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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的校徽

首都师范大学

等级:二本 位于北京北京市 关注人数:
类型:师范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国家重点学科:33个 院士:5位 博士点:41个 硕士点:109个
首都师范大学图片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一所包括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专业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北京市重点投入建设,进入“211工程”的北京市属重点大学。建校54年来,共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近10万名,是为北京市基础教育输送合格师资和培养其他现代化建设所需人才的重要基地。 ...

首都师范大学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7日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一所包括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专业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北京市重点投入建设,进入“211工程”的北京市属重点大学。建校57年来,共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近11万名,是为北京市基础教育输送合格师资和培养其他现代化建设所需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点100个,博士后流动站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点150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30个,交叉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2个;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民政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省、部级设置的研究(院、所、中心)、实验室,7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3个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2个北京市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6个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下设文学院、历史学院、政法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外国语学院、管理学院、教育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化学系、生命科学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教育技术系、初等教育学院、良乡校区基础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文化学院等19个院系以及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大学英语教研部、体育教研部。共有本科专业50个。各类学生总数28,119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0,339人,博士研究生501人,硕士研究生4,370人,成人教育学生11,974人,外国留学生935人,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教育体系。
学校现有教职工2,472人,在1,326名专任教师中正高职称人数279人,副高职称人数473人,博士649人,硕士462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3.8%。目前学校已拥有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在校工作的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5人,俄罗斯工程院院士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国家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4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项目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者3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7人,入选北京市海外人才聚集工程4人,北京市特聘教授29人,北京市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7人,北京市拔尖创新人才26人,北京市创新团队建设计划22个,北京市科技新星31人,市级青年骨干教师176人。学校另有55名教师荣获曾宪梓高师教师奖、霍英东青年教师教学奖和科研奖。   
学校在2003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本科教学工作优秀学校”。截至目前,学校共有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北京市级特色专业10个;国家级教学团队6个,北京市级教学团队8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市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2门、北京市级精品课程29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1门;教育部“十一五”规划教材20部、国家级精品教材5部、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33部;学校共有2名教授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奖、13名教授获得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2008年我校成为“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校;在优秀教学成果评选中,学校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11项(含合作项目),北京市优秀教学成果奖68项。学生在挑战杯、数学建模与计算机应用竞赛、电子竞赛、英语演讲等国家级及北京市级比赛中均获得了多项奖励。高层次人才培养效果显著,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2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6项,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7项。
学校设有90余个研究所(中心),建有北京市大学科技园。“十一五”以来,获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869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3项,“863”计划项目及子课题19项,“973”计划合作项目10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第二单位)、北京市科学进步奖7项,省部级以上奖励55项,科研项目总经费7931.65万元。编辑出版有《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自然科学版)、《语文导报》、《中学语文教学》、《高教研究》、《教育艺术》等。
学校占地约1,400亩,建筑总面积约68万平方米。学校教学、科研条件优良,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总资产67,000余万元。校图书馆收藏各类图书文献299.7万册(件),馆藏基础雄厚,是全国文献资料骨干馆之一。学校建有数字校园建设中心,稳定、完善、高效的校园网络已全面开通。此外,还建有国家级标准塑胶运动场、体育馆、羽毛球馆、游泳池等体育运动场地。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目前已同31个国家和地区的145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合作关系,同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意大利威尼斯大学、秘鲁皮乌拉大学和纽约州立布法罗大学等5所国外院校合作开办了孔子学院。同澳大利亚福林德斯大学联合培养了七届328名教育硕士。2006年至2011年10月,共派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972人次进行转学分课程学习或带薪实习。2006年至今,参加国外访学、培训进修、国际会议的教师达1,670人次左右,学生300余人次。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院校之一,每年接收长短期留学生2,500人左右。
首都师大附中、首都师大附属育新学校等附属学校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基地,首都师大附中是北京市首批市级重点中学和示范性高中校。
学校历来重视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近年来,先后被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和北京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国和北京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并多次获“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未来,首都师范大学将锐意创新,开拓进取,为把学校建设成为有特色、高水平的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首都师范大学专业设置

设有历史学、历史学、世界历史、文物保护技术、历史学基地班、历史学(文化遗产)、历史学(师范)、世界史(国际班,国家...等专业。

首都师范大学的重点专业

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点83个,博士后流动站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点133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28个,交叉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1个;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民政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省、部级设置的研究(院、所、中心)、实验室,4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个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2个北京市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北京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6个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首都师范大学的录取规则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一条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各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艺术类分省计划根据各专业合格生源情况下达,对于合格生源不充足的省份,音乐学(师范、作曲、指挥和表演)、录音艺术、舞蹈学、美术学类(师范、艺术市场、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计划在该省为“零”。录取时,计划数视考生填报而定。

