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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的校徽

新疆师范大学

等级:二本 位于新疆乌鲁木齐 关注人数:
类型:师范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硕士点:112个
新疆师范大学图片

  新疆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乌鲁木齐市, 1978年12月正式成立以来,经过三十年的建设与发展,已走上了内涵发展的轨道,成为专业门类比较齐全、办学层次较高的自治区重点大学,是新疆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为自治区经济繁荣、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学校有1...

新疆师范大学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2日

新疆师范大学创立于1978年12月,其前身是乌鲁木齐市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在学校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新疆师范大学始终坚持政治家、教育家办教育,努力成为支撑新疆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强力量;始终不渝地追求科学、文明、进步与真理,秉承“博学笃行,为人师表”的校训,形成了“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始终以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为己任,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师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开发建设新疆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分别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喀什东路16号和观园路温泉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3181亩,其中温泉校区为2519亩。温泉校区为我校新建校区,规划总建筑面积100万㎡,总投资约18亿元,计划分三期用5—8年完成建设,温泉校区将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建筑与自然的和谐交融,寓诗情于校园,寓画意于景观,新疆一流、中亚地标式建筑群。目前,一期工程即将开工建设。

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学生25000余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15449人、研究生1852人;成人继续教育学生6729人;留学生724人;学校现有19个学院,本科招生专业47个;1993年教育部授权我校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3年授权招生专业硕士研究生,现有1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等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点,硕士及本专科专业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9个学科门类。2010年我校新增博士学位单位项目建设规划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同意实施。2011年7月,学校顺利通过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中期检查。学校现已形成包括普通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成人继续教育、中小学教育和幼儿教育在内的较完整的教育体系。

学校有教职工2064人(含附中361人),大学部教职工1703名,其中专任教师971人,教授113人,副教授282人,兼职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382人,教师中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占教师总数的64.8%。学校教师中有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7人,自治区“四个一批”专家3人。

学校有10个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7个自治区重点学科,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5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9个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同时,还设有中亚研究基地、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西域文化研究所、旅游发展研究中心、中亚美术研究所等36个研究机构。学校建成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立项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立项16门,自治区级教学团队3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此外,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新疆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新疆双语教育研究中心、新疆汉语国际推广基地、新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澳门-新疆英语研究中心附设于我校。学校使用汉语、维吾尔语两种语言分别出版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版的《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其中《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入选中文核心期刊(CSSCI)目录。

学校拥有专业基础型、研究型实验室16个,实验室总建筑面积达17216平方米,各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达12588万元。拥有多媒体教室、语言实验室、电子阅览室共计102间,图书馆面积1.17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36.4万册,专业期刊1160种,精选电子图书5.6万种,已开通多种网上数据库检索,数字资源总量超过4TB,各类资源已涵盖我校各学科门类。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积极开展国内外的教育、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与华东师范大学和华中师范大学建立对口支援关系,与日本千叶大学等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学校还常年选派优秀教师进修学习、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同时也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交流,并常年聘请外国专家任教,招收外国留学生。学校先后在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建立两所孔子学院和24个教学点,吉尔吉斯民族大学孔子学院连续两年被国家汉办评为优秀孔子学院。

“十二五”期间,学校将进一步强化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引领四大功能,推进实施科学发展、和谐校园、国际化三大方略,进一步团结全校各族师生员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坚持以人为本,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发展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以稳定为基础,以办学空间和办学层次的突破为契机,围绕一个目标(人才培养),突出两个关键(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强化三个重点(科学研究、对内对外开放、教师教育),推进四项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新校区建设),力争五个突破(双语教育与基础教育研究、中亚研究与对外文化传播、新能源新材料研究与资源环境可持续利用、现代文化与丝路文化研究、网络信息安全与信息技术应用),实现六个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水平、学科建设水平、国际化水平、民生改善水平),为早日将学校建设成为“教师教育特色鲜明、中亚一流,在若干领域全国领先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的高水平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新疆师范大学专业设置

设有历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艺术、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旅游管理、法学等专业。

新疆师范大学的重点专业

新疆师范大学的录取规则

三、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新疆师范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3.男女比例:为优化新疆基础教育师资结构,师范类专业在录取时适当兼顾男女比例,比例严重失调时,可适当降分调整。

4.体检标准:我校舞蹈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体育类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其他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单科成绩要求: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对外汉语专业建议汉语言类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民考汉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建议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建议汉语言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民考汉考生不低于90分;俄语专业建议汉语言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民考汉考生不低于85分;俄语专业民考民考生(含实验班及双语班学生)汉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语言学院汉语言专业建议汉语成绩不低于100分;法经学院经济学专业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建议汉语言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民语言考生不低于40分;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民语言考生汉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6.专业录取原则

(1)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品行优良、文史类及理工类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进档考生,有艺术特长者优先录取。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需提前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美术类统一考试并获取合格证),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照当年考生情况先划定文化课分数线,再根据考生专业加试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7.我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汉语言专业自2011年起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该培养计划实施特殊的招收及培养政策,招生录取要求为:(1)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文理兼招,汉语言专业为理科招生,其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的招生对象主要为母语为汉语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一定维语言或哈语言基础的考生;(2)志愿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一经录取不得调换专业;(3)女生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50%。如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部分招生计划有维语加试要求,则该部分计划在本科零批次录取,考生须提前参加我校专业加试,获取加试合格证方能报考该专业志愿。录取时,对专业加试合格的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情况下,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获自治区级以上奖励(含自治区级)的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8.按照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要求,报考我校高水平试点项目的考生(田径、足球、乒乓球),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者在教育部考生信息网上公示后方可填报我校。

新疆师范大学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2122人(含附中363人),大学部教职工1759 人,其中专任教师1001人,教授123人,副教授357人,兼职博士生导师20人,硕士生导师450人,教师中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3.94%。学校教师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7人,自治区“四个一批”专家3人,自治区“天山英才培养计划”24人。

新疆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无该校综合数据,学校各专业近几年就业率如下:

新疆师范大学的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艺术类本科6000元/年[含表演(体育艺术表演)专业];理工类本科3500元/年;外语类本科 3800元/年;体育学类本科3300元/年(其中,运动训练4500元/年);文科类本科3100元/年。艺术类专科5500元/年;理工类专科 3300元/年;文科类专科2900元/年;外语类专科3500元/年;预科生在预科阶段学费标准为3100元/年。纳入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 划”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和汉语言专业学费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学生免交学费;根据自治区新教师[2012]10号文件精神规定,我校部分 专业2016年继续招收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自治区设立“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专项资金,全额承担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教材费、住宿费 和规定的实习支教等相关费用。毕业后可按照协议书享受定向安排就业的政策。

新疆师范大学在校生情况

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学生28243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15852人、研究生1867人;成人继续教育学生10524人;留学生9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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