育教学上,新医大长期坚持“严进严出、严格管理、从严治教”的教学理念,不断改善教学条件,强化教学管理,努力构建起了各民族医学人才教育教学质量共同提高、协调发展的培养模式。同时,高度重视“以德育人”,遵循“以学生为主体,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中心”的育人思想和理念,逐步向着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格局发展。2011年,我校顺利完成了HSK向MHK考试转型工作,本、专科生MHK考试三级乙等通过率达95.56%,全疆排名第一。口腔医学专业通过了教育部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教学认证,哈萨克医学专业获得教育部批准并正式招生。在第二届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中,我校代表队获得全国三等奖,是西北医学院校参赛队中唯一进入决赛的队伍。
在科学研究上,多年来新疆医科大学始终围绕新疆重大疾病、特高发疾病防治及区域特殊药物资源开发展开科学研究工作。在包虫病学、中维西医结合学、新疆少数民族特高发疾病学等特色学科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国内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学校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不断增加,1998年我校仅有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07-2011年期间分别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项、35项、44项、65项、66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998年仅有3项,2007-2011年期间分别获省部项目26项、69项、64项、113项、146项。获得的各类科研经费额由1998年的26.8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5766.92万元。
  在医院建设和医疗服务上,学校临床教学及实习基地集中了全疆优质医疗资源,有6所直属附属医院,其中5所为三级甲等医院。在医院建设和医疗工作中,学校紧紧围绕新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各族人民健康需求,大力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医院的理念,推进医院的基础设施和内涵建设。经过多年的发展,6所附属医院的医疗条件和设施得到了较大改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基本实现了重大疾病不出疆即可得到满意治疗的目标,为各族群众提供了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一流的就医条件和先进的医疗技术吸引了大批周边国家的病人到附属医院求医就诊,附属医院的影响力不断提高。一附院在全国医院管理年活动中获得918.7分,位居西北第一,全国前十位,2010年度荣获“全国医院医保管理先进单位”、“全国城市医院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称号,2011年度荣获“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创新奖”、“卫生部优质护理示范工程先进单位”称号。附属中医医院是全国16所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之一,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今年荣获“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附属肿瘤医院病床数居全国同类医院前列,今年,其乳腺、头颈外科获得“国家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截止2011年12月底,各附属医院固定资产已达46.74亿元,总门诊人数416.03万人次,住院人数28.58万人次,手术例数10.63万例,实现业务收入46.86亿元。在为社会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同时,各附属医院积极履行服务社会的职责。
  在大学文化建设上,学校形成了“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核心,遵循大学文化建设发展的客观规律,紧紧围绕并服务于建设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以创建高水平文明单位和构建学习型高校为载体,以努力形成新医大人的共同愿景与共同价值观、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大力弘扬爱国精神、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医学职业精神和新医大精神,全面推进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学术文化、物质环境文化和行为文化建设,努力形成促进和谐、激励创新、催人奋进的浓厚文化氛围,建成体现时代特征、地域特点和新医大特色的大学文化,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提供强大动力和可靠保证”的大学文化建设总体要求。各族师生互相平等、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使校园里展现出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为维护新疆的社会安全稳定与团结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我校先后荣获全国医学教育系统卫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自治区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和奖项。
在对外合作交流方面,新医大一直积极参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中南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吉林大学为我校全面对口支援大学,同时,我们同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浙江大学等20余所大学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在国外,与美、日、英、法、德、俄、巴基斯坦等多个国家大学及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特别是近几年来,学校国际教育的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学历被阿联酋、沙特、巴基斯坦等多个国家认可,学历教育人数包括博士、硕士、本科层次达到600多人,学校在周边国家的影响力不断增强,被教育部授予首批接受政府奖学金的高校、来华留学生教育先进集体。今年,我校被批准成为自治区首批来疆留学高校示范基地。

我们相信,举全校之力、集全校之智,在“团结奉献、自强不息、精益求精、追求卓越”新医大精神的指引下,新医大一定能实现同类院校中全国先进、西北一流、在周边国家具有较大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创造新的辉煌!

新疆医科大学专业设置

设有维医学、基础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临床医学(7年制)、临床医学(5年制)、医学技术、医学实验学、中医学等专业。

新疆医科大学的重点专业

新疆医科大学的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原则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采取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的方式。

第十条:我校所有本专科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一条: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汉语言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90分、理科综合成绩达到150分。由于本专业对高考英语成绩要求较高,因此民考汉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60分,理科综合成绩达到120分。

第十二条: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专业我校仅设置汉语言、民考汉招生计划,对填报民考汉计划的双语班考生,只招收明确填报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哈医学专业只招收明确填报哈医学专业志愿考生,不调剂录取服从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法医学专业招收男女不限,女生只招收明确填报法医学专业志愿考生,不调剂录取服从志愿女生。根据用人单位普遍要求,建议报考法医学专业的学生双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在4.8以上。对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下,女生身高在1.65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护理专业实行男、女兼收,男生只招收明确填报护理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服从志愿男生。外语语种为英语,要求报考考生身体健全、五官端正,对女身高1.58米以下,男身高1.65米以下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我校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招生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及自治区人民政府面向自治区农牧区乡镇、国营农牧场举办医学教育定向培养计划,报考前要求与当地相关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第十七条:学校招生按招生计划的120%以内调阅学生档案。对思想政治品德合格符合提档要求的学生,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当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投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同意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特殊备注专业除外),不同意调剂的投档考生做退档处理。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可录取第二、三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我校只招武术专业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必须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水平运动员水平测试,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对专科学生的专升本情况,按当年国家有关政策和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补充:

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学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由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身体有畸形影响专业学习的考生建议不要报考。否则今后会影响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

新疆医科大学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全校教职工13848人,校本部教职工1646人。专任教师893名,临床教师1090人。全校正高职称572人,副高1235人,教授187人,副教授524人。7人入选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获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55位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5人获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获国家何梁何利基金奖,2009年、2010年连续获得2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2人获得自治区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称号,10名自治区级教学名师。

新疆医科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无该校综合数据,学校各专业近几年就业率如下:

新疆医科大学的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2013年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纳。我校具体收费标准为: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5000元/学年;其余本科专业4000/学年;专科专业3900/学年。学生公寓住宿费800/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批复为准。

新疆医科大学在校生情况

各类在校生21818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15人,硕士研究生2335人,普通本科生7561人,普通专科生4273人,留学生577人,成人教育学生6820人,独立学院学生35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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