第十三条招生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2.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和理科综合。

3.录取时,专业调剂原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全部是非师范专业者,只在非师范专业范围内调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中有师范专业者,则在师范和非师范两类专业范围内调剂。

4.按志愿顺序录取,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一志愿考生;在京一批次录取时,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视具体情况录取非一志愿考生,录取人数一般为在京招生计划总数的5%左右。

5.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6.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但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分。投档后,我校按照考生实考分排队顺序进行录取。

7.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

8.我校在江苏省录取时,对进档的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方式,选测等级要求为AB。

9.与我校签订了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协议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以及我校有关规定录取。

10.艺术类专业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提前录取。文理兼招,同等对待,统一录取。2014年凡组织了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省市,考生必须参加该省统考且取得合格证,方可按我校录取规则录取。具体情况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文件执行。

1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所有考生的数学成绩都计入总分。艺术类专业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以及政审、体检情况全面考核,按照分省计划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安排专业时考虑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成绩。

12.报考美术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按高考满分折合,即专业课成绩×高考满分÷200)的40%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的60%相加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满分150分),但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

13.音乐学院各专业录取办法:

在文化课成绩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

①音乐学(师范)专业:专业课成绩占40%(按高考满分折合,即专业课成绩×高考满分÷100),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6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音乐学(作曲、指挥和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③录音艺术专业:同音乐学(师范)专业。该专业录取时还要参考数学和外语单科成绩,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

④音乐学(师范)、音乐学(作曲、指挥和表演)专业将统一按音乐学专业录取。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以上两个专业方向在志愿一栏只填写音乐学。

14.初等教育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在文化课成绩过北京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按高考满分750分折合)的30%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的70%相加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成绩不得低于60分(满分150分),但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

①美术学(小学教育)分数折合:专业课成绩×750÷230

②音乐学(小学教育)分数折合:专业课成绩×750÷300

第十四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外语类各专业及小学教育(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报考外语类各专业、小学教育(英语)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课考试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对外语单科和口试成绩有一定要求,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国际经济与贸易、心理学、生物科学等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

2.汉语国际教育、历史学(基地班)、世界史、生物科学(师范)、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数学类等专业以及小学教育各专业方向,对外语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

3.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和信息工程学院的各专业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在录取时对数学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

4.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首都师范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体检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补充规定。

5.高考体检信息不满足《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的考生不得报考师范类专业,同时不能录取到师范类专业。

6.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应热爱教育事业,师范生录取前后无需与学校签订协议,毕业时要求在教育行业就业,就业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

7.在京本科二批次录取的小学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及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的学前教育专业,需要进行面试。面试时间:2014年4月26、27日。面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东区;网上报名时间及面试内容:请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8.今年我校数学科学学院数学类(非师范)专业继续实施宽口径大类招生和培养。数学科学学院非师范专业原设置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三个专业按数学类录取;学生于第三学期末在以上三个专业内,(按一定比例)根据学生意愿和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自主选择专业方向。

9.今年我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采取宽口径录取,分专业培养模式,录取时参照考生专业考试报名填报的志愿和综合成绩分配专业方向。

10.2014级新生除外国语学院各专业、历史学院世界史之外,其它专业第一学年均在良乡校区就读,之后回校本部、北一区、北二区和东区学习。

首都师范大学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2,445人,在1,329名专任教师中正高职称人数277人,副高职称人数471人,博士678人,硕士473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6.6%。目前学校已拥有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在校工作的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6人,俄罗斯工程院院士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国家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4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项目4人,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者4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7人,入选北京市海外人才聚集工程7人,北京市特聘教授29人,北京市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7人,北京市拔尖创新人才28人,北京市创新团队建设计划28个,北京市科技新星33人,市级青年骨干教师176人。学校另有58名教师荣获曾宪梓高师教师奖、霍英东青年教师教学奖和科研奖。

首都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无该校综合数据,学校各专业近几年就业率如下:

首都师范大学的收费标准

我校学费标准为:文理科专业5000元/年;外语类专业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10000元/年;师范类专业免收学费。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650-900元。以上费用标准以2013年北京市教委审核结果为准。

首都师范大学在校生情况

全日制本科生10,110人,博士研究生501人,硕士研究生5,322人,成人教育学生12,609人,外国留学生729人,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教育体系。

首都师范大学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电话:010-68902993,010-68902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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