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学院创建于1956年,坐落在千年古城、移民之都,重庆第二大城市——万州区。1994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教育部代码10643),是三峡库区腹地唯一的一所多科性普通本科院校。2010年2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沙龙、百安两个校区,占地1980余亩,校舍面积37万余平方米,藏书129万余册,电子图书146万余种,仪器设备总值近1亿元。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9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00余人,博士、硕士学历教师560余人,其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后备人选3人,重庆市名师2人,重庆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10人;兼职教授和外籍教师100余人。全日制在校学生16000余人。
学校现设有文学与新闻学院、外国语学院、美术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民族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等16个二级学院和网络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等教学辅助单位,开设有涵盖9个学科门类的43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已形成了以文学、工学为主,理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农学等协调发展的学科结构和以本科教育为主体,高职教育、成人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紧密围绕重庆市和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优化结构,加大学科专业建设力度。现有市级重点学科3个、校级重点学科9个,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重庆市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市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市级精品课程13门;市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市级教学团队6个;获重庆市优秀教学成果奖13项。
学校坚持以科研促教学,在区域经济和三峡文化研究上特色突显。现为全国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重庆市科普基地。现设有重庆市科普基地和以三峡库区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等2个市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三峡移民与经济发展研究会等2个市级学会,化工与生物、地质灾害、三峡艺术等24个校级科研所为代表的一批为库区经济服务的特色科研机构;市级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团队和培育团队各1个。出版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学术刊物《重庆三峡学院学报》。近年来,学校在三峡移民、库区产业调整、移民教育和区域经济研究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和探索,提供各类咨询研究报告100余份;在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基础研究,“三峡库区库岸生态治理”项目研究获得重大突破,被重庆市、国家三建委列为重点攻关项目,项目成果被《光明日报内参》报道后,得到了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的批示。近五年来,全校教学科研人员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3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占40%以上;出版学术专著100余部;被SCI、EI等权威文献检录近500篇;学校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6项,承担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680余项,科研经费6000多万元。科研成果先后获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重庆市科技进步及社科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13项。
学校以“成人、成才、成功”教育为统揽,积极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和能力建设,“三成”教育成果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近年来,学生成功申请专利9项,公开发表论文470余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专业竞赛获国家级奖370项,省部级奖223项。学校多次被授予“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等称号,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毕业生公招考试就业率、考研上线率等位居市属高校前列,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注重开放办学,不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现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东南大学对口支援单位,先后与美国、英国、日本等多所大学建立了互派教师、访问学者和学术交流等合作关系,在美国丹佛社区大学开办了孔子学院并建立了“中国文化体验中心”。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了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国家二级档案目标管理单位和重庆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舆情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园林式单位、语言文字示范学校以及重庆市教育质量管理年先进集体、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先进集体、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当前,学校正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把重庆三峡学院升格为综合性大学”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到“十二五”末,学校将发展成为三峡库区及渝东北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心和科技文化研究中心,为库区经济文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重庆三峡学院 |
等级:二本 位于重庆 关注人数:次 | |
类型:综合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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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5日
重庆三峡学院专业设置
重庆三峡学院的重点专业
重庆三峡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我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第十三条进档原则:学校按照成绩分数高低确定进档名单(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自治区的投档录取规则执行)。优先录取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学校且符合录取标准的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录取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江苏省因实施新高考方案,录取原则为: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1)普通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达到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2)美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重庆市考生录取普通本科,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均须合格;录取对口高职本科,专业技能测试须达到优良,综合素质评价须合格。
第十五条对进档考生,学校按投档成绩高低,专业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第十六条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学校参照考生志愿,根据德智体全面要求,择优录取,具体原则如下: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规定的艺术本科控制线基础上,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3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70%)从高到低排名(本省内招收各专业的上述综合成绩统一拉通排序)录取(个别省有特别规定须按照本省规定执行除外),其中重庆地区考生专业成绩达到230分以上优先录取。设置了专业校考的省份,折算综合分的专业成绩以我校校考成绩为准;未设置专业校考的省份,以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录取时综合分相同或相近时,参考英语等相关科目成绩。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各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基础上,外省考生根据各省(市、区)规定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经重庆教育考试院投档给我校的重庆市考生:1、下列考生优先录取:文化分进入前20名者(含同分数);高考英语成绩达到100分及以上者;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者(参加重庆市2014年体育特长生统测合格并经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2、其余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对达到生源地重点本科批次控制线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校后可根据考生意愿优先调整到符合专业调整政策的专业就读。
重庆三峡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现有教职工977人,其中专任教师729人,教授、副教授314人,其中博士、硕士397人,兼职教授和外籍教师60余人。
重庆三峡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为西部和东南沿海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生中考上飞行员、选调生、公务员及海外就业等亦占相当比例,毕业生考研上线率位居市属同类高校前列。
重庆三峡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严格以物价局审批为准, 并随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刊物上公布。普通师范类专业学费2500–4500元/年,普通非师范类专业学费3200–9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4500–10000元/年。百安校区就读学生,其学费按物价局审核的新校区标准执行(即建筑类、艺术类及非师范外语类专业上浮15%;其余专业上浮25%)。实行学分制的专业按学分制有关规定予以结算。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00-1200元/人年。就读期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及住宿费。(2014级新生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录取通知书)。
重庆三峡学院在校生情况
全日制在校学生13000余人。