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艺术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型本科院校。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为民办二级学院,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和确认为独立学院。2010年9月,学院从杭州市文华校区整体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现有在校生本科生 9300余人。
学院坐落在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现代皮衣之都,位于杭州湾北部的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科教新城内,占地近千亩,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学院交通便利,紧临沪杭高速公路和杭浦高速公路,离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直线距离10余公里。学院教学设施齐全,生活设施优良,校园环境幽雅,是理想的求学之地。
学院遵循“立足浙江,依托母体,创新发展,塑造特色”的办学方针,依托浙江财经大学的办学优势,秉承浙江财经大学教学严谨、管理规范、学风良好的传统,旨在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经过14年的发展,学院已经建成了一支结构优化、特色鲜明的教师队伍,专职专任教师队伍中约1/3的教师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约80%的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学院顺应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设置社会需求前景看好的专业。努力构建起“按社会需求设专业,按学科打基础,按就业设模块,使学生横向可转移、纵向可提升”的本科培养体系。学院设有金融与经贸分院、财税分院、工商管理分院、会计分院、信息分院、法政分院、人文与艺术分院、外国语分院等8个教学部门。现有财政学、税务、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资产评估、金融学、保险、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统计、法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日语、汉语言文学、广告学、视觉传达、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30个本科专业。
学院恪守“进德修业,与时偕行”之校训,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突破口,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学分制、弹性学习年限、双专业和双学位制、转专业、综合导师制等有利于学生成才成长和个性发展的教学管理制度,大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科技文化、学术竞赛和科学研究,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第二课堂拓展活动等形式构建富有特色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近 5年学生获得国际、国家、省级奖项共200余项,成果丰硕。
学院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率先开展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ACA)课程,积极推进会计教育的国际化。同时,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乌克兰和日本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高校、教育机构在“2+2”、“3+1”等项目上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学生短期实践、交流、出国深造提供各种渠道。
学院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激励学生学习和创新的机制。学院按一定比例实施学生转专业;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在第二学年末按一定比例(2%以内)转入本部学习,取得浙江财经大学文凭。设有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近10项各类奖学金,获奖面达50%以上。同时,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申请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并鼓励学生积极报考硕士研究生和出国留学。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将就业指导课正式列入培养计划。我院毕业生就业率近年来始终保持在全省同类高校前列。从毕业生流向看,近三年均有一定比例考取国家、地方公务员;每年有部分学生赴国内外著名高校继续深造;进入金融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各类大型企业的毕业生比例也较高。用人单位普遍反映,我院学生具备较强的协作精神和创业、创新能力。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的毕业文凭;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士学位。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
等级:三本 位于浙江海宁 关注人数:次 | |
类型:财经 性质:(民办)独立学院 主管部门:浙江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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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是一所按新型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现有在校本科生6700余人。 学院设有文华校区和长安校区。文华校区地处风景秀丽的杭州西湖景区北侧、文化氛围浓郁的城西文教区内,占地200余亩,建筑面积742...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7日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专业设置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的重点专业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的录取规则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 583 人,教师 489 人,其中,专任教师 470 人。教授 63 人、副教授 193 人,教授、副教授占专任教师总数 54.47%;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 400 人,占专任教师总数 85.11%,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131 人,占专任教师总数 27.87%。东方学院专职教师 207 人,占专任教师总数 44.04%,其中,教授、副教授 74 人,占专职教师总数 35.7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 167 人,占专职教师总数80.68%。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学院十分重视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学院充分依托财经学院就业网络的优势和有利条件,设立专门的毕业生服务机构,通过一系列规范的措施来帮助和指导毕业生走向社会。08届、09届、10届毕业生的就业率均达到90%以上,其中公务员上线率达10%以上。每年有部分学生考取国内外著名高校继续深造;进入金融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各类大型企业的毕业生比例也较高。用人单位普遍反映,我院学生具备较强的协作精神和创业、创新能力。学院将顺应社会的发展需要,为学生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着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预收,即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学专业学费21600元/生·学年;税收学、英语、电子商务专业学费19600元/生·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19000元/生·学年;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费16000元/生·学年。报考东方学院的学生要充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在校生情况
现有在校生本科生 9300余人。
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
电话:0571—8892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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