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北京市的大学 >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介绍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的校徽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等级:大专 位于北京0 关注人数:
类型:政法 性质:(公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北京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图片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为1983年成立的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国家民政部直属的唯一高等学府),有着近三十年高等教育经验和深厚人文积淀,培养的学子遍布民政行业各条战线,被誉为“民政人才的摇篮”。  学院地处北京东燕郊经济开发区,与通州新...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6日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为1983年成立的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国家民政部直属的唯一高等学府),有着近三十年高等教育经验和深厚人文积淀,培养的学子遍布民政行业各条战线,被誉为“民政人才的摇篮”。

  学院地处北京东燕郊经济开发区,与通州新区相望,周边与五所高等院校毗邻,30分钟即可到达市中心,既能尽享首都生活之方便,又远离了城市喧嚣,是莘莘学子求学成才的理想园地。占地310亩,绿化面积达50%以上,是花园式校园。建筑面积10万余平米,各类教学实训设施设备先进,图书馆藏书30余万册,建有国家级标准的室内体育馆和户外运动场。现有教职工200余人,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8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60余人,双师型教师比例占70%以上。学院与美国路易斯维尔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挪威奥斯陆学院、香港理工大学等建立校际合作,开展定期的师生互访和培训活动。

  学院设有社会工作专业、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家政管理与服务、社区康复、物业管理方向)、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专业(儿童福利、老人福利方向)、民政管理专业(社会救助管理与服务、婚姻与婚庆服务、殡仪管理与服务方向)、假肢与矫形器设计制造专业。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必要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学院紧紧依托民政行业,走工学结合、校企联合的办学之路,与各级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民政事业管理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等紧密合作,正在发展为一所有着鲜明民政行业特色的精品学院。

  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对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大部署。社会工作、社会福利、社区管理与服务、为老服务、残障康复等民政事业正在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民政工作地位不断提升,并逐步朝着体系化、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为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人才施展才能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学院依托民政行业办学,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推荐就业等方面具有独特的竞争力,是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专业设置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的重点专业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二章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三条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四条录取原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录取体制,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2、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调档比例根据各地生源情况不超过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4、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处理;

5、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6、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均无加试要求;

7、我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8、关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选测为2C及以上,必测为4C1合格,进档后录取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五条录取结果的公布

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并直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的收费标准

  八、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和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在校生情况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信息来自于各大学招生办公室或大学网站及相关图书。大学信息网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考生及家长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请以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官方正式公布数据为准,报错与投稿请发至Email:kf#daxuecn.com(请将#改为@后再发送),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