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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的校徽

天津师范大学

等级:二本 位于天津天津市 关注人数:
类型:师范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国家重点学科:10个 院士:6位 博士点:25个 硕士点:110个
天津师范大学图片

  园丁学府,广育人才。天津师范大学是天津市属重点院校,始建于1958年,原名天津师范学院,1982年更名为天津师范大学。1999年4月,原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天津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天津师范大学。现任党委书记李家祥教授、校长高玉葆教授。  学校现有23个学院,50个研究机构...

天津师范大学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6日

天津师范大学是天津市属重点院校,始建于1958年,原名天津师范学院,1982年更名为天津师范大学。1999年4月,原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天津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天津师范大学。
学校占地面积3519.88亩(2346596平方米)、建筑面积854207平方米。2005年9月,坐落于西青区的天津师范大学新校区正式启用,办学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为学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学校现有24个学院,61个本科专业,涉及文学、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0个天津市重点学科,4个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6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天津市品牌专业建设点,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点。5个省部级设置的研究(院、中心)、实验室。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已建成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5门市级精品课程,1支国家级教学团队,2支市级教学团队。在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中获优秀。
学校现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全国多媒体技术开发与培训基地、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教育部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天津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天津市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专职人员培养基地。建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6个天津市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实验室。
学校定期出版《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天津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天津师范大学学报》(基础教育版)、《心理与行为研究》、《青少年科技博览》、《少年心世界》、《数学教育学报》、《中等数学》和《政治思想史》9种期刊。
全日制在校生28545人,其中本科生23862人、博士研究生266人、硕士研究生3003人、港澳台学生106人;各类留学生2780人。
教职工2361人,其中专任教师1409人,拥有正高级职称257人,副高级职称39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19人。
学校始终坚持开放办学,与27个国家和地区的109所大学建立了友好协作与交流关系,并分别在肯尼亚和泰国建立了内罗毕大学孔子学院和曼松德•昭帕亚皇家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与韩国世翰(大佛)大学合作举办教育行政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和情报学信息分析与决策方向硕士学位教育项目,与日本国立三重大学合作举办日语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9所国际知名大

学正式签订了合作协议,开展本科、硕士层次的学分互认互换、学位互授联授工作。学校是国家具有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教育部首批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和接收推免澳门学生试点学校,同时还是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国留学培训基地和天津法语联盟的落户单位。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学校践行"勤奋严谨,自树树人"的校训,确立为基础教育服务、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遵循"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按照"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的育人标准,正在向人才培养高质量、科研成果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标准、学校管理高效率的目标奋进,建成国内一流的教师教育特色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
(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

天津师范大学专业设置

设有博物馆学、历史学、世界历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软件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等专业。

天津师范大学的重点专业

历史学已被列为天津市“十五”投资重点资助对象,科学技术史(数学史)是重点建设学科,政治学一级学科是天津市重点投资建设的学科。

天津师范大学的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普通类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原则上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再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执行本章程第十二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条普通类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规则

一、除天津市、江苏省外,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数学、语文)。如条件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二、在江苏省录取过程中,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等级再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数学、语文)。如条件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三、在天津市录取过程中,如投档分数相同,则比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先录取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上述条件再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数学、语文)。(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A等第个数,如相同,再比较B等第个数,依此类推;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评价。)

第十一条普通类在津录取政策

一、在天津市录取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和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成绩排名在院校前10%,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为原则。

二、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天津市高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同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普通类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天津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省份适用)》。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详见我校《音乐学(音乐学与实用音乐艺术方向)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招生简章》。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即音乐学(音乐学与实用音乐艺术方向)。

第十四条软件工程、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日语)、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含服从志愿)。

第十五条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中,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天津市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该专业录取原则有明确规定,则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

第十六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实行考生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七条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为俄语,其他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十八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天津师范大学现有师资力量

现有教职工2256人,其中专任教师1357人,有正、副教授58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60人。

天津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我校在充分发挥特色、深入挖掘资源的基础上,为学生广开就业渠道,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位居天津市高校前列。截止2004年底,我校2004届本科、高职毕业生整体就业率达96%以上,其中有三分之一的毕业生进入中小学,从事教师工作,近三分之二的毕业生进入了各级政府机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众多国内知名的大型企业,从事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作。
我校在与国内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广泛合作与联系的同时,又积极为毕业生开辟境外就业的渠道,与多个国家的用人单位达成合作意向,今年首次有80余名毕业生分别到新加坡、泰国任教。

天津师范大学的收费标准

现行本科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为4400-54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业10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为12000-15000元/生.年;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0000元/生.年,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40000元/生.年。高职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为5000元/生.年;艺术类高职专业为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800—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4年新生入学须知。如本年度政府对以上费用标准进行调整,按政府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

天津师范大学在校生情况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540人,其中本科生16604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873人,外国留学生和培训生2068人(次)。

天津师范大学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路241号
电话:022-23541338、2335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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